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重點241
-
2 # SouthCross
謝謝邀請。
英國政府推出的「拒絕無協議脫歐」提案要求排除在3月29日(即預訂的脫歐日期)無協議脫歐的可能性,並在語言上作「精心設計」,提案最後一句稱:「除非本國會和歐盟批准一項協議,無協議脫歐仍然是英國和歐盟法律下的預設選項。」
此一說法被認為一方面是向歐盟施壓,希望歐盟能在未來的進一步談判中讓步,因為英國在無協議的情況下無序脫歐也將對歐盟造成衝擊;另一方面則是向英國國會議員施壓,讓他們在未來的投票中接受文翠珊政府和歐盟談妥的協議,否則將面臨「無協議」脫歐。
不過一些跨黨派議員對政府的提案提出修正案,去除有關議案提及的最後一句,並去除3月29日的時間限制。讓整個提案變成「沒有協議絕不脫歐」,而非原來的「無協議的話3月29日不脫歐,但如果實在無法達成協議未來也只能選擇無協議脫歐」。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英國議會星期三拒絕無協議脫歐的動議沒有法律效力,最終可能無法阻止推遲到3月29日以後的脫歐程式,但是它具有相當大的政治意義。在星期三英國議會投票之前,投資人預期議會將拒絕無協議脫歐,導致當天英鎊兌美元匯率創下2019年最大單日升幅,投票結果出爐後再次上揚。
如果說英國議會透過“推遲”脫歐來爭取英國更多的利益,爭取與歐盟討價還價的時間…,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歐盟早就把大門關死了:不可能再有新的脫歐協議!
那麼英國議會透過的“推遲”脫歐的意義何在?現在看來“軟脫歐”、“硬脫歐”都是無法實現的,那麼只有一條路可走:不脫歐!
要想不脫歐就必須“第二次公投”,因此英國議會透過的這個“推遲”脫歐決定才有了可尋邏輯。而值得注意的是歐盟對此立即作出了積極迴應:同意英國議會“推遲”脫歐決議…,這就意味深長了!
一個要“脫離”的申請“推遲”脫離,一個不願“脫離”的歡迎“推遲”脫離…,這是一個什麼“古怪”?莫非要重歸於好?問題是,事情鬧到如此地步想“重歸於好”也不是個簡單事情:當初英國的“脫歐”是依照全民公投的結果作出的,現在要想“不脫離”是不是也要來第二次“公投”?那麼二次公投的民意基礎具備嗎?法律依據又何在?第二次公投的結果如果還是“要脫離”又怎麼辦?當然是不脫離是最簡單、風險最小、對各方都有利的。因此,英國議會的這個“推遲脫離”的決議來的正當其時,爭取到時間來重新審視過去的決定…。唯一不開心的是美國,沒有達到分裂歐盟的目的,但現在就作出許多向好估計還為時尚早。
一個獨立自主、強大、團結的歐盟是世界走向多極化的需要,是平衡一國獨霸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