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任正非這番話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這種行為我覺得挺沒意思的,讓人覺得整個華為和他本人都格局不大,缺乏擔當。
首先,末位淘汰是違反勞動法的,不執行末尾淘汰根本不是管理者的仁慈,而是公司服從遵照勞動法的基本操作而已。公司如果想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非就是以下幾種法定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唯一可能與末位淘汰沾邊的就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一條。但是實際情況中,只要對員工進行排名,就必定會有第一名和倒數第一名,即使公司能證明第一名強過最後一名,也不能證明最後一名不能勝任工作。
其次,作為一家成立於1988年的老牌科技公司,華為員工的平均年齡居然僅有31歲,比公司還年輕一歲。考慮到近幾年公司的大規模擴張,我們有理由認為華為內部超過40歲的員工應該是鳳毛麟角,少得可憐。如果真的像任總所說,崗位沒有年齡上的限制,為什麼公司的平均年齡如此之低呢?
我覺得任正非這番話就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這種行為我覺得挺沒意思的,讓人覺得整個華為和他本人都格局不大,缺乏擔當。
首先,末位淘汰是違反勞動法的,不執行末尾淘汰根本不是管理者的仁慈,而是公司服從遵照勞動法的基本操作而已。公司如果想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非就是以下幾種法定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唯一可能與末位淘汰沾邊的就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一條。但是實際情況中,只要對員工進行排名,就必定會有第一名和倒數第一名,即使公司能證明第一名強過最後一名,也不能證明最後一名不能勝任工作。
其次,作為一家成立於1988年的老牌科技公司,華為員工的平均年齡居然僅有31歲,比公司還年輕一歲。考慮到近幾年公司的大規模擴張,我們有理由認為華為內部超過40歲的員工應該是鳳毛麟角,少得可憐。如果真的像任總所說,崗位沒有年齡上的限制,為什麼公司的平均年齡如此之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