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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屋簷心事

    他是你的好朋友,與你利益相關,但兩口子吵架的時候,自己又是一個外人,你沒有置身於“吵架”這件事情中去,所以你對他們的情感訴求、矛盾根源並不清楚。

    最後你只能站在法理的角度上選擇一個人,說:他是對的。然後得罪另外一個人,可是一個星期過去了,兩口子和和美美,和好如初了,但你這個壞人的印象已經紮在另一方心裡了。等到你下次去朋友家做客喝酒的時候,估計花生米就沒有了。

  • 2 # 我是李明皇

    “兩口子吵架是常事,旁邊人去勸是多事”,這句流傳已久的俗語很說明問題。

    從古以來,諸如舉案齊眉啦,張敞畫眉啦這些兩口子之間的和諧甜美舉動,被人們千引萬推,一直作為效仿和學習的模版。

    但這種“和諧”……其實總給人不真實,不甚接地氣的感覺。

    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別看好多兩口子人前和和美美,相互給對方扎(讀上聲。幫扶也)起,其實到家了鬼才曉得這兩個、那個是將軍、那個是奴隸?沒準兒就像當年報紙上形容的美蘇兩霸——“既勾結、又鬥爭”的嘞。

    世上大多數夫妻是要吵架的,不吵架的當然有,不過他們屬楷模,或神仙(夫妻)。

    只不過很多是不會傷及根本的小打小鬧——權當給日漸無聊無趣的生活添點兒“波瀾曲折”,或刺激一下平淡罷了。這種多是吵歸吵,沒準兒還越吵越親熱了,要不咋說“打是親罵是愛”呢?頂不濟,他們還另有絕招嘛:床頭吵、床尾和。

    至於這床頭、床尾一移位,咋就化干戈為玉帛了呢……嘿嘿,少兒不宜。是個人總會有明白的那天。

    說到兩口子吵架,旁人該不該勸?

    該勸,不過最多也是假吧意思勸一下然後趕緊閃人——扔下那兩個不是你的不義,而是那兩個肯定有自己的解決方式、用不著你去打亂節奏的。大多數情況如此。

    當然,遇有例外比方兩個已經開始動刀動槍、尋死覓活的了,那就該盡朋友之義去勸了。最好拉開你最熟悉的那個,問清楚緣由,該勸的勸,開導的開導,可以罵的罵罵。說得轉來最好,如果油鹽不進那也莫法。

    因為兩口子鬧到那種地步的,各自心中定論已出,各種矛盾/情由未必會“為外人道”,所以就還是知趣、盡了友道後閃人。

  • 3 # 太原婚姻調解

    從家庭系統排列(後現代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好朋友兩口子吵架,不能勸說。除非其中一方主動請求你的幫助,否則不要輕易伸手。原因有以下幾點:

    1,吵架是婚姻的功課,人生必經的階段。朋友沒有必要介入到別人的婚姻中,每人都有自己的方法來改變、認識、調整自己的婚姻。有一位警察,工作中遇到很多暴力血腥的場面,在工作中上級給的壓力很大,所以回到家基本不說話,看到不開心了,就會吵架,兩個孩子也非常害怕,妻子也沒有不知道該怎麼辦?總之不能好好溝通和交流,這時候妻子就需要智慧的來處理,丈夫在外勞累一天,回家可以給丈夫按摩一下,透過肌肉的放鬆來放鬆身體,放鬆心靈,壓力會減少很多。這種情況就是給夫妻的功課,外人是幫不上忙的。只能夫妻自己尋找方法。

    2,從父母那裡學習的婚姻經營,是對家庭的愛與忠誠。我們從父母那裡,學習到怎麼和人相處,觀察男女互動的方式,實際上我們和伴侶的互動方式,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我們的父母怎麼互動,如果父母之前經常吵架打架,我們自然而然的會把這種方式帶進我們的婚姻,這不僅是一種遺傳,也是對父母的一種忠誠。如果父母的婚姻過的不好,我們在潛意識裡也不允許自己的婚姻過得好。否則就有一種負罪感和內疚感,因為我們忠誠於自己的家庭和系統。如果父母之間相親相愛,彼此忍讓,相敬如賓,我們的婚姻也會相親相愛,和諧忍讓,平安喜樂,這些都是從父母那裡學來的。不管我們的內心是憎恨父母,怨恨父母,還是感激父母?不管父母給我們提供的是什麼樣的生活方式經濟條件,不管父母的婚姻是幸福?還是不幸?不管父母是否分開?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內心裡尊重父母,尊重父母的生活方式和思維習慣。如果他們離婚分居,我也依然保持著尊重,不做任何批評,這是父母的決定,我沒有權力論斷。

    3,從爭執中彼此認識。我們人都有著無限的潛力,我們都有著解決問題的願望和渴望。只有自己意識到需要改變自己的婚姻了,他才會努力做出改變。人只有從自己的內心裡發出強烈的慾望,他的命運才有機會發生改變,婚姻才有可能會更加幸福。外力的作用非常有限。

    總之,其實好朋友兩口子吵架也保持了一份尊重,不輕易插手。鼓勵他們自我成長,珍惜婚姻中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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