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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麥小兜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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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耳鼻喉科吳醫生
地西泮屬於二類精神類藥物,依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和衛生部發布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濫用是會產生依賴或嚴重的危害的,是屬於需要監管的藥物,一般處方量不超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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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宋藥師
一、地西泮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
地西泮是安眠藥的一種,但是它不是普通的藥品,它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所謂精神藥品是指直接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使用能產生依賴性的藥品。根據依賴性潛力與危害人體健康程度,分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而地西泮片就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因此管理相對嚴格。
二、精神藥品的處方限量
為加強對醫療機構購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管理,防止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證患者的合理需求,我們制定了《處方管理辦法》。具體要求是: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控緩釋製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於治療兒童多動症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第二類精神藥品一般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於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醫師應當註明理由。
由此可見,對地西泮片進行處方限量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它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用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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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醫生說科普
不單地西泮只能開七天的量,其它藥品一次也只能開七天的量,因為有這種規定。
衛生部於二00七年出臺了《處方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處方一般不得超過七天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除外)。
為什麼這樣規定呢?因為患者的病情可能會變化,服藥一段時間後,應重新診斷,以決定是否需改變治療方案。
地西泮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國家歷來對精神藥品進行嚴格管理,早在一九八八年國務院就制定了《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現在,國務院制定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以及衛生部制定的《處方管理辦法》,對精神藥品的生產、供應、運輸和使用進行了進一步規範。
在精神藥品使用方面,《處方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重申了該辦法十七條的規定:"第二類精神藥品一般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七日常用量;對於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醫師應當註明理由。"同一部法規(規章)兩次對同一內容作出規定,可見對此類藥品管制之嚴。
為什麼對精神藥品管制如此嚴格?除上述原因外,還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此類藥有成癮性,二是此類藥極易被用來替代毒品,進行非法交易和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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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文字小藥師
我的看法未必只能開七天。不過,一般只能開7天。下面我拓展講一下。
第一:制度規定。(1)在《處方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註明理由。
(2)為門(急)診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緩控釋製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
(3)第二類精神藥品一般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於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醫師應當註明理由。
第二:地西泮屬於哪類藥?地西泮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記住:這就是相關制度規定。既然它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那麼,一般情況下,就只能開7天,特殊疾病可以適當延長。
第三:為什麼會這樣規定?通俗說:“地西泮就是安眠藥。”我們都知道安眠藥是不能多吃的。一旦吃多了,就可能再也醒不過過來了。所以,國家相關部門就會制定相應的制度來進行管理,落實到醫院就是醫院進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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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本文只作為科普宣傳,不作為疾病診斷和用藥依據。如果有相關問題,請到當地知名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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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醫院裡好像所有的藥都不允許開太多,北京的醫院目前都是開七天的,具體原因猜測可能是兩點,一個是怕醫生亂開藥,另一個是怕患者醫保買藥拿出去賣吧
當然我說的只是猜測,還是請醫院專業的人員解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