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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廣州 男方情況:年齡40,本科學歷,月薪稅後1.2萬,房貸每月2300元,性格勤儉持家,性格比較溫順,每月花銷很少,工作穩定五年前離異過一次,有個女兒隨了女的,由於前期說要安全感自己買的房子寫了她名字,離婚後分了不到房產價值的一半,每月另外給800撫養費,現在廣州有套70多平米新房,價值180萬,兩年前創業時認識現在女友,兩個人認識不久就一起打拼一個燒烤店,做了一年多虧了二十多萬,現在兩人又繼續打工,男方不願意一輩子打工,創業之心不死 女方情況:33歲,小學文化,離婚兩次,第二次也是五年前離得,有個女兒給了前夫,性格火辣,喜歡罵四川髒話,在老家四線城市有個87平米房子,月供也是2300元,目前月薪三千多,差不多夠每月個人開銷,從兩人兩年前創業到現在女方房貸是男方在還,女方房子出租出去了,租金自己存著沒有作為共同開銷,年輕時進貨工廠吃過很多苦,現在也能吃苦只是內心不願意幹辛苦的事,想過隨遇而安的生活。 雙方目前狀態,各種開支加上分期還債開銷每月兩萬二,收入1.6萬,相差6000元由男方借錢維持,男方打算賣掉自己房子還清債務 男女雙方都相互喜歡,現在要結婚了,女方要求:房子賣掉後,還清欠款,還清她的剩下的房貸,剩下的錢一人一半各自存起來,男方收入全部存入她的賬號,家庭全部經濟大權歸她管,說是因為這樣才有安全感,男方也喜歡女方但是家人一再叮囑女方打房子主意一定不能答應,但是男方重感情雖然從內心是不願意這麼做的,揹著家人答應賣房後幫她還清房貸,剩下的錢也可以給她一半存起來,只想保留工資的管理權,但是女方不肯讓步,大家說這個婚可以結嗎?離定的登記日期很近了,急等大家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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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qhua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回答起來有點難,我認為還是要看兩個人的具體情況。如果是非常相爰的兩個人,出現了一些小矛盾是佷正常的,婚前也好,婚後也罷出現矛盾都是難免的,只要不是原則問題就不要斤斤計較了。從相識到相愛是一種緣分,如果愛就好好愛,彼此珍惜,彼此包容,彼此理解,別讓自己做出後悔遺憾終生的事情。如果是原則問題就另當別論了。如果有一方出軌就不行了,我的原則是;什麼都可以原諒,唯有出軌不可以原諒,換做是我也一定會選擇分手。兩個人出現矛盾,結不結婚,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還要看這個人值不值得相伴一生。人生不易,掌握自己的未來,少給自己的人生留下遺遺憾。在此祝所有天下相愛的人,幸福快樂共白頭!

  • 2 # Sj51586581987

    我的理解,結合我的生活實際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正式結婚在七十年代(1973年)。而在此之前,即文革初期,和同班同學戀愛,下鄉時間一直保持著"柏拉圖式的愛情"。這是我的未婚妻。直到我服從黨組織在縣級農村工作止,她主動提出和我分手。

    事實上雙方在那個時代已經到了二十六七歲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的年齡。她已認準我不能回老家照顧她和家人。這是最主要的原因和理由。而我一直以為,只要我能繼續堅持學習中醫,即可回城市和她結為夫妻。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男女雙方對待愛情和婚姻是沒有物質的基礎作為條件的。而且人生自己也沒有對工作挑選的餘地。一言難盡,也談不上"人各有志"!因此我儘管知道自己處於人生狀態的低谷,仍然找到了自己的歸宿,和農村回鄉女知青結合在一起。這位鄉下姑娘善良忠厚。任憑我走到天涯海角,她都終終如一地守護著自己親生的孩子。這是我人生中在生活裡最美好的事!

    和一個女人談戀愛六七年之久,雙方的優缺點都瞭若指掌。但是往往事已願違!這是老天爺的安排!

