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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活不凡

    職場中有不少人有這樣的疑問,不知道自己這份工作到底應該幹多久,通常容易陷入了兩難之中,一是為了避免下一位僱主用懷疑的眼光審視你,你該把一份工作至少堅持做滿18個月嗎?或者是不管自己在這家公司待了多久,一有合適時機立刻辭職。一般而言,你應該記住幾個數字:8、18、48和72。

    8個月以內

    這是很糟糕的,除非你能找出客觀的理由。這表明你沒有透過6個月的評估或第一個績效週期。你最好在履歷中省略這份工作,將任何成就算入自由職業部分,或者即便包括了這份工作,也要指出這是基於具體專案的合同僱工,雖然對方提供了更多專案,但被你拒絕。這樣的處理便不能算是欺詐和不道德的謊言。你沒有試圖誤導人們對你的看法,你在清理自己的過去,幫助面試官避免因為你經歷過的無關議題而浪費時間。

    兩年(18個月)

    這是社會公認的下限。這意味著你至少安然度過了一個評估週期——績效評估通常應該按年進行,而且公司只會對工作滿6個月的員工進行評估。這正是18個月這個數字的由來——你必須取得一定的成績,才能留在這家公司那麼長時間。如果有好的解釋,比如公司行為(併購、管理層變動等)影響了你的工作性質,或者因為家庭因素,9個月也可以接受。

    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況下,兩年好於18個月,三年好於兩年,四年好於三年。雖然多一個月所帶來的優勢並不值得你放棄顯然更好的發展機會,但它卻意味著你很好地避免了沒有明顯好處的跳槽行為。

    四年(48個月)

    你可以得到在那裡工作的“全部學分”,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你表現不佳或停滯不前。成就增加,最好至少有過一次升職,是最理想的情況。如果你沒有得到過升職,你負責的專案也沒有變得更好,你的境遇尚可以接受,但在未來兩年你必須有所作為。

    六年(72個月)

    此時,如果你沒有得到升職或更好的專案,這份工作將開始給你帶來傷害。工作滿四年時間,除去入職後的第一年,其他三年沒有起伏,或者有平級調動,這種情形還是可以接受的。四年意味著你做好了自己的工作,給了公司充分的機會,沒有讓太多人厭煩,現在選擇繼續前進。如果你6年之後依舊沒有明顯的升職記錄,這就會讓人覺得你胸無大志,雖然你還不至於糟糕到連工作都保不住的程度,但你也只能算是平庸之輩。但如果你能不斷獲得升遷,這份工作可以做多長時間呢?答案是——沒有上限。

    如果你真的不喜歡自己的工作,那就應該離開。就是這麼回事。試圖定義做一份工作的“最短”時間,根本是在開玩笑。

    生命只有一次,你要對自己負責。

    關於何時離職最合適,許多答案在試圖確立一些複雜的規則。這純粹是無稽之談。這是你的生活,你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規則生活,其他人的規則與你無關。如果你的簡歷中有一連串的短期任職,你要準備好詳細談論一下自己從中學到了什麼,調整自己的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想一想你將如何確定一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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