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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子默依明

    大概不會吧,沒這個必要,撿個手機還給人家很正常,不過照例還有一個情況就是,紅包我可以不收,但是你得有個感謝的心啊,我記得以前撿到一個錢包,裡面有幾百塊錢和身份證銀行卡之類的,在原地站著等人家來找,我那會還沒手機,而且錢包裡也沒聯絡方式,等了一倆小時人終於來了,我問了句確認是他的,就給他了,然後那人一句謝謝,就走了,雖然說也表達謝意了,但是超級勉強啊有沒有,冷著臉,崩出來倆字,就走了……

  • 2 # 吳國榮a1

    說的對,撿到蘋果的手機還給失主,發一些紅包,總不會超越蘋果的手機價錢,收一點紅包也是應該的沒有什麼不對的,當然自已如果有工資或者有幾千退休金那就不一樣了。肯定不會收紅包的。

  • 3 # 小貓鹿啊

    如果是我 我撿到了還能還給機主 那我一定不會收紅包 當我決定還給他的時候 我就不是那個貪圖便宜和財的人 可是我的個人經歷我覺得是很慘了 從我第一部手機到現在 本人是個94年的 到目前為止我丟過四部手機 第一部是中興 那是我剛買的第一部 用了沒兩週 在公交被順走了 第二部是vivo那是我畢業第一年在地鐵上 被小偷偷走 導致我是出不去地鐵 身上沒有現金 我到現在還記得當時的無助 ,第三部是一部iPhone6 也是在逛街 第四部是今年三月iPhone8 在萬達門口被小偷偷走 我個人真的很痛恨偷手機的 我覺得我在意的不是我那部手機值多少錢 二十手機對我的重要性 我要回到當地去補卡 我要去掛失 我要微信解封 我的相簿 我的照片 一系列的麻煩的事情 我當時真有一種想法就是找到小偷殺他全家 不管多溫柔的一個人 也會逼瘋 偷手機我覺得真的可以就地槍決了

  • 4 # 新能源汽車頻道

    收或不收都是可以的,收了不代表是為了利益。而且在你決定還給失主的時候,你也不能確定失主會給你報酬。所以不要以收了紅包就以利益出發點來綁架。其次,失主為了感謝拾金不昧著,素不相識,如何回報?三,我們看看國外,小費大家應該聽過,餐廳吃飯也好,還是其他需要人服務的地方,都要給小費。一個司機經過一個鄉村,不知道哪裡有商店,讓路邊的小孩幫忙買包香菸,回來是要給小孩小費的,這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行為。四,大家又是否站在失主的心理上看這個問題,給一定的報酬一表示感謝,二也是讓自己心理更能接受失而復得的一個平衡。

  • 5 # 小兔生活

    拾金不昧撿到手機。還給失主。失主發一些紅包感謝。也是再正常不過了。每個人都有真善美的一面。做好事必有回報。這樣社會更和諧。更溫暖。

  • 6 # 智匯元

    中國是個禮儀之邦,又向來有重義輕利的傳統。那麼,這事如果是以禮待人的孔子,會如何處理呢?

    《呂氏春秋》講了子路贖人的事。

    魯國有法令,在外國發現成為奴隸的本華人,如果可以救回本國,則國家給予嘉獎金。

    子路救了人,卻拒絕了獎金。孔子認為他做錯了:魯國現在有錢的人少沒錢的多,領了獎金對富人沒什麼損失。但不領,那就沒人去救人了。

    孔子是建議按照魯國即有法律執行的。

    那麼中國對於撿到失物的規定是什麼呢?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可見,中國物權法規定是四點,白話說是:

    撿到失物要給失主或交給警察。丟失的人要給撿到的人或警察,必要的費用。如果丟失的人說要給多少,領取失物的時候要給多少警察要主動釋出待領取失物訊息。

    因此,失主主動發紅包,是其法定的義務。不給報酬,反而是不合法的。

    而撿到並歸還的人,可以不要報酬。要了報酬,也並不違反法律和社會良俗。

    如果是我的話,按禮我會推辭這份報酬。如果失主堅持要給,我也會收下。

    我曾經丟過手機,也是主動給了報酬200元。好心人再三推辭,我一定要給。他也歡天喜地地收下了。

  • 7 # 江南劍風

    人家答謝,以表心意,當然可以收。

    就是不要主動索要錢物,既然有拾金不眛之心,那就不可有貪財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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