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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被喜歡的松子

    首先你考慮到的是孩子,遠嫁其實特別難,他又是媽寶男,我是建議你和老公徹底談一談,當初你不顧一切的嫁給他,也是因為愛情吧,現在是因為什麼導致你的灰心意冷?是你和他的父母產生了矛盾,才慢慢消耗了你對他的感情,首先,你們有孩子,我建議你和你老公徹底談一談,因為有時候你的感受別人不知道,把你老公的問題徹底公開,告訴他你很介意或者不想在這麼生活,看看有什麼解決辦法沒有?總有出路的,只是你一直在原地轉圈處在自己的情緒裡。你們有孩子了,也考慮了現實的問題,養孩子花銷很大,你也沒能力撫養,如果你沒工作那麼首先一定要找一份工作,有了點積蓄再來提離婚!

    前幾天的石春梅帶著兩個孩子跳河自殺,她控訴了她的公公婆婆,他們固然有錯但是反過來說,她自己呢,身為一個獨立的人,就這麼被欺負被侮辱?有時候一味的忍讓真的只能換來別人的變本加厲,所以我覺得你也應該拿起自己的權利,努力的為自己爭取自己的合理的要求!如果你為你現在的婚姻做了改變和努力,你就發現,其實一切都在於你!

  • 2 # 下里巴人說說

    想清楚,媽寶男丈夫,意味著你的未來生活將是你獨自一人和一沒責任,沒擔當的老公,以及處處干涉你生活的強勢婆婆的較量,想要贏,估計很難,其中的艱辛,真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不能因為嫁了,尤其是遠嫁了,就對生活妥協,認輸,至於孃家,只要你肯回去,相信父母不會不管你的。

    趁孩子還小,尤其是兩週歲內,如若你肯離開,孩子還可跟著你,如若選擇在婚姻中掙扎,抗掙,就要做好十足的心理準備,因為這絕對是場持久戰,且全程是你孤單一人。辛勞,痛苦,煎熬,你想好了麼?有力量來爭取自己的生活嗎?

    女人就是這樣,在婚姻瀕危時,多顧及的還是孩子,如果連奶粉錢都已經需要你一人操心了,那這個家絕對是個大坑。

    自己帶孩子走,或為孩子留下,無論何種選擇,你都要細細考量。

    個人覺得離開還會有希望,留下,這麼個大坑一人之力太難填。

  • 3 # 愛未走遠

    遠嫁基本是投奔了愛情,拋棄孝順父母的義務,也是自己的選擇,幸福了最好,不幸福苦果也只能自己承受。

    兩種選擇:

    自己要沒啥特長,又不想出力,只好忍氣吞聲,按班就位,該受氣受氣,該咋過咋過。

    有點志氣選擇分手,孩子給男方,自己努力掙錢,方便時去多探望孩子。

    總結人的選擇,有時要承擔後果,不要回孃家哭天喊地,拿出你當時決然選擇時的決心來,別有困難了想起了父母,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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