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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簡史資深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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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春天路等春天
徐元慶為報父仇,隱姓埋名矢志不移,終得手刃仇人,人子孝義固然令人感佩,但觸犯了律法,該殺。
不殺不足以明正典刑。
都自己動手,公檢法豈不沒活幹了?
正確的開啟方式是先報警,然後等待秉公執法……
實在不行再自己動手。
徐元慶為報父仇,隱姓埋名矢志不移,終得手刃仇人,人子孝義固然令人感佩,但觸犯了律法,該殺。
不殺不足以明正典刑。
都自己動手,公檢法豈不沒活幹了?
正確的開啟方式是先報警,然後等待秉公執法……
實在不行再自己動手。
先說一下整件事情。
《新唐書·列傳》中記載,唐朝武則天年間,有個叫徐元慶的孝子,他的父親徐爽被縣尉趙師韞謀害,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徐元慶一心報仇,於是他改名換姓在驛站做驛夫,伺機報仇。幾年後,趙師韞升任御史,恰好下榻于徐元慶所在的驛站,徐元慶於是親手殺掉趙師韞,隨後投案自首,自縛報官請罪。武則天聽聞這件事,念其孝心,本來想赦免徐元慶的死罪,但這時諫官陳子昂提出不同意見。
他說,徐元慶蓄意謀殺,案情清楚,按照國法應判死刑,但念在其為父報仇盡孝,情有可原,建議對其執刑後,再表彰其行為。
“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是華人都知道理解的,許多大俠也以手刃仇人為人生快事。即便是文弱書生和足不出戶的閨秀也對這一點深信不疑。
但畢竟是動了私刑,違反了律法。不殺不足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陳子昂的方法,在場的人都覺得陳子昂的建議很恰當,兼顧情與法,於是就按此執行,殺了徐元慶,然後對其孝義進行表揚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