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業做到互不傷害的原則:
1、同一區域內各生產或檢修方,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絡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工作條件和作業環境。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生產或檢修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具體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工作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告知;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裝置、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爆破作業、裝置(檢修)安裝、起重吊裝、高處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其他作業等。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四不傷害”。
交叉作業的管理要求:
1、為保證雙方或多方的生產或檢修安全,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區域聯保協議(附後),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門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交叉作業做到互不傷害的原則:
1、同一區域內各生產或檢修方,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絡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工作條件和作業環境。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生產或檢修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具體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工作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告知;說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裝置、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爆破作業、裝置(檢修)安裝、起重吊裝、高處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其他作業等。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四不傷害”。
交叉作業的管理要求:
1、為保證雙方或多方的生產或檢修安全,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區域聯保協議(附後),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門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