    我對婚姻的基本態度是不隨便,但是不強求。有意栽花花不活,無心插柳柳成蔭!男人要的是自信和敢於擔當的責任。而作為一個女性朋友需要的男人的肩膀和依靠!雙方同意將會繼續下去。

    現代社會生活中,稱已婚的男人背叛家庭為"渣男",因為這種男人的缺陷就是不敢擔當。而稱已婚女人受金錢誘惑提出異離,稱之為"拉圾"。我的看法是:歷史的全面發展的看待婚姻,看待雙方感情基礎和變化為好。人都不是完人。允許雙方各自自省,各人都保持相對穩定的空間。如同對待一個朋友一樣。不去傷害任何一個人,做到了就好。如果雙方因為性格問題和不到一起實再不能結合在一起走下去!那麼好說好散。之後仍然以朋友相處,這個社會就會平靜得很多。

  • 3 # 愛生活來自生活

    作為一個已婚十年的婦女,我想我可以給你一些建議,對於婚前產生矛盾是否還可以結婚是沒有絕對性的。

    首先要看產生矛盾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發酵起來的,其實無關緊要,因為那只是希望得到對方的關注而已,可能在過程中我們越來越感覺不被重視,也有可能是自己胡思亂想的結果,不要自己悶在心裡傷心,這種情況無論男女都有可能發生,最重要的是兩個人開誠佈公的好好談一談,表達出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最主要是要把自己強烈的情感表達出來,讓對方感覺到無論如何都是被在乎的。

    另外男方要主動一些,千萬不要說女方無理取鬧,可能針對這個事情有些無理取鬧,但從感情上來講一定不會真的無理取鬧的,況且女人只會在自己愛的人面前才會表現出自己任性的一面。

    第二個方面,如果矛盾的原因是原則方面不可妥協的,甚至是道德方面的,要仔細思考一下到底是因為什麼,結果以後是否還會出現這種情況,出現後自己是否可以容忍包容,如果不行的話,即使結婚以後還是有可能離婚的。

    第三要看鬧矛盾雙方的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個人認為如果是利益性太重的話,感情就會被淡化,以後會有什麼結果,只能看雙方的結合更看重什麼了。

    但我相信,只要兩個人感情夠深的話,一切矛盾都不是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4 # 劉西奧威

    謝邀,這要看什麼矛盾了,雙方結婚,首先必須在三觀上保持基本一致,即人生觀,消費觀,家庭觀。並且瞭解對方人品,性格等。如果這些都不差,其他就必然不會有大的矛盾,如果你矛盾是一些初此以外的小矛盾,那就太正常不過了,不必放在心上。更不能影響結婚這樣的大事,我現在也正在準備婚事,之前也有諸多爭吵,但最後都被解決。你也一樣,只要認定了他/她,就安心準備吧,祝福你!

  • 5 # Wqhua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回答起來有點難,我認為還是要看兩個人的具體情況。如果是非常相爰的兩個人,出現了一些小矛盾是佷正常的,婚前也好,婚後也罷出現矛盾都是難免的,只要不是原則問題就不要斤斤計較了。從相識到相愛是一種緣分,如果愛就好好愛,彼此珍惜,彼此包容,彼此理解,別讓自己做出後悔遺憾終生的事情。如果是原則問題就另當別論了。如果有一方出軌就不行了,我的原則是;什麼都可以原諒,唯有出軌不可以原諒,換做是我也一定會選擇分手。兩個人出現矛盾,結不結婚,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還要看這個人值不值得相伴一生。人生不易,掌握自己的未來,少給自己的人生留下遺遺憾。在此祝所有天下相愛的人,幸福快樂共白頭!

