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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浪清

    應該是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這種性關係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護的男女性生活關係,這就是夫妻關係,也是唯一的合法性生活關係。

  • 2 # 小松鼠08

    雙方自領取結婚證開始 就是正式夫妻拉,在中國擁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雙方 性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這不能代表女方願意與男方發生關係,如果女方不願意發生性行為的情況下,希望男方能夠予以尊重,雖然在中國 沒有婚內強姦一說 但終歸會影響夫妻感情 如果期間發生導致女方受到嚴重傷害的 也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 3 # 君154177930

    自願領取了結婚證,就表明男女雙方是合法的夫妻了,既是夫妻就要行夫妻之實,行使夫妻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夫妻同居和過性生活就是夫妻間的權利也是義務。如果不盡這些義務,或者不行使這些權利,這樣的婚姻就是有其名無其實。有名無實的婚姻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這樣的婚姻肯定夫妻毫無感情`關係緊張,繼續存在下去對雙方也是一種傷害。

  • 4 # 麟凱觀影片

    既然她同意了,就說明她接受了屬於婚姻中的一切事情。

    但是屬於婚姻中的事情,都是自願的,也不存在勉強,勉強了的婚姻,是不幸福的

  • 5 # 山東農村仔

    自願領取結婚證就代表雙方自願結合在一起,現在不是古代,以前是有的女方不願意男方強娶,現在社會是文明社會,一夫一妻制,夫妻雙方是受法律保護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法律不允許的!題主所說自願領取結婚證代表女方自願同居並自願發生性關係。只要領取了結婚證你們就是合法夫妻了,哪怕沒有舉行婚禮也是夫妻了!你們的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了!也可以這麼說是自願同居併發生性關係,其實是正常的行夫妻之禮,做夫妻之事!

    現在領結婚證都是男女雙方一起去辦理!雙方同意,民政局才會給你們辦理的!只要結婚證發給你們了!你們之間就是配偶的關係了!哪怕是女方不願發生性關係你強上也不是強姦!因為她是你的配偶。是經過國家法律允許的!若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已經訂婚了,你若是強行發生性關係的話就是強姦!因為你們還沒有得到法律的承認,還不是配偶關係!

  • 6 # 小貓鬍子103240101

    從法律上講是合法的,但女方是否樂意同居,也別急於求成,必須尊重女方意願。有些人希望美好的日子留在婚禮,皆大歡樂之時,這也不錯的。

  • 7 # 慈母心95

    雙方自願領證後只說明雙方同居一起是合理合法的。領證後女方自願發生關係,難道男方就不自願嗎?領證合法雙方就都是自願。

  • 8 # 一個人的路不好走阿

    現在的人,就算不領證,也同居了啊!

    就算不領證,發生性關係的也是百分百啊....

    只是領證後發生關係也是理所當然的,當然如果哪一方不願意,也不能強上啊……

  • 9 # 廖彩琳律師

    當然不是啊

    首先,我們來談下自願發生性關係和婚姻的意義

    現實中,很多情侶他們同居,他們發生了性關係,但是並不是他們都最終都會結婚。

    而很多夫妻他們結婚了,但是不代表每次性關係女方都自願,甚至也有夫妻各種原因異地居住。

    結婚證不是代表以後所有的性關係就都是自願並且合法的。事實上,法律上,每一次性關係都必須單獨獨立看待,也就是她自願時候才是合法的,不願意的時候,強迫就是強姦,和有沒有結婚證沒有關係,結婚證只能作為證據,推測女方應該就是自願,但是不是絕對的代表自願。

    結婚證的意義

    在如今這個社會其實有沒有結婚證,都不會妨礙你和你女朋友同居發生性關係。

    所以結婚證的意義是什麼,很多體現的是法律方面。

    那就是你們的婚姻會被法律保護。

    比如你們的財產就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情侶分手時候你們的錢特別好算,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結婚後,你們的錢算起來很複雜,你的也可能還是她的。

    如果是情侶分手的時候,你只需要單方面說我不愛你了,分手吧,不管對方多麼不願意,多麼捨不得,多麼不認可都沒有任何用。

    但是離婚,如果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起訴離婚,在中國還會先調解,第一次起訴離婚往往不會判離,然後讓你等六個月,再來第二次,麻煩嗎?很麻煩。

    如果是情侶,他爸爸就是他爸爸,你媽媽也就只是你媽媽,你不用負責人他的父母,但是如果結婚了,你就有贍養責任了。

    這樣的例子這麼非常多,結婚證的意義很多時候其實提現在離婚上,加大的是離婚的難度性。

    否則如果你們真的相愛,有沒有結婚證也不妨礙你們相愛,但是這個證會讓你知道離婚多可怕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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