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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視野

    在今天進行的火箭VS鵜鶘的比賽中,雖然火箭隊最終以116-121不敵對手,但雙方卻在末節的最後時刻發生了令人爭議的一幕。當時時間還剩下12秒,火箭隊以114-119落後鵜鶘隊五分。哈登持球推進到前場,在三分線附近迎著弗雷澤的防守強行出手三分,造成了鵜鶘隊弗雷澤的三分犯規。隨後哈登站上了罰球線,執行三次罰球。

    賽後人們對這次判罰頗為爭議,因為從回放中看,弗雷澤一直筆直地站著,處於一動不動的狀態。而哈登勉強出手的時候,的確是身體一直往前傾的,主動找犯規去的,身體在空中都是彎曲的。與其說弗雷澤觸碰了哈登的圓柱體,倒不如說哈登主動向弗雷澤那邊靠,在投籃的時候,身體有一個明顯的前傾動作,主動找了一個犯規。

    造犯規一直都是哈登的拿手好戲,此前哈登也因為這樣造了無數次對方的投籃犯規。只不過這次出現在比賽最後,所以比較有爭議而已。針對哈登這種找哨的行為,裁判有時候選擇吹,有時候也會選擇不吹。這種球本來就是處於可吹可不吹的範圍,畢竟雙方並不是一點身體接觸都沒有。

    比如對陣勇士隊的最後一記絕殺球,很多人都說哈登最後是3+1,當時哈登也是這樣被防守球員前後夾擊投出去三分的。但裁判報告給出的結果就是一記普通三分,因為哈登有一個明顯的抬腳動作。這個犯規就是處於可吹可不吹的犯規,沒有什麼打不了的。裁判給了三分犯規就給了。最後哈登3罰2中,鵜鶘隊還是笑到了最後,以121-116擊敗火箭。

    至於題主所言的“後者被質疑墊腳”,我認為是沒有的。因為哈登投三分的時候,霍勒迪,弗雷澤和哈登下面腳都已經重合了,已經分不清誰墊腳誰不墊腳了。而且哈登落地的時候,他跟弗雷澤的腳都沒有挨著,怎麼能算是墊腳呢?都是比賽中的正常動作,雙方都沒有受傷就好。

  • 2 # 運城新農人

    首先造犯規也是一種能力的體現,全聯盟都不待見哈登,對於他的這項技能頗有微詞。但換個角度想一下。其他球員有這個能力也能造著玩啊。身為超巨的他本來就在風口浪尖,宋丹丹在她的小品裡曾說過沒有緋聞的名人算不得名人,要我說,沒有被別人嫉妒的球星算不得超巨。沒有那個超巨都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愛。有時被大家議論也需要能力。

    對於哈登的新技能蛙跳弗雷澤造犯規,確實登哥有身體前傾的嫌疑,但既然裁判判了就是犯規了,我們經常說的騙犯規,到底是犯規了還是被騙了。大家是不是經常看到,一旦裁判響勺,球員們第一反應就是把球往籃筐上扔,都想著能站上罰球線得分。對於職業球員來說,只要上場就要用盡自己所有的能力和手段幫助到自己的球隊。這是他們的職業精神。當然合理的利用規則去得分這是高球商的表現。至於弗雷澤墊腳一說純屬子虛烏有,人家明顯一直沒有動的。

    聯盟裡的超巨都有自己的秘密武器,必有一技之長。庫裡的三分,詹姆斯的兩分,哈登的一分。這都是聯盟中公認的。他們賴以生存的必殺技。

  • 3 # One球

    鵜鶘球迷:Ball Don"t Lie!

    這對弗雷澤太不公平了!很明顯,哈登這個“蛙跳”就是奔著製造犯規去的,而且在這次防守過程中不管是腳上還是手部動作,弗雷澤都交代的非常清楚,弗雷澤被吹犯規就算了,還要被火箭球迷安上一個墊腳的罪名,聯盟是不是太偏愛哈登了?

    本場比賽鵜鶘在客場以121-116戰勝了火箭,這是一場以弱勝強、以下克上的比賽,甚至火箭球迷在結束時都難以接受火箭輸給了沒有戴維斯、蘭德爾、米羅蒂奇的鵜鶘隊。更可惜的是,火箭還是被鵜鶘逆轉翻盤的。

    題主說的這個鏡頭出現在第四節比賽的末端,當時火箭落後著鵜鶘5分球,距離比賽結束也不到10秒的時間,對於火箭來說3分球才能幫助球隊保持比賽懸念,而鵜鶘也明白火箭的三分戰術,所以鵜鶘都在重點盯防哈登的三分球。

    哈登在搶到籃板球後,直接推反擊。在鵜鶘弗雷澤與隊友的夾防的情況下“蛙跳”強行製造身體接觸,遭了一個弗雷澤一個三分犯規。在裁判響哨後弗雷澤直搖頭。

    火箭本場比賽輸球其實不冤,火箭在籃板球上輸了10個,而且對手還沒有大中鋒戴維斯、蘭德爾這些籃板型球員。火箭依舊執迷於魔球理論,全隊瘋狂的三分球,一旦球隊的手感不佳,比賽基本就交代了。

    本場比賽哈登個人就出手了18記三分球,全隊56記三分,僅命中了19球。而鵜鶘的內線一項就比火箭多拿了30分,這還能怎麼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線上等誰能給寫幾篇校運動會三級跳專案的加油稿,注意是三級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