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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環保小學生王海明

    建議還是委婉的拒絕好一些,或者說讓其給分管自己的直接領導打招呼!

    工作中不要做老好人,要懂得拒絕!

  • 2 # 湘古子自娛體

    在工作中,不是自己的分管領導,卻總是給自己安排工作,又不好意思拒絕,怎麼辦?

    這種情況在職場中並不多見,但確實也有。我們可以來探討一番其中的關係,並提供一個比較合適的解決方案。

    嚴格說,這位分管領導的做法不是那麼“職業”

    1)一個大的企業,業務多,職能部門多,為了管理順暢有效,除總經理外,一般還會設立幾個副職崗位,分擔總經理的精力和壓力。有點像兄弟分家,各管一攤。各副職利用公司分配的資源對自己所所轄部門和人員進行有效的管理,達成經營目標,則為正道;

    2)這位分管領導自己的資源不用,卻越界動用別人的資源,而且不打招呼,就像有人經過你家門口,看到門口有一朵盛開的玫瑰花,不問自取,摘了就走。你會不會生氣、惡不噁心?會不會對這人有看法,有意見?

    因此,這位分管領導的做法,顯然不夠職業,觸碰了職場的紅線,很容易造成你分管領導的困擾,甚至憤怒。這種憤怒不是一開始就是有的,而是很可能你的直接領導經過與對方交涉之後,對方仍然一意孤行,這種犯規的動作顯然有損於直接領導的尊嚴,最後才導致的憤怒。這種憤怒最初肯定是針對對方的,但最後很可能會把怒火遷移到你的身上。

    為什麼?!因為你是他的人,你未經他同意,你卻貿然接受別人的工作安排,你這種行為就是對你領導的輕視。

    所以,基於這一點,後果很嚴重。

    就算對方分管領導越界,為什麼總是找你而不找其他人?

    1)是因為你和這個領導很熟嗎?還是有過其它工作交集?

    2)你的能力非常出眾,這個工作他的部門的人都不能完成,只能找你?

    3)領導知道你是一個好說話又有能力的人,做事又快又好?

    4)你是一個不善於拒絕的人,接受了第1次,不好意思拒絕第2次;現在都N次了。

    5) 其它原因

    不管是以上哪條原因,你要進行反省和檢討,因為你已經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

    你的領導可能早就洞若觀火,或隱忍不發或點到為止,就是看你的態度。

    不管是什麼原因,你要清楚,你其實已經犯規了,而且非常危險。因為,你沒有意識到你私自接受別人安排工作的行為,實際上是對直接領導的直接藐視,作為你的領導,你私自接受這麼多次,他不可能沒有察覺,只是礙於與分管領導的同事關係,不想鬧僵,沒有發作而已,實質上已經是對你憋了一肚子的火,在他的邏輯觀念裡,別人可以安排你做事,但你是可以拒絕的,而你不僅沒有告訴他,而且還偷偷配合過別人幾次,作為你是他的人,他焉能沒有想法?

    意識到錯誤,下次別的分管領導再找你做事,該如何應對?

    1)不宜直接生硬拒絕,特別不能說你的直接領導叫你不能做別的人安排的事。因為山不轉水轉,現在不是你的分管領導也可能有機會成為你的分管領導;其實你這麼說會引發兩位領導之間的直接矛盾,而你也可能成為某一方的發洩物件。

    2)你可以表面開心接受,但又委婉的表示,現在手頭上領導安排了很多事情,可能沒有時間做。如果要著急做的話,要麻煩他跟你的直接領導說一下。也許這個分管領導會知難而退,你也能全身而退。

    3)對方之前為什麼總找你,肯定是做事又快又好,那你可以變得又慢又出錯了,理由是本身工作太多耽誤了,多來幾次這種狀況,對方也會知難而退了。

    4)實在推不了,你就跟領導彙報有這個情況,你說出你的難處,領導看到你尊重他,自然會以他的方式跟對方溝通,你也不用做個夾心餅兩邊為難。

    總之,你要認識到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才是根本;婉拒對方,一定要以自已本職工作繁忙、最近工作出錯,領導對自已有微詞為由拒絕;實在推脫不了,要記得知會直接領導,讓他理解你拒絕的難處,讓他們自己去溝通,這樣領導就不會貿然怪罪與你了。

    希望透過以上個人的分析,幫你認識到問題的實質,並能得到適合自己的解決思路,則不浪費敲這些字的時間並深感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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