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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章瑩穎為華人,在處理國外案件方面,一般是由聯邦法院負責,而由於章瑩穎案件發生在美國伊利諾伊州,於是案件由美國伊利諾伊州皮奧里亞聯邦法院進行審理。
而美國的各大洲都相對自治,擁有各自獨立的洲法律,因此,這個章瑩穎的案子就複雜了。
首先,美國伊利諾伊州的洲法律是廢除了死刑的,因此伊利諾伊州最高刑只能是終身監禁。
而聯邦法律是保留了死刑的。
因此,按照伊利諾伊州法律來說,章瑩穎案件被告克里斯滕森絕對死不了,但按照聯邦法律來說,克里斯滕森可以判處死刑。
雖然案件目前在美國伊利諾伊州皮奧里亞聯邦法院進行審理,但聯邦法院需要尊重伊利諾伊州的法律制度。
不過根據美國法律,容許聯邦政府機關對於重大犯罪求處極刑,因此也就是說聯邦法院可以強制性判處克里斯滕森死刑。而且章瑩穎案也是聯邦檢察官在聯邦法院以綁架致死罪起訴,並尋求死刑。也就是說聯邦檢察官也支援判處其死刑。
但問題又來了,美國是個極端民主的國家,國內的各種民權組織有很大的權利反對聯邦法院干擾地區的法律制度,同時美國各種的支援“廢除死刑”的人士也會出來各種的反對判處死刑。
這也是美國除非萬不得已不會判處死刑的原因,輿論壓力太大。
章瑩穎案件按照聯邦法律,可以判處死刑,但是阻力太大,最後是否能如願判處克里斯滕森死刑還是未知。
不過克里斯滕森最後的結果,要麼是死刑,要麼是終身監禁,總之就是不得善終。美國的終身監禁也可不是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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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仲夏視點
章瑩穎案事發地美國伊利諾伊州的確已經於2011年廢除了死刑,但好訊息是案件主審法官認為“嫌犯在綁架受害人過程中使用了手機,從而使該案進入了聯邦法院的管轄範圍”。
受害人章瑩穎
所以在檢方一系列有罪指控下,嫌犯克里斯滕森仍會大機率面臨死刑判決!
很多人都認為從2017年6月9日案發至今已經過去整整兩年,美國警方仍然沒能給嫌犯定罪量刑是因為他們辦事效率低下,甚至有人指責美國法院是在偏袒殺人犯,其實不然,審理一再延期是為了蒐集更多有效的案件資訊和犯罪證據,這樣做更有利於受害者一方。
章瑩穎失蹤當天當地警方就已經立案,而且第二天就根據監控排查到了嫌犯克里斯滕森,之所以在抓獲嫌疑人後遲遲沒有定罪量刑是因為案件資訊量巨大,雖然警方在克里斯滕森公寓內檢測到了章瑩穎的血點,但一直沒能找到其屍體,而且嫌犯在審訊伊始保持沉默,後來一直拒不承認綁架殺害章瑩穎的事實,即使警方在案發後不久就透過嫌犯女友竊聽到了克里斯滕森綁架殺害章瑩穎的電話以及談話錄音,但棘手的是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一直在千方百計地為其做無罪辯護,所有這些都給定罪帶來了極大困難。
克里斯滕森及其女友
直到本月12號伊利諾伊州再次庭審時,克里斯滕森突然推翻先前堅持的口供承認了綁架殺害章瑩穎的事實,並且詳細敘述了令人髮指的強姦虐殺受害人的過程。章瑩穎的母親
目前,案件審理已經進入12人陪審團定罪階段,檢方以聯邦法律而非伊利諾伊州法律起訴克里斯滕森,起訴罪名為綁架致死罪,一旦定罪克里斯滕森將被判處死刑或者終身監禁,而且檢方傾向於尋求對其適用死刑!章瑩穎案庭審現場畫像
陪審團定罪階段將會持續到本月底,最後就是量刑階段。
希望聯邦法院判決結果能讓克里斯滕森殺人償命,以告慰章瑩穎在天之靈,還受害者家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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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基本上不能。因為美國法院,不管那哪個州,美國的司法體系奉行的是無罪推定原則,即不能以有罪來審判。他追求的是證據鏈的清晰而不是事實。像之前的辛普森殺妻案,證據鏈已經非常清晰,但就是因為警方在後期的錄音中被爆出有侮辱性的詞彙(黑鬼),陪審團就認為證據不足以取信,而導致原本就是一件鐵案就不了了之了,所以,本次案件檢方既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加上時間拖延過長,陪審團就認為無法提供有機證據而放棄死刑判決,犯人自己的證詞是無法作為呈堂證供的,所以,就算犯人自己承認,也說明不了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