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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2893414147

    為什麼用唾棄,不管誰離婚都是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走的這一步。再接不接婚那是看緣分。只要生活是自己想要的。就不必理會任何人的眼光、語言。更談不上是唾棄。

  • 2 # 嵐君

    珍惜你眼前的人,只是一個很淺顯的道理,但是這個道理卻是在我離婚之後才悟出來的。

    我們之間沒有了共同的話語,日子過得很平淡,離婚似乎是最明智的選擇,反正沒有小孩的拖累。我提出這個要求之後的第三天,我們就去把這事給辦了。

    她是我的高中同學,我們當時甚至都不很熟悉,後來考入同一所大學,我們才開始談戀愛,談了三年,結婚之後有一起過了三年。

    由於離婚之後她還沒有找到新的住所,我們暫時還在一起住著。我自己想想都覺得有意思,剛開始談戀愛的時候,我們比較單純,彼此之間也就僅限於拉手和擁抱,同居這件事,從來沒想過。沒想到現在離婚了,倒是同居了。

    不是很大的房子,已經沒有夫妻關係的兩個人住在一起,感覺還是有些彆扭的。

    那天晚上,我是在沙發上睡的,睡的真舒服啊,沒有人在耳旁嘮叨。只是如果這沙發要是再舒服一點就好了,不會那麼硌得慌。

    到了洗手間,聽見裡邊有水聲,她是早起之後洗澡,反正我已經習慣。於是我順其自然的進去了,正準備解手,沒想到她竟然讓我出去,大清早的,想要我憋死啊?

    “你是不是流氓?沒看見裡邊有人洗澡?你還要進來?”她一邊裹者浴巾,一邊訓斥我。我怎麼能認慫?“大清早的,我出去怎麼接手?我們之間隔著浴簾,又看不到!再說,我閉上眼睛到看得到,怕什麼?”她很生氣,轉頭回去就把房間門給關了。

    我心裡想著,多大點事,生這麼大氣,擔心沒人要。完事之後想到我今天上班的衣服還在臥室,沒想到他竟然將臥室門反鎖,敲了半天,才開門。

    她倒是畫好了妝,收拾得很好,我卻因此遲到了。下班之後我沒有回家,選擇在街上溜達,總比回到家看她要好。

    一直在外面呆到九點多鐘,回到家時沒想到她端坐在客廳,我進去之後,竟然微笑著讓我坐下來談一談,而且給我倒了一杯水。誰出反常必有妖,我覺得情況不對,但又說不出那裡怪異。

    沒想到,接下來她提出的要求大跌眼鏡,決定和我約法三章。大概內容就是,我們已經離婚,暫住在你這裡非常感謝,但是我們必須保有各自的生活空間。而且很正式的拿出一張紙,上面清清楚楚的列好各項規定,同意了就可以簽字。

    我本來想著拒絕,但是沒有那個必要。反正時間不長,很快也就過去了,於是很認真的在那張紙條上籤上了我的名字。作為簽字的回報,我還可以繼續吃她做的飯,但是男子漢大丈夫,豈會因為一碗飯而跪倒?我依然選擇在外面解決我的伙食問題。

    剛開始不是很舒服,但是習慣了也就好了。轉眼之間快過去十天了,還算是相安無事。

    剛好那一天,她打扮好準備出去,而我剛好在網上約了一個小妹妹一起玩遊戲。我心想,正好。於是隨口問他:出去?她說:是啊,朋友介紹了一個男的認識一下。我心裡有一絲不自然,但是想到馬上就可以無拘無束的和小妹妹聊天打遊戲了,於是順手給她拉開門,祝她相親愉快。

    她走了之後,自己一個人的日子可真快活啊!想幹什麼幹什麼。可是心裡空落落的,彷彿有什麼東西丟了。晚上她回來之後,還算是挺高興的,我突然心情就不好了,鬱悶地去沙發上悶頭睡覺去了。

    之後的日子的還是老樣子,她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住所,於是就一直住著,我也覺得無所謂,最終還是按時回家吃飯,嗯,真香!

    後來我也會陸續去相親,倒是有的人不在意我是二婚,試著和我相處,但好像情況有所不同,她們總是會在某些方面挑我的錯,說我做的怎麼不好?我也很納悶,是我的責任和浪漫在她身上用完了嗎?怎麼會這樣?

    她也陸續會去相親,她的情況比我還慘,沒辦法,雖然沒有孩子,但是年齡也不小了,又是二婚,困難程度可想而知!

    於是那天晚上我們相約談一下,兩個人都慢慢的吃著菜,喝著酒。分享了一下自己最近的相親經歷,忽然有了一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感覺,離婚之前,怎麼看她都覺得不舒服,反倒離婚之後,看她卻又比大多數女人舒服!

    不離婚不知道,珍惜眼前的人,不要被生活的瑣碎把所有的激情磨滅,生活不易,女人不易,不要輕易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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