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美的核心物件,是美學研究的主體。美在藝術中得到最為鮮明的體現,對藝術的研究歷來是美學研究的最重要的課題。從藝術上研究美,從美的角度考察藝術,是對藝術的本質,藝術思維規律,藝術作品審美結構和藝術創作的美學原理的高層次研究和哲理性研究。從美的角度考察藝術,是對藝術的本質,藝術思維規律,藝術作品審美結構和藝術創作的美學原理高層次研究和哲理性研究。從美學的角度去探討藝術、研究藝術、創造藝術,是藝術在實踐中得以不斷昇華,不斷髮展和不斷創新的重要前提。因此對藝術的美學原理的研究,是藝術發展、藝術進步和藝術創新的重要任務。在研究藝術的美學原理之前,首先要知道什麼是藝術,什麼是美學。究竟何為藝術呢?這是一個抽象而且帶廣泛性的概念。就像萬事萬物都具有矛盾,時時處處都存在矛盾一樣。藝術也具有普遍性,社會、自然界,無處不存在藝術。我們身邊充滿藝術。比如說我們手中的一支筆,一本書是藝術,窗臺上的一盆花是藝術,模具師手中的一幅模具是藝術,畫家手中的一幅畫是藝術,書法家所寫的每一個字都是一門藝術。就我們穿的衣服,我們頭上的髮型,我們的舉手投足都是藝術。然而,這些藝術是需要加工、創造的。比如說一幅模具,全是經過設計師的精心構想,設計加工而成的。一幅畫是經過畫家認真仔細的創作而成的。它凝結了畫家辛勤的勞動;一句話是經過說話人動腦筋思考之後才說出來的。同是一句話不同的人說出來是不同的效果,同一個人用不同的方式或不同的語氣說出來也是不同的效果。因此說藝術是需要加工的,創造的。而有些藝術實體並沒有加工和改造的載體而要藝術家透過自己的臆想去主觀創造,去虛構和設計。比如小說創作,有的小說人物形象故事情節完全是虛構的。可以看出,“藝術是藝術家憑人工創造的某種物件”。⑴藝術描述的不是已發生的實有的事,他是一種創造,它可以而且應該虛構。那麼,何為美學呢?要知道何為美學,首先必須明確什麼是美?美無處不在,秀麗的山川是美,無限的草原是美,奔騰的河流是美,遼闊的海洋是美,在大自然的懷抱裡,在社會生活的領域中,在文學藝術的殿堂內,到處都有美的存在,到處留下美的蹤跡。然而,什麼是美呢?美是什麼的問題,就是美的本質問題,是一個複雜而又古老的命題。早在兩千多年前,古希臘學家蘇格拉底(前469-399)就曾與詭辯家討論過這一問題,但是沒有得出滿意的結果,而只能無限感嘆地說:“美是難的”,直至後來狄德羅提出“美在關係”;康德提出“美是含目的性的形式”;黑格爾提出“美是感性顯現”;車爾尼雪夫斯基提出“美是生活”等等概念。對美的問題有了理性的認識。但是,眾說紛紜的理論依然只能是使美的定義莫衷一是,美是什麼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有的人認為美是觀念,是主觀感受的產物,事物之所以美,是因為人感到它美。有的人認為美是形式,物件的美,美就在於形式各部分之間的對稱、和諧及適當的批例等。認為美觀念完全否認了美的客觀存在,認為美是形式物件的美雖然從事物的客觀屬性方面來尋求美的根源,但卻離開了人的社會生活,忽視了人的社會實踐,忽略了人的主觀臆斷和主觀感受。把美僅僅歸結為事物的某種自然屬性。可以說,這些觀點都是不科學的,恩格斯曾經說過:“必須重新研究全部歷史,必須詳細研究各種社會形態存在的條件。然後設法從這些條件中找出相應的政治、私法、美學、哲學、宗教等觀點。”⑵要洞察美的本質,定義美的概念,就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密切聯絡人類豐富的審美活動。從人類豐富的審美活動中去探索美的本質。那麼,美是什麼呢?美在哪裡?在於物,在於心?美是物的客觀屬性,還是人的主觀意識?美既不在於物,也不在於心?美是物的客觀屬性?還是人的主觀意識?美的根源深深地隱藏在人類的社會實踐中,是人類在實踐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而美的根源在於人的本質力量的物件化。人的本質力量是指人的自由自覺的生活活動。而人在各種創造性的活動中所顯示出的品質,性格、思想、情感、理想、願望、智慧、才能等等。是人的本質力量的具體體現,美離不開人憑自己的本質力量所創造的豐富多彩的生活,不論在自然界,還是在社會生活和藝術領域裡,一切美的形象都生動地顯示出人的本質力量的形象。由於具體的,可感的,光輝的形象能激發人的情緒,可能使人產生美感,因此,美就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感性顯現。
