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微博社群管理規定,被人舉報有以下原因、流程、及處理辦法:
第五章違規行為處理流程
第十七條
危害資訊處理流程:
(一) 站方透過主動發現和接受使用者舉報兩種方式發現危害資訊。完成真實身份驗證的使用者可透過微博頁面上的“舉報”功能,對涉嫌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
(二) 危害資訊由站方根據本規定直接處理。
第十八條
不實資訊處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違規發生的3個月內。
(二) 發現方式:站方透過主動發現和接受使用者舉報兩種方式發現不實資訊。完成真實身份驗證的使用者可透過微博頁面上的“舉報”功能,對涉嫌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
(三) 受理條件:
2. 被超過10位使用者舉報,即受理;
3. 惡意舉報不予受理。
(四) 受理之後,
1. 若涉及資訊明顯不實,由站方根據本規定直接處理,並建立卷宗公示結果。如有必要,將在直接處理前通知雙方進行3小時的陳述,陳述資訊將作為輔助判定的重要依據。
2. 若涉及資訊已有判例,循例處理,並建立卷宗公示結果。
3. 若涉及資訊既非明顯不實,又無判例可循,進入專家委員會判定階段。
(五) 專家委員會判定階段:
1. 站方就事件建立網頁卷宗,並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請當事人進入網頁卷宗舉證或自辯。陳述時間為:自通知發出後3小時內。
2. 對涉及的微博予以標註,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違規已被舉報。
3. 陳述結束,
(1) 由系統從專家委員會全體成員中隨機選出9位成員構成判定具體案例的專家委員會。
(3) 判定時間為:自陳述結束後24小時內。
(4) 判定時間結束,若一方票數大於5(含),完成判定。
(5) 每3小時發起一輪投票,總票數不足或雙方票數相同時發起下一輪,直到24小時判定總時間結束。
(6) 若24小時後未能完成判定,按被舉報方不違規處理。
(六) 站方根據判定結果,完成對違規內容、帳號的處置和公示,並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
根據微博社群管理規定,被人舉報有以下原因、流程、及處理辦法:
第五章違規行為處理流程
第十七條
危害資訊處理流程:
(一) 站方透過主動發現和接受使用者舉報兩種方式發現危害資訊。完成真實身份驗證的使用者可透過微博頁面上的“舉報”功能,對涉嫌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
(二) 危害資訊由站方根據本規定直接處理。
第十八條
不實資訊處理流程
(一) 追溯期:自違規發生的3個月內。
(二) 發現方式:站方透過主動發現和接受使用者舉報兩種方式發現不實資訊。完成真實身份驗證的使用者可透過微博頁面上的“舉報”功能,對涉嫌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
(三) 受理條件:
2. 被超過10位使用者舉報,即受理;
3. 惡意舉報不予受理。
(四) 受理之後,
1. 若涉及資訊明顯不實,由站方根據本規定直接處理,並建立卷宗公示結果。如有必要,將在直接處理前通知雙方進行3小時的陳述,陳述資訊將作為輔助判定的重要依據。
2. 若涉及資訊已有判例,循例處理,並建立卷宗公示結果。
3. 若涉及資訊既非明顯不實,又無判例可循,進入專家委員會判定階段。
(五) 專家委員會判定階段:
1. 站方就事件建立網頁卷宗,並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請當事人進入網頁卷宗舉證或自辯。陳述時間為:自通知發出後3小時內。
2. 對涉及的微博予以標註,提醒他人此微博涉嫌違規已被舉報。
3. 陳述結束,
(1) 由系統從專家委員會全體成員中隨機選出9位成員構成判定具體案例的專家委員會。
(3) 判定時間為:自陳述結束後24小時內。
(4) 判定時間結束,若一方票數大於5(含),完成判定。
(5) 每3小時發起一輪投票,總票數不足或雙方票數相同時發起下一輪,直到24小時判定總時間結束。
(6) 若24小時後未能完成判定,按被舉報方不違規處理。
(六) 站方根據判定結果,完成對違規內容、帳號的處置和公示,並以微博通知的方式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