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一直向前的老方
-
2 # 半個外星生物
照著您的問題,一個婦女正在被不法侵害。
括號裡寫著強姦。
那麼,您這一下“正義的板兒磚下去”。歹徒也是當場斃命。
那很幸運。
絕對是正當防衛。
不過如果您這個一板磚下去。
歹徒害怕了,然後開始跑。
然後您就追,
再一下,
歹徒死了。
就有可能是防衛過當或者甚至是故意傷害。
因為,當歹徒逃跑的時候。
這種情況下強弱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所以,你再進行防衛,就是超過了必要的限度。
很多人不理解,
如果對方跑只是拿武器怎麼辦?
如果對方跑了找不到怎麼辦?
很遺憾。
那也不能超過限度。
因為法律維護的是社會整體的利益。
而個人的利益必須服從整體的利益和規則框架。
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
都不可能有絕對完美的系統,和絕對完美的法律。
這就要求我們尊重法律。
同時學習法律。
然後,適度的變成一個“狡猾”的人。
既然犯罪分子,惡人可以利用法律的兩面性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那麼,善良的人更應該學習法律超過犯罪分子才行。
一旦你熟練的瞭解了防衛過當的限度,你就知道該如何去做,
做完了,又該如何去為自己辯護了。
-
3 # 鳳棲桐
是不算正當防衛這個要看情況而言。
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本人實施的不法侵害,通俗一點說就是誰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誰才可以正當防衛。
題中兒子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歹徒持刀搶劫),如果兒子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所做出的反擊算正當防衛。如果兒子是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比如孩子小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是痴呆人等,這種情況下父母撿起磚頭打傷歹徒也算正當防衛,因為父母是法律上的監護人。
這樣說,不是說不法侵害正在發生的時候我們不好制止或者不予制止,相反,我們無論是誰,當看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都有責任和義務與不法分子作鬥爭,這叫見義勇為。
-
4 # 溪莎雨落
不超過必要的限度就是指你和被侵害人都安全了的情況下,不能再對犯罪人實施沒有必要的傷害,比如捅死他,打死他,或者是別的方式。
當然,最後記得報警
-
5 # 老春開聊
江蘇檢察官說了,跑才算正當防衛!去他麼的正當防衛吧,要是我兒子被侵害,我才不管呢,先尋機把歹徒幹倒再說!
真佩服你的鎮定!
要是我兒子被歹徒侵害,我他麼肯定豁出去跟他拼了,還管他正不正當防衛?!
去他麼的正當防衛吧,你沒看那些專家的解釋?跑才算正當防衛!要是那樣的話,孩子誰管?我們要是跑不過歹徒呢?
雖然江蘇檢察官的意思是法律該修正了,但他的話不無道理!他舉出的那100個案例,無一例外的都是正當防衛者受到刑罰。
如果是這樣,你還能鎮定的了嗎?你還能正當防衛嗎?
回覆列表
屬於特殊防衛權,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關鍵詞是制止、一定程度,正在進行,侵害行為,只有這四個條件同時必備,才具備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最難的無疑是怎麼界定這個正在進行的過程以及一定程度,但是,在一定程度方面中國刑法又開了個口子,即特殊防衛權,在面對嚴重性犯罪,危及生命安全時對對方造成傷亡,可以為正當防衛,但不負刑事責任。而這個過程呢,很大程度上是看對方是否還存在進行侵害行為的能力。如果已經失去了侵害的能力,那麼這個正當防衛的過程也就結束了。
學術性解釋再多,還是要落到實踐,你這一板磚直接把犯罪人打的去了地獄,那麼就要有證據,其一,被侵害女願意給你作證,其二,就是保護好現場,別為了出氣又給他幾板磚,正如之前所說,你的行為是為了制止,而保護好現場是為了確定好你的特殊防衛權,所以耐心等待相關部門做好屍檢。
法院講究證據,這些才是真正能維護好你權益的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