  • 6 # Sj51586581987

    我的理解,結合我的生活實際來回答這個問題:

    我正式結婚在七十年代(1973年)。而在此之前,即文革初期,和同班同學戀愛,下鄉時間一直保持著"柏拉圖式的愛情"。這是我的未婚妻。直到我服從黨組織在縣級農村工作止,她主動提出和我分手。

    事實上雙方在那個時代已經到了二十六七歲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的年齡。她已認準我不能回老家照顧她和家人。這是最主要的原因和理由。而我一直以為,只要我能繼續堅持學習中醫,即可回城市和她結為夫妻。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男女雙方對待愛情和婚姻是沒有物質的基礎作為條件的。而且人生自己也沒有對工作挑選的餘地。一言難盡,也談不上"人各有志"!因此我儘管知道自己處於人生狀態的低谷,仍然找到了自己的歸宿,和農村回鄉女知青結合在一起。這位鄉下姑娘善良忠厚。任憑我走到天涯海角,她都終終如一地守護著自己親生的孩子。這是我人生中在生活裡最美好的事!

    和一個女人談戀愛六七年之久,雙方的優缺點都瞭若指掌。但是往往事已願違!這是老天爺的安排!

    我對婚姻的基本態度是不隨便,但是不強求。有意栽花花不活,無心插柳柳成蔭!男人要的是自信和敢於擔當的責任。而作為一個女性朋友需要的男人的肩膀和依靠!雙方同意將會繼續下去。

    現代社會生活中,稱已婚的男人背叛家庭為"渣男",因為這種男人的缺陷就是不敢擔當。而稱已婚女人受金錢誘惑提出異離,稱之為"拉圾"。我的看法是:歷史的全面發展的看待婚姻,看待雙方感情基礎和變化為好。人都不是完人。允許雙方各自自省,各人都保持相對穩定的空間。如同對待一個朋友一樣。不去傷害任何一個人,做到了就好。如果雙方因為性格問題和不到一起實再不能結合在一起走下去!那麼好說好散。之後仍然以朋友相處,這個社會就會平靜得很多。

  • 7 # 愛生活來自生活

    作為一個已婚十年的婦女,我想我可以給你一些建議,對於婚前產生矛盾是否還可以結婚是沒有絕對性的。

    首先要看產生矛盾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發酵起來的,其實無關緊要,因為那只是希望得到對方的關注而已,可能在過程中我們越來越感覺不被重視,也有可能是自己胡思亂想的結果,不要自己悶在心裡傷心,這種情況無論男女都有可能發生,最重要的是兩個人開誠佈公的好好談一談,表達出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最主要是要把自己強烈的情感表達出來,讓對方感覺到無論如何都是被在乎的。

    另外男方要主動一些,千萬不要說女方無理取鬧,可能針對這個事情有些無理取鬧,但從感情上來講一定不會真的無理取鬧的,況且女人只會在自己愛的人面前才會表現出自己任性的一面。

    第二個方面,如果矛盾的原因是原則方面不可妥協的,甚至是道德方面的,要仔細思考一下到底是因為什麼,結果以後是否還會出現這種情況,出現後自己是否可以容忍包容,如果不行的話,即使結婚以後還是有可能離婚的。

    第三要看鬧矛盾雙方的想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個人認為如果是利益性太重的話,感情就會被淡化,以後會有什麼結果,只能看雙方的結合更看重什麼了。

    但我相信,只要兩個人感情夠深的話,一切矛盾都不是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 8 # 劉西奧威

    謝邀,這要看什麼矛盾了,雙方結婚,首先必須在三觀上保持基本一致,即人生觀,消費觀,家庭觀。並且瞭解對方人品,性格等。如果這些都不差,其他就必然不會有大的矛盾,如果你矛盾是一些初此以外的小矛盾,那就太正常不過了,不必放在心上。更不能影響結婚這樣的大事,我現在也正在準備婚事,之前也有諸多爭吵,但最後都被解決。你也一樣,只要認定了他/她,就安心準備吧,祝福你!

