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一簾幽夢155603172
-
2 # 毓秀法談
只要老人受傷不是你的同伴和你這位想幫忙的朋友故意或者過失導致的,那麼即使老人最終因救護不及時死亡,你的朋友們也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為什麼你的同伴會阻止他?實在是因為目前無論是見義勇為還是路見不平,救助者所冒的風險都太大了!就目前來看,風險也有以下兩種:
被碰瓷這就不用說了,”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這樣的老梗雖說有些舊,但畢竟還沒有過時。真碰到個不分青紅皂白,就死咬著不放硬說是你把他弄傷的老人,真的是很麻煩的事情。
你和他理論,他就會給你裝可憐,而且變本加厲地訛詐你;你不和他理論,那你就沒理,就得掏錢。
所以這樣的情況,周圍有交警就儘快請交警幫忙。沒有交警,而且老人傷勢比較嚴重,要麼就扭頭走人;要麼就先拍下影片,及時撥120求醫。老人康復得差不多還是要訛你,拿出影片作為證據,報警處理。
碰瓷原本就屬於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的行為,輕則是行政拘留,重則承擔刑事責任。
老人傷勢太重,光憑我能救活嗎這就要求我們如果碰到那些傷勢比較重的老人,如果你自己沒有能力,沒有把握,就千萬不要去救,因為如果你的救助方法失誤耽誤了救治時間,或者是你的救助方法不當直接導致老人死亡,你絕對是要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去救老人,最好的處理方法還是及時撥打120求醫,這樣即使老人不幸去世,也和你沒有任何關係。至於守護現場,也不是你的責任。
不過目前,中國民法已經承認了見義勇為者不需要對損害承擔責任:《民法總則》184條 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本條雖然已出,但目前還沒有在實際案件中適用過,所以這一條法律的未來任重道遠。
-
3 # 一葉幽蘭9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社會風氣有的時候太陰暗了。
前幾年有個影片,
一輛正在行駛的公交司機,
發現前方不遠處,有一個人躺在地上,
司機就停車下去檢視:
十幾米外,有一位老大爺躺在那,
旁邊還有一輛腳踏車。
司機就過去,想幫助老人,
老人說腿疼起不來了,
司機就攙扶老人,
沒想到老人一把抓住司機衣服,
非說是司機把他撞的。
司機有口難言:
老大爺看清楚了,我的車離你還有十幾米。
車上有乘客可以做證,
老人不依不撓,
司機報警,
交警查看了公交車的監控,
事實真相一目瞭然……
後來老人的家人給司機賠理道歉。
前一陣子,還有一個影片,
一位老人在馬路邊摔倒,
剛好路過的幾名高中生一看,
趕緊救人,沒想到同樣的碰瓷事件發生了,
老人非說是學生把她撞的,
不讓學生走,要賠錢,
後來警察來了,
看監控還原真相……
給學生一個清白……
這倆件事,充分說明了,
當今社會,有一些人,好壞不分,
胡攪蠻纏,冤枉好人。
所以好人好事難做。
讓人寒心……
如果現實中,我們碰到類似的事情,
可以幫忙打120。
像你朋友碰到的事,
應該不會負什麼責任。
2019,12,21,文
回覆列表
這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是良心要受到譴責。在當今喧囂紛亂的社會里,面對各種思潮和世界觀的衝擊,在類似倒了扶不扶的問題上考驗著每個人的世界觀,拷問著我們這個社會的良知。向善,助人為樂,見義勇為仍然要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正如毛澤東時代倡導的“五講四美三熱愛,高度文明和社會和諧仍然佔據我們社會的主流。我們提倡。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這種優良傳統仍然要為大家稱道。透過幫助別人,例如扶起老人,把老人送進醫院。我們希望我們的社會會風清氣正,和諧,團結,樂於助人的蔚然成風,擁有一個充滿正能量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