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期末成績總平均分計算方法:將某一課程的學分乘以該課程所得的百分制成績,作為該課程的加權成績。以學生全部加權成績之和,除以該生的課程總學分數,作為該生加權平均分。
同一課程多次修讀,就高計算一次,不及格課程成績不計入,非百分制成績不計入。
平均學分績點計算方法:將某一課程的學分乘以該課程所得的績點,作為該課程的學分績點。以學生全部績點課程所得的學分績點之和,除以該生的績點課程總學分數,作為該生平均學分績點。
同一課程多次修讀,就高計算一次,不及格課程績點不計入。
擴充套件資料:
成績的評定的記分辦法一般分為五級制、三級制、百分制三種。課程考核的總評成績採用等級制記分。
五級制記分為優(A)、良(B+)、中(B-)、及格(C)不合格(F),A的比例一般不超過30%。
三級製為優秀(A)、合格(P)和不合格(F),其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過30%。
首次參加該課程修讀的學生,百分制記分成績低於60分者,其等級成績直接轉化為F;百分制成績大於等於60分者,由電腦排序,然後按名次比例轉化為等級成績。
採用相同試卷考試且課程考核標準相同的平行教學班,以參加該課程考試學生作為整體對總評成績進行排序給予等級成績。
參考資料:
大學期末成績總平均分計算方法:將某一課程的學分乘以該課程所得的百分制成績,作為該課程的加權成績。以學生全部加權成績之和,除以該生的課程總學分數,作為該生加權平均分。
同一課程多次修讀,就高計算一次,不及格課程成績不計入,非百分制成績不計入。
平均學分績點計算方法:將某一課程的學分乘以該課程所得的績點,作為該課程的學分績點。以學生全部績點課程所得的學分績點之和,除以該生的績點課程總學分數,作為該生平均學分績點。
同一課程多次修讀,就高計算一次,不及格課程績點不計入。
擴充套件資料:
成績的評定的記分辦法一般分為五級制、三級制、百分制三種。課程考核的總評成績採用等級制記分。
五級制記分為優(A)、良(B+)、中(B-)、及格(C)不合格(F),A的比例一般不超過30%。
三級製為優秀(A)、合格(P)和不合格(F),其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過30%。
首次參加該課程修讀的學生,百分制記分成績低於60分者,其等級成績直接轉化為F;百分制成績大於等於60分者,由電腦排序,然後按名次比例轉化為等級成績。
採用相同試卷考試且課程考核標準相同的平行教學班,以參加該課程考試學生作為整體對總評成績進行排序給予等級成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