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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灣區情報站

    二房東跑了!

    黑心二房東跑了!

    黑心二房東捲款跑了!

    現在租房,特別是合租房,有大機率會租到二房東的房。這類個人主體,憑藉早期拿房價格低的優勢,真正空手套自狼,躺著賺錢,也不上班,很容易染上惡習。

    我之前的二房東,盤了十幾套房,每月躺賺兩三萬。有一個月套用房產投入p2p,沒有如期收回,資金鍊斷了,導致幾十住戶停水電才東窗事發

    後來民事糾紛扣壓了24小時,沒有賠錢,押金都沒退打了個欠條就放走了ヽ(‘⌒´メ)ノ,每戶都虧了兩個月房租。

    從那以後,我就自己整租了,做一個有良心的二房東~

  • 2 # 林海雪原2049

    提到租房,倍感辛酸,同時也深感現在的幸福生活來之不易。我畢業7年,租了9次房子,應該說租房經歷還算豐富。

    說起租房過程中最煩人的事情,每個人見仁見智。有的人會說房東怎樣,有的人會說房子怎樣。但是最讓我煩心的事情莫過於搬家。

    開始時置辦的東西不多,基本都是盤子、碗什麼的,搬家相對容易,但也滿是痛苦的記憶。搬家時,是先把東西搬到樓下再叫出租車呢還是先叫車再搬東西,這個問題讓我很痛苦。先搬東西的話,搬到樓下的東西誰人照看,被歹人順手牽羊怎麼辦?畢竟不富裕,每次都是瘋跑上下樓,以致大汗淋漓。先叫出租車的話,司機倒是可以幫忙看東西,可是哪個司機願意白等呢?先是到馬路上攔車,哀求司機七拐八拐到樓下等,還要小心伺候著。儘管這樣,還是有幾次司機趁我上樓,把車裡的東西放到地上,棄我而去。下樓後,看著滿地狼藉,擦擦,我罵我罵。

    後來結婚生子,置辦的東西就更多了,老婆孩子的,自己的,大件小件,平時不見面,這時全冒出來湊熱鬧。看著東西堆成的這座山、那座山,腸子都悔青了,腦子有病買這麼多東西。氣歸氣,搬還得搬。按照少量多次的原則,每次搬家往返不下二十趟,簡直是噩夢。

    誰搬家誰知道其中的痛。

    此生再不想搬家。

  • 3 # 囀身離開29181743

    說到租房吧就租過一次,在中介看好房和房東見面,談價格,ok交錢走人...年底提前給啟東說到期不租了,後來又延期十天房東也沒收錢,押金如數退還,爽快人遇到爽快人了!

  • 4 # 楓葉x

    2018年我來到蘇州上班工廠不提供夫妻宿舍,我和我老婆就在離班近的地方租了一間民宿過上了租客的生活。

    蘇州2018年經歷了棚改房價翻了一倍,房租也水漲船高有的人1000多塊錢也租不到房子,就是因為高房租迫於壓力回到了自己的家鄉。好多廠房也是因為租金太高,老闆承擔不起選擇了搬離。

    我租的是一間不到十平米的小房子,房主開始說房租400塊錢一個月,水是八塊錢一噸,電費是一塊二一度。當時也沒有籤什麼合同,房主阿姨說房租一個月一交水電費到過年的時候一起交就行,我感覺還可以就答應了。

    蘇州這邊棚改的特別厲害租金也漲得非常快,我們廠有的人說外面的房租都漲了有的直接翻了一倍。房主直接通知你下個月漲一半的房租,你要是不租的話現在就可走有人租。物以稀為貴,人的需求多了價錢自然就漲上來了。第五個月我去交房租,房主阿姨對我說要漲房租了600塊錢一個月,直接給我漲了200塊錢。阿姨說我們隔壁租房的是個小女孩,她比你還小她的租金就是600塊錢一月你也拿600塊錢吧!我說她那間有衛生間比我們這個房間大,我們這個房間也沒有衛生間特別小你要600塊錢我們接受不了我們再找房子吧!我交了這個月的400塊錢房租就走了。那天晚上阿姨又過來對我們說她老公說你們家面積有點小600塊錢太貴了你們最少加100塊錢,我說100塊錢還可以,就這樣我們一個月500塊錢租了下來。

    現在2019年棚改的風口慢慢退了下來,房租也沒有那麼貴了。我租房子最煩的就是突然給你漲房租,我們打工也挺不容易的租房子碰到這樣的租戶也是挺沒有安全感的,我希望租戶們不要壓榨我們這些租客。

  • 5 # 笑看人生耶

    謝謝邀請,我遇到過最煩人的很多,類似於有些房東會帶僥倖心理不老實故意算高你房租水電費啊,她以為我們都不去算實際費用的,就胡亂加一通費用給我們,還是被我識破了,可以說很奇葩的一個房東老闆,同時,也很氣,當然這種還是少有的,大部分還是良心誠信房東,這種類似房東還是少有,可能人品本就有問題吧,……最後還是祝大家生活旅途愉快,一切順心!

  • 6 # 手機使用者邱書慶

    可能我還是幸運的,在租房過程中沒有遇到什麼鬱悶的事,但其它的鬱悶事還是沒少遇到,我剛剛買了一輛新腳踏車,大概沒幾天的時間,騎在路上,突然被一個女性在後面拽住,我疑惑不解?為什麼要死死拽住我的車?她說是她剛剛不久丟的車,於是還報了警。等警察趕到,詢問我的車是從哪裡來的?我說:"五天前買的″!"那你把買車的發票拿出來″?"有!發票沒在身上″,於是我打計程車回到住處取了發票,遞給警察後,警察又仔細打量了車,沒有任何異常,於是把發票還給我,並告訴女士:"你走吧!這不是你丟的車″!你說是不是鬱悶,還好時間短,發票還在。要是時間久了,發票不慎遺失的話,遇到這種情況又沒有憑據,那真是說不清,道不明。沒準車要給人家不說,而且還定義你是個偷車賊。現在想起來這事,依然都覺得是黴亊,黴運臨身,躲都躲不過!還得從腰包裡拿出打計程車的來回費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以“——的味道”為題寫一篇600字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