藝術是美的核心物件,是美學研究的主體。美在藝術中得到最為鮮明的體現,對藝術的研究歷來是美學研究的最重要的課題。從藝術上研究美,從美的角度考察藝術,是對藝術的本質,藝術思維規律,藝術作品審美結構和藝術創作的美學原理的高層次研究和哲理性研究。從美的角度考察藝術,是對藝術的本質,藝術思維規律,藝術作品審美結構和藝術創作的美學原理高層次研究和哲理性研究。從美學的角度去探討藝術、研究藝術、創造藝術,是藝術在實踐中得以不斷昇華,不斷髮展和不斷創新的重要前提。因此對藝術的美學原理的研究,是藝術發展、藝術進步和藝術創新的重要任務。在研究藝術的美學原理之前,首先要知道什麼是藝術,什麼是美學。究竟何為藝術呢?這是一個抽象而且帶廣泛性的概念。就像萬事萬物都具有矛盾,時時處處都存在矛盾一樣。藝術也具有普遍性,社會、自然界,無處不存在藝術。我們身邊充滿藝術。比如說我們手中的一支筆,一本書是藝術,窗臺上的一盆花是藝術,模具師手中的一幅模具是藝術,畫家手中的一幅畫是藝術,書法家所寫的每一個字都是一門藝術。就我們穿的衣服,我們頭上的髮型,我們的舉手投足都是藝術。然而,這些藝術是需要加工、創造的。比如說一幅模具,全是經過設計師的精心構想,設計加工而成的。一幅畫是經過畫家認真仔細的創作而成的。它凝結了畫家辛勤的勞動;一句話是經過說話人動腦筋思考之後才說出來的。同是一句話不同的人說出來是不同的效果,同一個人用不同的方式或不同的語氣說出來也是不同的效果。因此說藝術是需要加工的,創造的。而有些藝術實體並沒有加工和改造的載體而要藝術家透過自己的臆想去主觀創造,去虛構和設計。比如小說創作,有的小說人物形象故事情節完全是虛構的。可以看出,“藝術是藝術家憑人工創造的某種物件”。⑴藝術描述的不是已發生的實有的事,他是一種創造,它可以而且應該虛構。那麼,何為美學呢?要知道何為美學,首先必須明確什麼是美?美無處不在,秀麗的山川是美,無限的草原是美,奔騰的河流是美,遼闊的海洋是美,在大自然的懷抱裡,在社會生活的領域中,在文學藝術的殿堂內,到處都有美的存在,到處留下美的蹤跡。然而,什麼是美呢?美是什麼的問題,就是美的本質問題,是一個複雜而又古老的命題。早在兩千多年前,古希臘學家蘇格拉底(前469-399)就曾與詭辯家討論過這一問題,但是沒有得出滿意的結果,而只能無限感嘆地說:“美是難的”,直至後來狄德羅提出“美在關係”;康德提出“美是含目的性的形式”;黑格爾提出“美是感性顯現”;車爾尼雪夫斯基提出“美是生活”等等概念。對美的問題有了理性的認識。但是,眾說紛紜的理論依然只能是使美的定義莫衷一是,美是什麼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有的人認為美是觀念,是主觀感受的產物,事物之所以美,是因為人感到它美。有的人認為美是形式,物件的美,美就在於形式各部分之間的對稱、和諧及適當的批例等。認為美觀念完全否認了美的客觀存在,認為美是形式物件的美雖然從事物的客觀屬性方面來尋求美的根源,但卻離開了人的社會生活,忽視了人的社會實踐,忽略了人的主觀臆斷和主觀感受。把美僅僅歸結為事物的某種自然屬性。可以說,這些觀點都是不科學的,恩格斯曾經說過:“必須重新研究全部歷史,必須詳細研究各種社會形態存在的條件。然後設法從這些條件中找出相應的政治、私法、美學、哲學、宗教等觀點。”⑵要洞察美的本質,定義美的概念,就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密切聯絡人類豐富的審美活動。從人類豐富的審美活動中去探索美的本質。那麼,美是什麼呢?美在哪裡?在於物,在於心?美是物的客觀屬性,還是人的主觀意識?美既不在於物,也不在於心?美是物的客觀屬性?還是人的主觀意識?美的根源深深地隱藏在人類的社會實踐中,是人類在實踐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而美的根源在於人的本質力量的物件化。人的本質力量是指人的自由自覺的生活活動。而人在各種創造性的活動中所顯示出的品質,性格、思想、情感、理想、願望、智慧、才能等等。是人的本質力量的具體體現,美離不開人憑自己的本質力量所創造的豐富多彩的生活,不論在自然界,還是在社會生活和藝術領域裡,一切美的形象都生動地顯示出人的本質力量的形象。由於具體的,可感的,光輝的形象能激發人的情緒,可能使人產生美感,因此,美就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感性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