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蘇茗Y
-
2 # 博略可
霸道物業要不取消,要不立法管理小區。誰也不能處處為難居民,製造居民社會矛盾。從物業所幹事應該限制許可權範圍。居民出門,進門困難,還要物業批准,百姓行動沒有自由。衛生打掃不乾淨不能提意見,把小區垃圾桶放在人行過道,提個建議也不理會。
-
3 # 悠遊似天堂
門因為建築面積有法可依,有據可查。當然,如果一定用公攤面積、公共面積收費也可以,單價提高就行了。理解這些的關鍵在於運營成本。
-
4 # 湖畔的韋大人
不按建築面積收取更行不通,至於交給社群更是異想天開,現在更應該做的是出臺規範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對小業主、物業公司、開發商和街道社群的各個層面拿出更加切實可行的制度。對於城市小區來說國企大院和農村自建房的時代一去不回了,天下沒有沒費的午餐,而且物業服務和管理好的小區未來會越來越受歡迎,同地段二手房房價也會有優勢。
-
5 # 姜不老不辣zx
有居委會,有業主委員會,為啥還要強壓一個物業公司來吸血?我們小區約三百戶住戶,保安,保潔都是由物業承包給保安公司和保潔公司,真正屬於物業公司坐辦公室的的有四個人。除了會計有固定崗位(收錢),其餘的難得看見。其實這四人完全可以由業委會代替。
-
6 # cc140727626
別糾結這都不是事,賣房取消公攤就便宜了?想多了,公攤的錢會加到房價裡,那物業按公共面積收費當然也可以,價格加到和建築面積收費一樣的水平就是了
-
7 # 小月雨田
簡單一點回答,其實按照公攤面積收費也可以,按照套內面積收費也可以,按照產權面積也可以。這其中只是一個初中生都能理解的數學變換。一個小區的公攤係數是確定的,所以,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就能確定。公攤面積=產權面積*公攤係數。套內面積=產權面積*(1-公攤係數)。現在的物業收費標準是,物業費=產權面積*物業費單價。在這個公式裡,物業費和物業費單價是不確定的,產權面積是確定的。物業公司其實關注的是物業費,而不是物業費單價,它只要確定它需要收到多少物業費即可。你想用公攤面積、套內面積計算,都可以,它改一下物業費單價就行了。這就跟你買核桃一樣,帶皮的核桃和不帶皮的核桃,單價肯定不一樣,但是你吃的肯定是不帶皮的核桃。
物業費收費標準,以產權面積計算還是以公攤面積計算,沒有差別,實質的合同義務,應該是以合同為準,而不是以計算標準為準。
回覆列表
全國都是這麼規定收費的 但是這個規定收費確實是非常不合理 期待以後的民法典或者其他的法律法規能夠做出調整 讓收費更合理 讓服務更滿意
其實大家現存最大的矛盾是物業存在的合理性 物業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所有的小區能不能歸社群統一管理 由專業的機構來進行公共區域的養護維護或者是電梯服務 這樣綜合的服務 不但收費低 業主也會非常的滿意
然後只有高階的特別高階的小區才會有物業服務 就是那種快遞送餐全是由物業進行服務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