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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體育專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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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ardenTeam長水生
NBA官方訊息,詹姆斯-哈登因公開批評裁判遭聯盟罰款25000美元。與湖人賽後,大鬍子直接說出福斯特以後不應該再吹罰火箭比賽。
哈登是實在強忍不住內心憤懣的狀況下,賽後直批當值主裁斯科特-福斯特的,他當然清楚這樣的言論會有什麼後果,這就是我們常講的:逼得啞巴也說話了!哈登的情商之高是公認的,平時言談舉止或跟朋友、隊友相處盡顯其高情商,很少說別人不中聽的話語,更何況指責裁判這種說了幾乎沒用卻招處罰的行為。這次真是把鬍子給惹急啦,“吹鬍子瞪眼”,華人的這句諺語指的就是我登。
火箭106-111惜敗湖人,慘遭逆轉,輸球倒沒什麼,但相對於裁判的吹罰,哈登實是忍無可忍。!在斯臺普斯中心進行的比賽,整場哈登被吹罰4次進攻犯規,在比賽還剩1分22秒時第四個進攻犯規、也是全場六犯犯滿離場的吹罰,當時火箭落後湖人6分,這個吹罰是另一裁判邁克爾-史密斯做出的,但哈登矛頭直指的是主裁——斯科特-福斯特。
“斯科特-福斯特,夥計。我從來不會談論裁判之類的事情,但是他既粗魯又傲慢,”哈登當時說道,“我的意思是,你整場比賽都是不能跟他講話的,那麼這樣你怎麼和裁判建立關係呢?不僅僅只是那個吹罰(哈登個人第六犯),他就是那樣的人。真的很令人沮喪。我可能會被罰款,但老實說,我其實不想說的。我是一個安靜的傢伙,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你無法表達自己的觀點。你不能跟正在吹罰的人交談,否則你就會吃到技術犯規。這真的很難。”
NBA聯盟一向不會容忍球員、教練批評裁判,處罰是避免不了的,這我們可以表示理解也很有必要,但哈登所言難道不會給全聯盟球隊、球員有所震動嗎?難道裁判個個都能保證自己的吹罰次次都公允嗎?是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吧。
1、籃球規則制定的原則是鼓勵進攻為先的,本場哈登有一次運球剛過半場,與朗多的輕微接觸被判進攻犯規,絕對是裁判個人的針對性!甚至吹對方犯規也能說下去。
2、被吹罰犯規的球員,任誰都會發洩,但每個球員的反應是各不相同的:過激的、心平氣和的、無所謂的------,哈登的選擇是儘量跟裁判交流,探討自己被吹的原因。
3、本人認為,哈登的處理方式能反映出哈登是個研究籃球規則的高手,他的多項技術或新技能開發都是儘量在規則允許範圍內訓練而成的,況且裁判解釋吹罰理由也是義務,否則你即使不是針對某個球員或某隊也會被誤解的。
4、籃球規則的制定也是逐步規範、完善的,而裁判與球員之間的交流也是完善規則的其中重要一環,對籃球的發展也是有益無害的,球員選擇跟裁判交流而非當場咆哮表達憤慨,難道福斯特想要的是後者?
我們做球迷的寧願相信裁判的職業道德,他們作為執法者應該是公平、公正的!但他們同時也是有血有肉的凡人,我的意思是在他們內心裡肯定會有自己喜歡甚至是支援的球隊或球員,同時也會有一心想讓輸球的球隊;那麼我敢斷定斯科特-福斯特這個人也許他不是湖人的擁躉也肯定是討厭火箭的人。
也許是作為一名火蜜“小心眼”的猜測?不知大家的以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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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哈登在與湖人的比賽中身背6次犯規不得不離場,這也是哈登本賽季第一次6犯離場,追溯到上一次哈登6犯離場是上賽季,這也讓我們發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這兩次讓哈登6犯離場的裁判竟然是同一個人,對,就是那個身披48號的裁判福斯特。
哈登在賽後接受採訪的時候,談到了48號裁判福斯特是否存在對自己有任何偏見,進而在媒體面前公開批評,並且表示:“肯定的,這已經成為了我們的私人恩怨,肯定的,我認為他不應該也不被允許再吹我們的比賽了,真的”。可見哈登對於裁判的執法表示非常糟糕!
槍打出頭鳥,因為哈登公開質疑和批評裁判聯盟決定對此罰款25000美元,殺雞儆猴,以示威嚴。
欣慰的是哈登在6犯離場之前剛好得分達到30分,因此哈登也把自己的連續30+記錄一直延續。
哈登被罰款這件事情,最大的原因還是在於聯盟過於操縱干擾比賽,進而影響比賽的勝負。而且NBA引進博彩,與博彩公司進行著一系列的合作,雖說不能光明正大的去影響比賽,但是這畢竟是聯盟的天下,可以用裁判的吹罰尺度來干擾比賽的勝負。說白了就是聯盟不讓火箭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