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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體育愛好者11

    謝邀。近期,在湖人和火箭的比賽中,哈登再一次利用他嫻熟的騙犯規戰術贏得了很多罰籃,也引起了很多球員和球迷的抱怨,甚至出現了詹姆斯揹著雙手防守保羅的情況。這也再一次將騙犯規這一現象推向了風口浪尖,飽受爭議。所以,不禁有人會問,NBA如果不限制隨意造犯規的次數,以後比賽會不會所有球員都一個勁的造犯規?

    現象產生的原因

    騙犯規是一項技能。首先,我想說的是,籃球的最終目的就是在規則的允許範圍內,獲得更多的分數,從而取得勝利。在規則內騙犯規也是一種方式,而且是一種比較高明的技術。造犯規不僅能讓對手受到犯規困擾,防守的時候畏手畏腳,還能輕鬆製造罰球機會,獲取輕鬆得分機會,在罰籃的時候還可以短暫的休息一下,恢復體能,減少傷病的發生,這對於那些體能不是特別強悍的球員相當有利。

    利於控制比賽。其次,當初NBA 官方宣佈正式與博彩巨頭米高梅國際酒店集團(MGM Resorts)達成合作夥伴協議後,很多人都猜測,以後比賽中哨子可能會多起來。很多時候,不是某個球員參與了比賽的操控,而是裁判,裁判背後是NBA聯盟。當然,這種情況只是個人的猜測,但你也不能否認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

    NBA會防止過渡造犯規

    說到底,NBA是個本質上是一個籃球的商業帝國,美國四大職業體育組織——棒球聯盟、橄欖球聯盟、冰球聯盟和籃球聯盟中的首富,年收入超過40億美元。利益也是NBA重要的考量部分。但是,過多的造犯規罰球和哨子肯定會打斷比賽的流暢性,進而影響比賽的觀賞性。影響比賽的觀賞性將會影響整個NBA的市場,所以,它也不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孰輕孰重很容易分得清楚。因此NBA一定會想辦法防止這種現象發生。

    犯規了就要相應的處罰,這是籃球比賽的魅力之一。任何體育運動都有它的遊戲規則,你犯規了,就要付出代價。所以犯規上罰球線,這是理所當然的。所以,我想大家爭議的焦點是判罰的統一性和公平性!如果為了防止球員刻意去造犯規而限制造犯規的次數,這將會出現另一個極端的問題,造犯規的限制次數也是很難確定的一個數值。試想,如果某位球員的造犯規次數用完之後,對面是不是可以對他怎麼防守都行?

    修改規則

    這種現象需要制止,但是又不能透過限制造犯規的次數這種方式來制止,那可以怎麼辦呢?我覺得將來NBA可能會透過改變犯規的判罰尺度或者判罰標準、規則等來阻止球員使勁造犯規的現象發生。籃球的發展和規則的演變存在著緊密的聯絡,籃球運動的發展引導規則的演變,而規則的修改反過來也會影響籃球運動的發展。當一些因素制約了籃球運動的發展時,透過修改規則往往也是一種常用的解決問題的有效方式。我們先來細數幾個NBA歷史上那些因個人原因而改變規則的球員。

    三秒區的擴張: 1951-52賽季,為了限制喬治·麥肯的統治力,NBA將三秒區從6英尺擴大至12英尺。1964-65賽季, 為了限制張伯倫,NBA再次將三秒區從12英尺擴大到16英尺。

    修改籃下合理衝撞區、允許聯防、禁區三秒違例、比賽最後對無球球員犯規兩罰一擲:難以想象,這四項規則是為了針對一個人,他就是奧尼爾,當然最後一項是為了照顧他那慘淡的罰球命中率。

    雷吉·米勒法則:此法則出臺於2012-2013賽季,針對投籃球員故意伸腿製造犯規而制定。因為前NBA球星米勒非常擅長腿部製造犯規,故而命名為雷吉米勒法則。

    背身五秒:有人覺得這項規則是針對巴克利,也有人覺得是針對馬克·傑克遜,但不管怎麼說,這項規則的制定杜絕了那些用屁股作為“擋箭牌”的球員。

    因個人而修改規則的例子很多,篇幅有限僅列舉這項。透過分析,我們會發現每一次規則的修改都是因為某種現象已經影響了聯盟的發展,影響了聯盟的平衡。規則的修改制定,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迴歸到這一現象的焦點人物哈登身上,其實NBA已經為了他出臺過一項法則:哈登法則。2017-2018賽季NBA出臺了哈登法則,指球員在身體接觸過程中向上揮舞手臂將不再視作投籃犯規,雖然後來有點矯枉過正之嫌,但是,很多事物不正是這樣,都是透過不斷的修改進而完善的,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最終的目標是為了良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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