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上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通常是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定的基期價格相比,並將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該報告期的股票指數。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 股價指數=(8+12+14+18)/(5+8+10+15)=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取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準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以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拉斯拜爾指數;以報告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派許指數。 拉斯拜爾指數偏重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而派許指數則偏重報告期的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許指數。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指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 “上證指數”全稱“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是國內外普遍採用的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標。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指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 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勢。 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 至此,上證指數已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內的股價指數系列。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和深證B股指數。它們分別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A股、全部B股為樣本股,以1991年4月3日為綜合指數和A股指數的基期,以1992年2月28日為B股指數的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以指數股計算日股份數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當有新股票上市時,在其上市後第二天納入指數計算。當某一股票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的計算之外。若有某一股票在交易中突然停牌,將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深證綜合指數的基本公式為: 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每日連續計算的環比公式如下, 每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其中,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各樣本股市價×已發行股數,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是指根據上日樣本股的股本或樣本股變動而作調整後的總值。 當指數股的股本結構或股份名單發生改變時,改用變動前一營業日為基準日,並且“連鎖”方式對指數計算進行調整,以維護指數的連續性。
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上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通常是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定的基期價格相比,並將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該報告期的股票指數。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 股價指數=(8+12+14+18)/(5+8+10+15)=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取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準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以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拉斯拜爾指數;以報告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派許指數。 拉斯拜爾指數偏重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而派許指數則偏重報告期的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許指數。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指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 “上證指數”全稱“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是國內外普遍採用的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標。 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制,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指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 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勢。 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 至此,上證指數已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內的股價指數系列。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和深證B股指數。它們分別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A股、全部B股為樣本股,以1991年4月3日為綜合指數和A股指數的基期,以1992年2月28日為B股指數的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以指數股計算日股份數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當有新股票上市時,在其上市後第二天納入指數計算。當某一股票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的計算之外。若有某一股票在交易中突然停牌,將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深證綜合指數的基本公式為: 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每日連續計算的環比公式如下, 每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其中,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各樣本股市價×已發行股數,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是指根據上日樣本股的股本或樣本股變動而作調整後的總值。 當指數股的股本結構或股份名單發生改變時,改用變動前一營業日為基準日,並且“連鎖”方式對指數計算進行調整,以維護指數的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