-
1 # 古斯塔扶
-
2 # 味冷
從突擊步槍的始祖stg44說,德華人是希望用一種武器替代衝鋒槍+步槍的組合,兼顧近戰和中距離(400米內)的效果。
因此stg44最初以衝鋒槍的名義進行設計,可以想象,其彈匣容量不應該比mp38、mp40差太多,因此應該在32發附近,最終定為30發。此容量下stg44已經達到5kg重,彈匣長度已經影響臥姿射擊,所以綜合考慮容量不能再大幅度增加。實際上由於壓滿彈會損害彈簧,德國士兵一般只裝25發彈。
蘇聯戰後迅速接受了突擊步槍的概念,推出了中間威力的7.62x39彈藥和ak47步槍。按照武器設計的對位思想,不佔便宜不吃虧,彈匣容量也是30發。
相比之下歐美對stg44的評價一般,也許是西線德軍的抵抗較弱,在輕武器上歐美吃虧不大?英國認為stg44的機匣和槍機太脆弱;美國甚至嘲笑它平庸,笨重,使用不便。所以直到越戰m14被ak暴打,美國才開始部署小口徑步槍。
而早期的m16還是繼承了bar的思想,叫做自動步槍而不是突擊步槍。大概認為給每個士兵配一支自動步槍火力已經夠強大了,所以只配了20發彈匣,而且由於彈匣質量不佳,容易變形卡彈,只有16%計程車兵會裝滿20發子彈,而67%計程車兵只裝18發子彈。
最後滴血的現實教育了美國軍方的老古董,對位設計至少能保證不吃虧,因此m16也用上了30發彈匣。
冷戰期間北約華約各自形成了標準,本集團內彈匣彈藥基本通用,30發也就成了一個魔幻數字。
-
3 # 尖刀武器
突擊步槍只有30發子彈,可多可少,但30發一定最適合突擊步槍
在知道突擊步槍只能上30發子彈的前提下,我們應該先了解突擊步槍的使用環境和作戰時的主要作用。
突擊步槍的出現主要是為了適應現代化的戰爭,在於最先或最後的突擊。
要知道現代化戰爭,雙方遠距離炮火覆蓋後,剩下更多的情況是兩方士兵近距離的槍戰。所以在環境上突擊步槍必須用起來方便,輕巧,能讓士兵展開更多戰術射擊從而達到消滅敵人的效果;其次在作戰的主要作用上,突擊步槍必須要精度高,效能穩定,火力持續性強,這樣才可以到近距離作戰時取得優勢。這就決定了它不能像衝鋒槍一樣有火力但沒精度;也不能像機槍那樣雖然有火力,有精度,但重量是步槍的2倍乃至3倍所以攜帶不方便。
突擊步槍最早出現在德國,為Stg44突擊步槍,從二戰末到現在一直是沿用30發的子彈。這其中也是進行過數不清的檢驗過的。
其中突擊步槍用30發彈匣主要是為了使槍械達到一個整體性的平衡和射擊狀態。第一:子彈太多的話必然會使彈匣加長,彈匣加長之後就回使槍械前面重後面輕,不利於射擊精度和操作舒適;第二:彈匣過長,就太高了士兵臥射時候的高度,暴露在敵軍視野下,對士兵生命造成威脅;第三:子彈過多,射擊時間就會增長,突擊步槍的槍管和機械結構會受到極大損耗,從而降低使用壽命;第四:至於為什麼一定是30發而不是28,29發,可能是為了方便記憶吧!
-
4 # 不正經的軍棍
不是說一定30發,只能說是30發子彈最合適。
不光是突擊步槍,早期的自動武器,使用彈匣供彈的,基本都這個數字,比如布倫機槍,司登衝鋒槍、MP40。這個數字,是最合適的。
其實很多有短彈匣供彈的,比如捷克式機槍、越戰時期M16,都是20發彈匣供彈,造成的直接問題就是,火力持續性不足,畢竟子彈少。而多數超過30發的供彈具都不是彈匣了,比如長得跟子孫袋差不多的彈鼓。
彈匣容彈量這個問題,首先考慮的一點是,彈匣能否承受這麼多的子彈,子彈放多了,造成的問題就是,故障率高。彈鼓供彈的武器,很多故障就是這個子彈太多導致的。
彈匣這個東西的長度,最好不要超過小臂的長度,超過之後,很多戰術動作,隱蔽方面,都會受到影響。子彈越多,彈匣越長,彈匣越長,臥射的時候火線就越高,這也是為何當初很多機槍的供彈具在上方的原因之一。
另外,子彈太少,火力持續性降低,20發子彈,幾個點射就打沒了,然後就要重新換彈匣。這就是為何後來的M16都換成了30發的彈匣供彈的原因。
回覆列表
30發子彈是在彈匣尺寸與彈容量妥協的最佳產物,倒容量太小了,火力持續性不夠,反之彈容量太大,彈匣尺寸過長,會影響一些戰術動作。比如圖中的100發彈匣,裝備這種彈匣基本上告別了臥姿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