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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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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Sir有態度
感謝邀請,我和我初戀在一起六年,有太多太多心酸經歷,高中在一起,那個時候的我,認為兄弟朋友最重要,天天想著得只有朋友,沒有在意過她,高中過後,有了一段異地,我在部隊兩年,她在國外,記得所有軍人都怕站崗,唯獨我不怕站崗,因為那是唯一能和她時間交合的時候,記得一到冬天,每次下崗我的手都是一隻熱一隻涼,因為帶著手套的我,只能摘掉一隻手套回覆她的訊息,就這樣兩年我們扛了過來,我認為,異國,軍旅,都扛了過來,你說是不是這段感情會堅不可摧?可是最後卻敗給了現實,敗給了柴米油鹽。退伍之後僅僅在一起了7個月,我們便分了手,而且一分便永是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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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情心理
#喝杯“果然放肆”心情好多了#
《花開的聲音》十五、移情別戀
很久以前,那個不快樂的暑假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
華整天想著芸:那個個子高挑、水汪汪大眼睛長辮子的美女。華親口告訴我的,他喜歡上了芸。芸和我是同一學校同一年級的老師。她教授英語,我教授語文。當初還是我請芸教華練習(風琴)指法的。
華喜歡唱歌,一個對未來懷揣夢想的搖滾青年。他有著國王般的額頭、深邃的眼睛和健身教練般的身材,還有能打動姑娘的深情演唱。華是我相戀多年的男朋友,芸是被我驕傲的引以為“神交”的女閨蜜。我也是非常喜歡優秀、善良又美麗的芸。深深的明白她對於男人的誘惑力。我要是個男人也會愛上她的。
“我給你選擇權,你選她還是選我。”我傷心卻也無奈。
“我錯了。”華說。
“你沒有錯,我會成全你,喜歡誰沒有對與錯,我尊重你的感情。”我說的真心話。
“我愛你,我離不開你。”華說。
“我們出去打工吧。”我說。
為了我驕傲而脆弱的自尊心,為了我的愛情。不我顧父母的堅決反對,毅然辭職,離開了我工作的學校。同時也離開了華喜歡的那個美女閨蜜。
我和華離鄉背井,不遠千里來到都城投奔他做生意的姐姐。好在那裡也需要人手,我們也學著坐做生意。
晚上,華在出租屋裡練習唱歌,好吵的!我就去門外看書清靜一點。等到華髮現我在外面門燈下讀書,就讓我回到屋裡,他到外面唱歌……過不久,他又開始唱歌錄音了。我只好又去外面,在冷風中一邊跺腳一邊看書。真兩個冤家啊!
說實話,我們兩個都不喜歡做生意。可為了生存啊!當初父母曾訓導我們:你倆整天文學啊、音樂呀,那玩意兒能當飯吃嗎?以後喝西北風去!
現在呢,我可以告訴媽媽了,西北風喝不飽,要吃燒餅!
一次找華的衣服洗,卻意外的發現了芸給華寫的回信,芸委婉拒絕了他?我鬼使神差的讓芸給我寄來了華寫給她的信,原來華在信裡表達了她對芸的摯愛。
一道晴空霹靂!
原本以為走遠了,重新開始生活會讓他忘了芸。我又錯了!錯的好厲害!
我裝作不知道一樣,心裡隱隱作痛。
夜裡,華仍想要我的身體,雖然我也有慾望,但不想與他歡愛。只是夾緊雙腿在被子上磨蹭。
“他的心裡裝著芸!”
“不行,不行。”心裡叫喊著,自己忍不住嗚咽起來、止不住淚流。
我多想有一雙溫暖有力的手把我擁入懷裡,給我安慰。
“媽媽,我心好疼。”
既然華不愛我了,為何還要與我歡愛?既然他喜歡了別的女人,卻仍與我同床共枕,不再顧及我的感受,那麼我與誰去睡覺又有什麼區別呢?我痛苦地想,推出了一個荒唐的結論,是否不相愛的男人和女人是可以同床共枕呢的?
華曾經狂熱的愛我戀我,用愛填滿了我的情感世界,讓我品嚐了初戀的味道。如今,他移情別戀粉碎了我的痴情、我的信仰、我的夢想!多年的戀情說變就變,還有什麼值得信賴?好久、好久我都是暈旋的。
“分手吧!”我沒了更多的語言,自己回到了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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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見之歡,不如久處不厭,這句話並不是沒有道理的,相見時總是給人的感覺是那麼美好,有說不完的話,恨不得天天膩在一起,隨著時間久了才發現那只是錯覺,彼此的缺的一點點暴露,不在像以前那樣漸漸彼此矛盾不斷升級,不是不愛,單方面付出,一個人享受真的很累,放手也是一種解脫,也是給彼此一個機會。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