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漁樵觀史

    我們在電視上看古代宮廷劇的時候,經常會發現裡面的官員任職和罷免往往就是皇帝的一句話。那麼真實情況是否如此呢?事實上,皇帝雖然能直接提拔或是罷免某位官員,但大部分官員的任免還是要遵照一套嚴密的規則。

    明朝的大部分官員都是從科舉考試中選拔出來的。當學子們在金榜題名後就成為了朝廷的後備幹部,他們一般會分配到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等衙門實習政事,名曰:觀政。才華出眾者會被分配到翰林院觀政,名曰:庶吉士。

    觀政時間是三年,當實習期滿後,大部分人會成為正式官員,被分配到朝廷的各個機構任職。官員的職務任期為三年,一般會連任兩屆,共九年時間。官員在任職期間要受到上司的考核評定。當時已經有一套非常成熟的績效考核規則了,以差評為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種瀆職事例:貪婪、殘暴、浮躁、老邁、健康不佳、工作漫不經心。上述每一項不達標都會產生扣分,而相應的是如果官員在任職期間有良好表現,則會加分。最後按加分和扣分的多少將評定等級分為:優秀、普通、差。

    作為當時最高監察機關的都察院會對官員考核評定作出核對,然後將這些結果提交到吏部。九年之後,官員需回吏部報道。吏部的文件中記錄著每一位官員的任職履歷和政績考核記錄,這些記錄將決定一名官員的前程。考核評定為優秀者將有資格得到提升,普通者一般能繼續留任,考核評定為差的官員則會受到降級處罰。

    此外,所有官員還要受到都察院御史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定期考察京官被稱為“京察”,從弘治朝(1487年-1505年)開始定為六年一次;考察地方官被稱為“大計”,每三年舉行一次。不定期考察則隨時可能發生,皇帝從都察院的監察御史中欽點出數人作為巡按御史,這些御史的職責是代天子出巡,因此擁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特權。巡按御史可以作出自己獨立的人事評定,如果一名官員被發現胡作非為,御史有權直接向皇帝彈劾該官員,而不論其品級有多高。相反,如果御史發現一名官員兢兢業業工作卻沒有受到重視,也可以向朝廷特別舉薦,從而使該名官員意外得到提升或獎勵。不過,這種舉薦存在著連帶責任。如果受到舉薦的官員在得到提升後卻被發現名不副實,那麼保舉人也會受到懲罰,所以舉薦官員一般都是非常謹慎。

    按照正常規則,官員升遷一次不超過兩個品級,降職一次不超過三個品級。當一名官員成為四品以上的高官後,吏部考核變成了其次,他的職務更多取決於皇帝的任命。但事實上,這種任命也未必是出於皇帝本意。按照規則,內閣和吏部官員經過集體討論後,將一人的名字送給皇帝批准,或是呈送兩人的名字供皇帝選擇。如果皇帝對人選都不滿意,內閣和吏部官員將再次透過集體討論後送上第二次提名。作風強硬的皇帝總有辦法將自己的意願傳達給內閣和吏部,再由他們經過名義上的集體討論,將提名人選呈送給皇帝批准。但一些君臣關係不和睦的皇帝(比如萬曆皇帝)在這個問題上卻往往會很棘手,皇帝雖然可以用特權獨斷專行任命高階官員,但這種不按規則辦事的行為必然會遭到大臣們的集體抗議,而被提名的官員往往也會因為懼怕同僚們施加的壓力,不敢上任。因此,即便是皇帝想要任免某位官員,一般情況下也無法像電視劇中那樣一句話就能乾綱獨斷。

    從明朝中期開始,內閣成為權力中樞,進入內閣的官員被稱為大學士,尊稱“閣老”,地位相當於宰相。因此,進入內閣就成為官員仕途的終極目標了。那麼,哪些人有機會成為閣老呢?首要的條件自然是才華和能力都出類拔萃。同時,得到皇帝和大部分官員的信任也是入選內閣的重要標準之一。還有一點就是看官員的仕途履歷,從明英宗開始,明朝有這樣一個慣例: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也就是說如果官員沒有在翰林院的任職經歷,那麼想入閣拜相就成了一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參考文獻:

    [1].《明史》

    [2].《大明會典》

    [3].《明代中國的監察制度》

  • 2 # 比李白白

    明朝內閣的選拔一般遵循“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原則,進翰林院的一般都是進士及第,翰林院作為一個養才、儲才之地,同時負責編修文章典籍、日講、政務諮詢等,也可以委派地方任職。

    但是,實際情況是有出入的,比如,第一,有些影響力比較大的官員透過推薦,得到皇帝認可也可以入閣。

    第二,皇帝的老師,俗稱“帝師”,這個比較厲害,比如張居正、孫承宗等。第三,如“潛邸舊臣”,比如楊士奇、高供等,

    第四,完全憑自己能力一步步做上去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設計心理學》的作者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