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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趙日金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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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道行2818
《易經》中的罕見字,顯然是就經文而言,提問不是很明晰,應該不是指不常用常見的冷僻字吧,因為這很容易識別出來。僅就卦名而言,就有:噬嗑、賁、睽、蹇、夬、姤等,別說正文就多了。想題主的意思,大概是指字義有別於常解的那些字,因為它們意義異於常而罕見。
其實,經文中與我們平素所理解的完全異樣的字並不少,人們往往望文生意而錯解。自從常以“所長驕人”的魏時人王弼以“得意忘象”註釋《周易》之後,就辭文解辭義而不問象數就成為風氣,望文生義也就油然而生。解《易》離不開解意參象的悟性,沒有了象為參照,悟性也就大打折扣。
舉一例以見一斑,《周易》之第二卦坤卦就出現“罕見”字,其六二爻辭“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句讀通常為“直方大,不習無不利”,辭意一般釋為“正直、端方、廣大,不演習(不熟悉)沒有什麼不利”;從古至今,這一解釋的認知基本成了定論,這是六二辭的本意嗎?這裡就涉及到兩個罕見字:直、方;按常義望文生意就會謬之千里。
先說“方”;其為象形字,下從舟省,上有“竝”頭之象,故《說文》釋為“方,併船也。象兩舟總頭形”,即其本義為兩船並行,故兩船曰“方舟”,段玉裁注:“方,極畝也;極畝,大之意也”,故《博雅》曰:“方,大也,正也”;由此可以確定,“方”於此乃大之義。其實,“方”在卦爻辭中多次出現,可知其是一個多義字;如觀卦“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教”——取義四方;未濟卦“君子以慎辨物居方——同上;恆卦“君子以立不易方——義為“道”;復卦“後不省方”——義為事;而《繫辭》之“方以類聚”,則指的是法術。
再說“直”,有個詞語叫“直麵人生”,這個直是正視的意思,因此,直有“面對面”的意義,如《史記·項羽本紀》有“直夜潰圍南出”句,就取此義。現在回到“直方”上面,其義就很清楚了,此辭是針對六二而言,六二得正居中,在三個陰位上,是最為得意之時位,也最顯示出坤之特性,也就是“大”;面對其大,即“直方”;《小象》是如此說的:“六二之動,直以方也”,面對自己之大而動,動什麼?即下文之“習”;所以《小象》接著說:“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前後兩句釋評都未提及原辭中的“大”字,但實際上是提到的,即“地道光”,光通“廣”,即廣大;用白話來解釋就是:不適應不熟悉沒關係,沒有不好,因為地本來就大。
六二中正而不習,與乾卦“終日乾乾”形成鮮明對比,這是坤卦沒有自知之明之處,所以其《彖》言之“先迷失道,後順得常”;其《文言》也說:“直,其正也;方,其義也……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因為中正,從不懷疑自己的行為,這正是其“先迷”的根源,因此才有了自不量力的與乾龍鏖戰之潰,以至“其血玄黃”;也是《文言》“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也,由辨之不早辨也”;因此,坤卦的教訓就在於“順”,“承天而時行”,這才是坤之正道。因為正直、端方、廣大,不習亦無不利,“不習”也成正道,這不合邏輯,與“君子有終”的謙卦思想是不相一致的,應為錯解。因之其辭按意句讀當為:“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大不習,即大而不習,因大而不習;不言吉,而言無不利,因其象中正。坤象為直為見為方為大為不為習。
六爻之辭並非獨立,各自為政,彼此是有牽連的,上位為終極,是前數爻之果,走向末途,以上六與乾卦上九對比,上九因“亢”“有悔”,而坤之上六則敗到“其血玄黃”,付出的代價慘重;可見,參象釋辭才能準確悟知其義。像這樣的“罕見”詞並非僅此,悟中知得吧。
若此解非題主所要知的“罕見字”,權當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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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即《周易》,最常見的是八卦名的八個字:
乾,坤,震,巽,坎,離,艮,兌。
然而,七十年代出土馬王堆帛書《周易》,六十四卦多異名,極其罕見,僅八卦八個字:
鍵,川,辰,筭,贛,羅,根,奪。
眾所周知,漢字為象形文字,故《易傳》有《象》篇根據八卦符號、字的“象”解釋八卦象徵什麼,如“乾為天,坤為地”。
然而,帛書《周易》八卦卦名的字不同,八卦的符號也不同,為“一”與“八”形。帛書《易傳》也無《象》篇。
罕見的八卦字,顛覆了易學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