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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沉的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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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錢塘澎湃
《欽定憲法大綱》主要是參考了日本在明治時期的憲法,而日本這一時期的憲法又是主要參考《德意志帝國憲法》制定的。
對於清末的中國來說,既然要走近代化之路就必須有至少一個成功的經驗作為參照物。可供參考的經驗,在當時主要由日本、美國和歐洲各國。由於歐美距離中國太遙遠,且社會狀況與中國差距太大,加上歐美近代化的時間比較長,且基本上完成了二次產業革命,近代社會的執行狀況比較成熟,其經驗對於中國來說,參考價值有限。
日本在歷史上長期受到中國文化傳統的影響,中日兩國在社會環境上有一些相似之處。此外,日本距離中國比較近,且近代化時間較短,對於中國來說,可供參考的經驗教訓更多。更為重要的是,日本也有在近代遭遇過西方國家強行用武力開啟國門的歷史。這對於當時急需救亡圖存的中國和急需延續統治的清王朝來說,便顯得尤為重要了。
日本的近代化程序與德國有一些相似之處:日本與德意志在形成近代民族國家之前的狀態,都是地方上邦國林立;日、德的統一程序,都是由一個或幾個封建邦國(普魯士/長州、薩摩)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況且,德國和日本德近代化程序與戰爭的關係異常密切(德丹戰爭、普奧戰爭、普法戰爭/倒幕戰爭、西南戰爭)。由於“和魂洋才”的思想在日本一度盛極一時,因此,日本在明治政府建立後,也不可避免的地開始參照“洋才”(西方世界的既有成果)來建構自己的國家機器。在國家政權的建設上,日本用以參考的“洋才”就是德意志帝國。
簡而言之,清末新政時期的《欽定憲法大綱》參考了日本近代天皇制時期的憲法;而後者又是參照德意志第二帝國時期的憲法制定的。
清末隨著民主革命思潮在全國逐步傳播,不斷出現反清武裝起義,加重了清廷的危機感。同時資產階級改良派也展開了要求實行君主立憲的立憲運動,清廷中央和地方的一些官僚特別是漢族官僚也對此表示支援。
迫於各方壓力,清廷也不得不做出姿態緩和矛盾,宣佈為預備實行君主立憲。1905年,特派鎮國公載澤、戶部侍郎戴鴻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撫端方、商部右丞紹英等五大臣分赴歐美日本等東西洋各國考察憲政。使團在北京正陽門車站上車準備出發時,因遭革命黨人吳樾炸彈襲擊。紹英等受傷,徐世昌兼任巡警部尚書也走不了,又改派山東布政使尚其亨和順天府丞李盛鐸。
1906年,清政府設立考察政治館,次年改建為憲政編查館,作為預備立憲的辦事機構,又陸續設立諮議局和籌建資政院。
清朝光緒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中國晚清政府頒佈的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檔案——《欽定憲法大綱》。
《欽定憲法大綱》共計23條,由“君上大權”和“臣民權利義務”兩部分構成。由憲政編查館參照1889年由明治天皇頒佈的《日本帝國憲法》制定,刪去了日本憲法中限制君權的有關條款,23條裡其中維護君上大權的就有14條,其餘9條規定廣大人民(臣民)有當兵、納稅、服從中國晚清政府統治等義務,卻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權利,充分體現了“大權統於朝廷”的立法旨意。
實際上,《欽定憲法大綱》的釋出只是對封建君權的又一次強化,借鑑《日本帝國憲法》,無非是《日本帝國憲法》裡對天皇權力做的限制最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