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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程式設計ICU

    一、如何找房子

    可以在網上搜索房源,中文網站可以上樂活網(http://www.lahoo.ca),Vansky或Vanpeople;英文網站可以去craigslist,padmapper 等。當然了,可以去找房屋中介。明確自己的要求,然後按照要求去看房。

    二.房屋的地理位置

    租房的地理位置十分的重要,這直接影響到未來的生活品質。要觀察交通方不方便,生活的配套設施完不完整,是不是在危險區域。大家預約看完房子後,周邊晃一下,看看環境怎麼樣,再在網上查查周邊的交通線路和社群設施。

    三.籤合約要注意的細節

    當住客向業主租賃房屋時,他們之間所定下的協議就是租約(Tenancy Agreement)。從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所有新訂的租約必須書面達成,並清楚說明雙方的權力與責任。租約的內容,應包括:

    1. 業主及住客的姓名

    2. 所出租的單位地址及電話

    3. 業主或其託管人的地址電話

    4. 租約的有效期

    5. 租金,交租日期,租金所包括的什費及設施

    6. 按金數目

    7. 其他特別的協議,例如哪一方需要負責支付什費,如暖氣及電費,租金是否包括停車位,可否養寵物,哪方負責維修等。

    然後雙方都要在租約上簽名,並各自擁有一份作記錄。

    押金

    當業主與住客簽下租約後,可向住客收取按金。而按金的數目不能超過第一個月的租金的一半。如日後租金增加,業主是不能向住客收取額外的按金。業主有權保留這按金直到住客搬走為止。

    按金的用途是預備用來賠償給業主,假如住客對其租住的房屋造成損毀或破壞,業主可用這筆按金作維修的用途,又或者住客不交租,搬遷後還 未支付所有賬單的話,業主可扣起這筆按金作補償。

    假如住客沒有造成任何損壞或欠租,當他搬出時,業主必須將全部按金於租約終止後15日內還給租客。假如需要扣除部份或全部按金的話,業主必須以書面列明所扣除的款項及用途。

    如遇糾紛可以向政府住宅租務審裁處申請查詢。如租客不同意業主所扣除的按金,業主可向住宅租務審裁處申請仲裁,排解糾紛。

    交租

    住客必須準時交租。如住客於到期日還未交租,業主可向住宅租務審裁處申請終止租賃通知書,要求住客於十日內搬出,但如果租客收到通知書後五日內付清租金,則無需搬走。如有需要,住客可要求仲裁,延長這五日限期。另外,業主不能拿走或沒收租客的財物作為抵押或賠償拖欠的租金。

    加租

    租務法例規定業主每年只可加租一次,房租漲幅不可以超過5%。而且必須在實行加租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租客。業主必須採用法例所指定的加租通知書,你可到居住附近的住宅租務審裁處索取表格。填妥後親自或以掛號信郵寄給租客。

    如果租客收到通知書後覺得加租的幅度不合理的話,可於30天內向租務審裁處申請仲裁。租務法例並沒有指引說明業主可加租的幅度,只要租客同意便可,但若租客認為加租幅度不合理而申請仲裁的話,住宅租務審裁處便會根據保障租金制指引來計算加租幅度是否合理。

    終止租賃

    任何時間,業主與租客可在雙方同意下,達成協議於何時終止租約,但必須要書面寫明終止租賃的日期。當租客想搬出時,必須要給予業主至少足一個月的書面通知,在通知書上,必須要清楚列明租賃房屋的地址及搬遷的日期。如你發出的通知不足一個月的話,你有責任賠償業主的損失,業主有可能會扣除你部份或全部按金。假若業主想要求租客搬出的話,必須向租客發出終止住宅租賃通知書 (Notice to End a ResidentialTenancy ),這通知書的表格可向你居住附近的住宅租務審裁處索取。業主必須將這通知書張貼在租客的大門或親自或以掛號信形式郵寄給租客。通知書上要清楚列明租賃的地址,搬出的日期及終止租賃的原因,業主必須在這通知書上簽名才有效用

    四:房屋的檢查與維護

    不同的房屋要求不同,如果是租house的話要負責定期剪草坪,公寓的話要定期火警檢查,搬家還要提前預定電梯告知大樓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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