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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達眼察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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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先明75443043
依我之見一一
贍養,依法是必須的!
為什麼即使一紙鑑定書確認此二人不具有生物學意義上的父子關係,而兒子仍然必須履行贍養父親的義務呢?
一,因為即使一紙鑑定書確認父子之間非生物學上的父子關係,但是,該"兒子"從出生至成年,作為家庭成員的"父親"依據中國原《婚姻法》,現在的《民法典》之規定履行了"父母應教育撫養未成年子女"至長大成人,即依法教育撫養至法律規定的年滿十八週歲,方才叫盡完了法律義務。
而就本案件而言,其父親雖坐牢二十年,並未敘述說在其子未成年階段其父未履行法定教育撫養義務,從這個角度看,其父是應該得到其子的依法贍養的。
二,同理,根據原《婚姻法》,現在的《民法典》之規定: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年老父母的。根據民事權利義務一致原則,本案例中,己履行了教育撫養未成年子女義務的坐過牢的父親有權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贍養得了癌症的父親的法律義務,其子依法有義務瞻養得了癌症的坐過二十年牢的父親,而不得找藉口加以拒絕。
三,一紙非生物學意義上的父子關係的鑑定書在本贍養案中有什麼意義呢?
依我之見:本贍養費案而言,是毫無意義。因為,你"父親"無論是否是生物學意義上父親,在你從出生到成年這一法律規定的"未成年"階段己經依法履行了"教育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法律義務。所以,只要生父母丶養父母丶繼父母,只要依法履行了對未成年子女教育撫養義務的,均依法有權要求被教育撫養過的成年子女在父母年老時履行贍養義務,也不得以非生物學意義上的親生父親為藉口而拒絕贍養。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個見,如果不是生父, 也不是養父(兒子年齡小於20歲),這個兒子的成長與這個所謂的父親沒有關糸,可以不承擔瞻養責任。若兒子大於20歲,雖然不是生父,但養父關糸戓立,就應承擔贍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