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六休一合法嗎?”:合法。依據是:《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但,每天工作9個小時、沒有加班費不合法:
(1)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超過的部分應算加班、支付加班加工資。
(2)加班工資的計算:平時加班應付150工資;雙休日加班能補休的應給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給200%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300%工資。
依據是: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對於拖欠的加班費:可以儲存好你加班、加班多長時間的證據,在和老闆協商索要加班費不成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注意仲裁的時間是自知道被侵犯權益時起一年。
1、“做六休一合法嗎?”:合法。依據是:《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但,每天工作9個小時、沒有加班費不合法:
(1)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超過的部分應算加班、支付加班加工資。
(2)加班工資的計算:平時加班應付150工資;雙休日加班能補休的應給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給200%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300%工資。
依據是: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對於拖欠的加班費:可以儲存好你加班、加班多長時間的證據,在和老闆協商索要加班費不成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注意仲裁的時間是自知道被侵犯權益時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