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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水間der

    馬未都先生曾經把華人的審美過程分成了四個境界——豔俗、含蓄、矯情和病態,人口基數上也是一個呈金字塔分佈的分佈結構。

    而少部分的人的審美,又會在一定階段成為大眾普遍流行的審美。

    最底下這一層是豔俗,像農村的大花襖子,碎花被子,紅紅綠綠,直擊人的感官,最為直接。

    第二層是含蓄,比如唐詩宋詞的美,我們無法直接的得到明瞭其中滋味,需慢慢品嚐,越品越香。

    第三層是矯情,相對於一二兩層,這一層次的美便稍微難以琢磨。像梵高的向日葵,濃郁強烈的情感,便不是所有人都能在看到時都能理解的。

    最後一層是病態。在«月亮與六便士»中,斯特里克蘭為追求藝術拋妻棄子,勾引朋友的妻子,最後到小島上進行創作,在死之前讓土著妻子將其耗盡一生心血的絕世之作燒燬,其中對藝術的病態的追求已經不是常人所能理解,但文學作品中卻以之為美。再舉一個例子,三寸金蓮在我們眼裡是無比醜陋,是對婦女的變態的桎梏,而在民國之前,卻是將三寸金蓮當作無與倫比的美麗,這已經是美的一種畸形發展了。

    美的發展有這四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有曾經的輝煌時刻,影響我們對美的判斷,真的是我們自己以為的源自我們內心的想法嗎?

    «哲學的慰藉»中提到,“如果我們生性不是那麼容易受到暗示的影響,廣告便不會如此時興。”

    我們處在資訊紛雜的時代,帶節奏已經非常普遍,而我們很容易就被主流媒體或者其他資訊獲得源影響我們對事物的看法。

    比如特別流行的網紅臉,整形醫院推出網紅臉一條龍服務,受到大量追捧,如果不是因為跟風,又如何願意把自己放入流水線工程,復刻出大眾眼中的美?

    在媒體人的影響下,我們的思想在潛移默化的被影響,當週圍人都把大眼睛,高鼻樑,V字臉當作是美,我們又如何能免俗?

    跟風本就是社會性動物的一種本能的自我保護機制,而不止人類的審美,人類的一舉一動,三觀倫理,都是在社會性行為中被塑造。

  • 2 # 西江書畫藝術

    法國學者古斯塔夫·勒龐的《烏合之眾》一書,可以說是顛覆了通常人們對群體的認識,將群體的特點剖析得淋漓盡致,指出個人一旦融入群體,他的個性便會被湮沒,群體的思想便會佔據絕對的統治地位,而與此同時,群體的行為也會表現出排斥異議,極端化、情緒化及低智商化等特點,進而對社會產生破壞性的影響。

    人類的審美觀就是一種很典型的群體意識,一種很典型的跟風行為。一種審美要成為時尚,首先一定成為群體的集體有意識,然後成為集體無意識。舉個簡單的生活上的例子:

    如果你在1950或1960年代穿個喇叭褲在街上晃盪,大家不認為你是個怪物才怪,或者甚至乾脆把你抓進派出所,以流氓論處。

    但喇叭褲在1980年代卻風靡中國大江南北,不穿個喇叭褲都不算八十年代的新一輩,成為一種所向披靡的時尚。之所以成為時尚,一是有其時代必然性。改革開放前的中國,人們的服裝樣式極為單調,尤其是男式服裝,更為千篇一律,當時城市中的男裝僅有軍裝、中山裝、茄克衫等幾種,褲子大概只有一種又肥又大的直筒褲了。1978年,中國引進了二部日本電影,一部是《望鄉》,一部是《追捕》,這二部電影在社會引起巨大反響,其中《望鄉》中慄原小卷扮演的記者穿了一條白色的喇叭褲,讓她的身材更顯嫋娜。《追捕》中高倉健和中野良子不僅成了年輕人最早的偶像,片中矢村警長的墨鏡、鬢角、長髮和一條上窄下寬的喇叭褲也引起了年青人的注意,這給當時的傳統著裝帶來了全新的衝擊,打破了人們對服裝審美的一貫認知,讓剛開啟思想禁錮的少女少男心生羨慕,成了效仿的物件。二是從眾心理。開始是城市中的少部分在校大學生(時代開放的風向標)穿,後來是城市青年中穿,然後中小城市和農村青年紛紛效仿,你不穿,就意味著你老土了。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打開了人們對外面世界的認識,各種時尚接踵而來,華人的審美呈現多樣化,喇叭褲很快退出人們視野。如果你在1999年左右穿個喇叭褲再去街上晃盪,你又將成為大家眼中的怪物、土老冒。有意思的是,但在2008年,由網路興起的國貨回潮熱讓喇叭褲再次重新回到了時尚的前沿,一些前衛人士、娛樂明星又開始穿起了喇叭褲。

    這就是跟風的力量,不跟風不流行,流行的一定跟風。時尚就是這樣形成的:大家覺得美的,才就會認為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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