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與汽車廠商或4S店簽訂購車意向協議後,辦理購車充電條件確認手續,此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購車意向協議;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固定車位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關於在停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的申請(物業蓋章同意); 5)停車位(庫)平面圖(或現場環境照片)。 2、受理使用者申請後,汽車廠商或4S店對使用者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後,會同供電公司按照約定勘查時間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查。 3、供電公司負責對使用者電源條件進行確認,完成《自用充電設施用電初步可行性方案》編制。 4、汽車廠商或4S店負責對充電設施建設的施工可行性進行確認,會同供電公司於7個工作日內出具《新能源小客車購車充電條件確認書》。
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二步:供電方案申請 使用者正式簽訂購車合同後,可自行或委託汽車廠商或4S店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提出用電報裝申請。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正式答覆供電方案。使用者應在有效期內到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確認手續。
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三步:安裝施工 使用者正式取得供電方案確認後,由汽車廠商或4S店組織開展充電設施工程建設,充電樁裝置選型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但不同車企所選擇的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會有所不同。不含土建工程的充電設施施工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四步:驗收申請 充電設施建設完成後,使用者需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提出驗收申請。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供用電合同簽署)後,供電公司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接電工作。在整個過程中,電力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
汽車廠商或4S店應在使用者簽署充電設施供用電合同後,正式將車輛交付使用者。
使用者與汽車廠商或4S店簽訂購車意向協議後,辦理購車充電條件確認手續,此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購車意向協議;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固定車位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4)關於在停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的申請(物業蓋章同意); 5)停車位(庫)平面圖(或現場環境照片)。 2、受理使用者申請後,汽車廠商或4S店對使用者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後,會同供電公司按照約定勘查時間到現場進行用電、施工可行性勘查。 3、供電公司負責對使用者電源條件進行確認,完成《自用充電設施用電初步可行性方案》編制。 4、汽車廠商或4S店負責對充電設施建設的施工可行性進行確認,會同供電公司於7個工作日內出具《新能源小客車購車充電條件確認書》。
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二步:供電方案申請 使用者正式簽訂購車合同後,可自行或委託汽車廠商或4S店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提出用電報裝申請。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正式答覆供電方案。使用者應在有效期內到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確認手續。
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三步:安裝施工 使用者正式取得供電方案確認後,由汽車廠商或4S店組織開展充電設施工程建設,充電樁裝置選型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但不同車企所選擇的充電設施建設企業會有所不同。不含土建工程的充電設施施工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第四步:驗收申請 充電設施建設完成後,使用者需向所在區域供電公司營銷部(客戶服務中心)提出驗收申請。工程檢驗合格並辦結相關手續(供用電合同簽署)後,供電公司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裝表接電工作。在整個過程中,電力公司不收取任何費用。
汽車廠商或4S店應在使用者簽署充電設施供用電合同後,正式將車輛交付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