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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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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律師在廣州
案子不破,從立案後十幾二十年也到不了判決的階段。
除了重特大案件,其他刑事案件破案率都比較低,並不是所有案件立案後都能成功破案的,而只有成功破案後,也就是抓到人後,才會有可能啟動後面的程式。
要回答這個題目,假設立案當天嫌疑人就落網,那麼從立案到法院判決,案情簡單的,如醉駕,可能一兩個月就把所有程式走完。對於重大複雜的案件,時間就無法把控了。
下面簡單介紹下刑事案件的各個期限:
1、刑事傳喚立案後公安機關為了偵破案件,可以對嫌疑人進行傳喚,這個時間最長24小時。
24小時過後,要麼放人,要麼進看守所。
2、刑事拘留也就是進看守所的情況,刑事距離期限為3天+延長1到4天+延長至30天,期滿後,提請檢察院批捕,檢察院有7天時間去審查。
也就是說,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37天,最短有可能是2、3天。
3、批准逮捕逮捕的羈押期限記憶口訣是:2122
一般情況下,逮捕是2個月,經批准後可以延長1個月,對於流串作案等情況的可以延長2個月,可能判處10年以上的,可以再申請延長2個月。再特殊情況可以提請全華人大常委批准延長。
所以一般情況下是2122的期限,也就是7個月。
但是,對於普通的刑事案件,一般也就用前面的2個月,頂多再加1。
4、移送審查起訴對於符合速裁的案件(如酒駕),在受理後8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注意,此處和下面一處是工作日)
移送審查起訴是1個月,再延長半個月,一共是1.5個月。
5、兩次退回不充偵查每次是1個月,最多退2次。退回之後再重新計算移送審查起訴期限。也就是說,這個期間最長可以拉到1+1.5+1+1.5=5個月。(其中兩個1.5是移送審查起訴期限)
6、起訴到法院(一審)對於符合速裁的案件(如酒駕),受理後7個工作日內審結。
簡易程式:受理後20日內,可延長到1個半月。
普通程式:口訣233。
受理後2個月內宣判,可以延長到3個月,判處死刑等的案件可以再延長3個月,也就是一共是8個月。
在這期間,檢察院也可以申請補充偵查,偵查期限是1個月,偵查完後又重新計算一審的時間。
未被羈押的自訴案件:受理後6個月。
而且,在審理期間,可能會出現延期審理或者中止審理的情形,這樣一拖,也不知道猴年馬月了。
綜上,正常情況下的案件(不考慮速裁、疑難複雜案件),從落網到判決的期限應該是37天(拘留)+2個月(逮捕)+1.5個月(審查起訴)+2個月(審判),大概時間就是6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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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華15999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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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確實證據為何不去查案件的起因,要拿出起因(我案來說大組到小組再到戶首先要拿出大組的方案要拿出大組到小組證據落實小組界至再查小組到戶的情況。才能看縣發的權證是否相胡。要是縣政府發的林權不胡。那就出了問題。應按實際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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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的流程及時間如下:1、立案偵查階段。此階段由公安機關進行證據提取、相關事實的調查;此階段法律並未規定具體時間,但是羈押犯罪嫌疑人不得超過7個月;2、審查起訴階段。由檢察院進行審查公安機關的證據與事實是否充分,不充分的可以退回;此階段的時間為30天,經批准可以延長;3、審判階段。檢察院將審查合格的案件起訴到法院,由法院進行審理並判決;此階段普通程式為三個月,簡易程式為40天。經上一級批准可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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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向華11
少則幾個月,多則幾年。立案後公安會在三十七天內提請檢察院逮捕,檢察院批捕後公安會在兩個月內將案子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會有一個月的時間進行起訴審查,然後移交給法院,法院在兩個月內開庭,開庭後未當庭宣判的會在二十日內進行宣判——這是大到流程,中間也會有因案情重大複雜公安延長偵查期限;因證據,口供不一致,或又發現新的犯罪證據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或延長起訴審查時間……基本就這樣了。
回覆列表
刑事案件的時間可長可短,這個要根據你案件的性質以及證據鏈是否充分決定的。
我這裡主要說一些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小案件的時間。
一般在進看守所到被檢察院逮捕,時間是37天。
逮捕後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這個時間一般是2個半月左右。
檢察院下達起訴後,一般是2個星期後開庭。
開庭後,一般是半個月左右拿判決。
也就是從進看守所到拿到判決一般是4個半月到5個月左右搞定。
當然,如果案情複雜這個時間就說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