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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429方寸世界

    買毒藥後自己喝死了,賣毒藥人在銷售時若未履行注意義務,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銷售農藥應當事前取得經營許可,銷售農藥時應當向購買人詢問病蟲害發生情況併科學推薦農藥,必要時應當實地檢視病蟲害發生情況,並正確說明農藥的使用範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不得誤導購買人。

  • 2 # 菇涼兒堅強

    你這裡指的是能透過正常渠道購買到的毒藥(農藥或者是類似的),還是國家明令禁止售賣的毒藥。如果是後者,賣家那就肯定是犯法了的。如果是前者,就比如說農藥吧,那都是平常農村家庭種植農作物需要用到的東西,鎮上到處都有售賣,買的時候店家又不會一個個的問你是要給莊稼用還是自己用,對吧。這樣算不得賣家的問題。

    如果是認識的人去幫忙買來給死者自殺用的,那麼買的那個人就必須要負法律責任。哪怕這個人是親人,父母,子女都不可以,生命是屬於個人的,任何人不得於任何方式剝奪或者慫恿。

  • 3 # 千秋魚人

    一個人的行為與另一個的死亡,有沒有關聯,或者是否構成犯罪:故意殺害、誤殺,有幾個要件進行判斷:1.犯罪的動機,2.實施犯罪的物件,3.具體犯罪的行為,4.犯罪造成的後果。

    如果沒有犯罪的動機,與具體犯罪的物件,但有犯罪的行為,並造成的嚴重的後果,導致他人死亡,是屬於誤殺。如那賣藥的人並沒有取得政府頒發的相關資質,違規向他人銷售國家禁止,或需要控制的藥品,那麼,別人從他那買了藥,服藥自殺了,賣藥的人就要為自己違背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違法銷售藥品,致人死亡,承擔責任。

    在民事侵害中,賣藥人的行為,與自殺者的死亡,有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是判斷的主要依據。

    如果賣藥人具備相關的資質,銷售的也是合規藥品,而且也按規定進行銷售,並做相應的提醒義務。那麼,後來買藥人服用所買的藥自殺,賣藥人的行為,與買藥人的自殺是沒有因果關係的。因為,將藥賣出後,賣藥人無法控制別人去使用所買的藥品,所以,賣藥人無須擔責。而買藥人自殺,是純屬出於個人的意願與動機,並服藥自殺。所以,這一切的後果,由買藥服毒自殺者個人承擔責任,與賣藥人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所以賣藥人無須擔責。

    如果賣藥人雖然有相關的資質,但違規銷售藥品,也未做相關提醒。如超量售賣,或賣給未提供醫生或政府出具的特殊藥品申請的人,或向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售賣,售賣時,又未做相關提醒。那麼,賣藥人的行為與買藥人服毒自殺,就有了關聯,在民事上,甚至在刑事上,賣藥人就要為自己的違法情節承擔相應責任了。

    最後,我們還是希望任何人都能好好活著。再大的痛苦,也會有人關心、愛護你。請將你的痛苦說出來,尋求懂得你的人的安慰與幫助。因為,生活不全都是痛苦,我們也不要被痛苦所包圍。

  • 4 # 開心_73258937

    謝謝!買毒藥喝了一瓶自殺死了,賣毒藥得有法律責任嗎!這個問題要看幾種情況了,賣毒藥的足否有經銷許可證;在什麼時間;如果賣毒藥的有經銷許可證,又是在農田防範期,或治農作物期,又說明了毒藥的噴灑量度及方法,做到了一定的說明,又不是國家不充需賣的毒藥,買毒藥者就不構成法律範圍,但如果是在冬季農田不需要打藥,就要問清賣者的目標是什麼,否則就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是在城市就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因為城市是不需要毒藥的市場。在農村就不一樣了,賣毒藥的經銷商如果沒有經銷許可證,又不根據農田所需的毒藥,就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因為農業產品什麼時候打什麼毒藥,那是有科學的使用方法,並不是亂用的。總之賣毒藥的是否負法律責任,那就要看賣毒藥的是否合法,是否做到了產品說明,及買毒藥的目標是什麼,是否負法律責任要根據情況而定,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事件都是有雙重性的。

  • 5 # 盲點大俠

    買毒藥喝了一瓶自殺死了,賣毒藥得有法律責任嗎?

    還是那句話:看情況。

    這是一個嚴肅的法律問題。

    首先,如果你明知對方是為了自殺,而答應賣毒藥給對方,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其次,如果對方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你違法國家規定賣毒藥給他,也是要承擔責任的。

    再次,如果對方是成年人,且你完全不知道對方買來幹嘛,比如除草劑這種東西,那你合法地賣給對方的話,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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