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退學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或由各系部提出報告,教務處稽核,由院長會議研究決定。對退學的學生,由學院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交本人,同時報學院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辦理退學手續步驟:
一、辦理審批手續
1、到系部領取或在教務網上下載《退學審批表》。
2、按表格要求填寫完畢,找輔導員(班主任)、系領導簽署意見。
3、到教務處找教務處處長簽署意見。
4、將審批表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員,待學校領導批准後領取離校通知單,並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二、辦理離校手續
按離校通知單要求到學院各有關部門辦理離校手續(簽字蓋章)。
三、領取退學證明
辦完離校手續後,將離校通知單、學生證一併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員處,並領取退學證明和《退學審批表》影印件。
四、領取學生檔案
學生憑退學證明,《退學審批表》影印件及接收檔案單位證明到學生處領取個人檔案,並將《退學審批表》影印件裝入個人檔案。退學證明由學生個人儲存。
未辦理退學離校手續的學生,按自動退學處理,學院不發給任何證明。自動退學的審批,由所在班級的輔導員或班主任代為辦理(因學生不到校、也不辦理任何手續)。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退學手續參照本辦法辦理。
需要退學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或由各系部提出報告,教務處稽核,由院長會議研究決定。對退學的學生,由學院出具退學決定書並送交本人,同時報學院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辦理退學手續步驟:
一、辦理審批手續
1、到系部領取或在教務網上下載《退學審批表》。
2、按表格要求填寫完畢,找輔導員(班主任)、系領導簽署意見。
3、到教務處找教務處處長簽署意見。
4、將審批表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員,待學校領導批准後領取離校通知單,並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二、辦理離校手續
按離校通知單要求到學院各有關部門辦理離校手續(簽字蓋章)。
三、領取退學證明
辦完離校手續後,將離校通知單、學生證一併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員處,並領取退學證明和《退學審批表》影印件。
四、領取學生檔案
學生憑退學證明,《退學審批表》影印件及接收檔案單位證明到學生處領取個人檔案,並將《退學審批表》影印件裝入個人檔案。退學證明由學生個人儲存。
未辦理退學離校手續的學生,按自動退學處理,學院不發給任何證明。自動退學的審批,由所在班級的輔導員或班主任代為辦理(因學生不到校、也不辦理任何手續)。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學生,退學手續參照本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