  • 9 # 檸檬情感課堂

    在近兩年的諮詢中,我遇到過很多這樣的諮詢者:他們本來已經和另一半商量好了領證和結婚的日子,也提前通知了各自的親朋好友,就等著領證結婚了,卻在臨近結婚之前,和另一半爆發了激烈的矛盾,導致感情出現了嚴重的問題,甚至鬧到了要分手的地步。

    從情感角度來看,他們面臨的情感困境,著實令人無奈、難受:想解決問題卻無從下手,想分手卻捨不得,於是只能選擇拖著,可拖著何嘗不是對感情的一種惡性消耗呢?

    那麼,遭遇了婚前情感困境,到底該如何解決呢?以我的情感修復經驗來看,首先你需要做的是想清楚你是否還愛他。需要注意的是,你最好在自己理智、冷靜、情緒平穩的狀態下做出判斷,這樣你的判斷有可能客觀且準確。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判斷自己是否還愛他,你可以問自己這樣幾個問題:你是否還欣賞他?是否為你們的錯過而感到心痛和惋惜?你對他是否還有心動?你是否還願意陪著他成長?對於他的缺點和不足,你能夠接納並習慣嗎?如果給你重新和他在一起的機會,你內心會高興嗎?

    這幾個問題的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麼你很可能還愛著對方,你最好正視自己的內心;但如果這些問題的答案大多是否定的,或者你內心很是糾結,你就需要認真思考自己是否還愛他了,或者你可以直接來找檸檬做情感諮詢,我會幫你分析。

    如果你判斷出自己不愛他了,確實不想和他結婚了,你可以選擇和他分手,這個時候要考慮的就是分手的代價,檸檬建議你最好認真思考一下如何把分手的精神傷害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給彼此一個體面的告別。

    如果你判斷出自己內心還愛他,這個時候就需要看清楚你們面臨的情感困境屬於哪一類了。從情感的專業角度來看,大多數人遭遇的婚前情感困境通常可以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因為外界物質壓力導致了感情問題;比如房子、彩禮、陪嫁、在哪個城市定居等等,雙方及各自的家庭始終協調不好,男方家覺得女方家要的多,女方家覺得男方家付出少,雙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考慮問題,生怕自己吃虧,導致彼此矛盾越來越大,難以協調,就難以結婚了。

    第二種是兩個人的感情本來就存在問題,恰好在婚前被激化了;比如兩個人總是吵架、冷戰,無法進行有效溝通;又或是兩個人付出不對等,一方付出,一方索取,相處模式有問題等等。但其實,感情裡的問題就算婚前不爆發,婚後也會爆發的,婚前發現問題反而是一件好事,如果你們能順利解決這些問題,就以更好的姿態進入婚姻,婚姻幸福的可能性也更大。

    如果你遭遇的情感困境是第一種,那麼你需要解決的就是彼此的利益糾紛以及兩個家庭的關係問題了。這需要你和另一半認真協商,相互理解,相互妥協,規劃一個共同的目標,朝著一個方向發力;並一起承擔起中間人的身份,在兩個家庭中斡旋,讓兩個家庭的關係破冰。

    如果你遭遇的情況是第二種,那麼你需要解決的就是彼此的感情問題,這就需要你找到彼此感情出問題的原因在哪裡,再針對性地去解決,讓彼此的感情朝著正向發展。比如,你們的溝通模式出了問題,你需要做的就是和另一半去建立一個好的溝通機制,瞭解彼此內心的需求,尊重並理解彼此,把想說的話說出來,把該聽的話聽進去,成為彼此的解語花。

    當然,每個人遭遇的婚前情感困境都不盡相同,檸檬能為你提供的也是大體上的解決思路,具體該怎麼辦仍然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以上建議無法幫到你,你可以把你的情況詳細地告訴檸檬,我會為你提供更深層次的幫助和建議。

    願你能收穫幸福的愛情,和所愛之人白首與共。

    感情出了問題,別怕,隨時可以找檸檬,我會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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