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雷哥的看法有兩點:
這就是我看到問題之後腦海裡第一反應,估計和大家都一樣,認為遲到幾分鐘就被罰款1500元,這個真不合理。
作為職場人,誰都會有遲到的時候。每個單位對於遲到也會有相應的管理制度。總體上,單次遲到的罰款基本上都不會特別高,與員工日均工資基本上接近,因為罰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主要是用於提醒員工不要遲到,否則你當天的勞動報酬就泡湯了,故而基本上都是按照員工日均的工資收入來作為罰款標準的。
具體到數額上,或者50,或者100,或者200,但很少會有單次遲到罰款1500元的,這個數額明顯太高,感覺不合理。
不過,雷哥細細思考了一下,又覺得還是有它的合理之處,下面就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職場上,有的單位在管理考勤時,是執行遲到扣罰翻倍制。比如,一年之內,遲到一次罰款100元,遲到第二次罰款200元,遲到第三次罰款400元,以此類推。如果這個單位的員工,工作吊兒郎當,連續遲到多次,那當然一次遲到就可能會被扣罰1500元的工資。這非常合理,你不遵守考勤紀律,被罰款真是太正常了。
其次,工作缺崗會引起重大事故的崗位,必須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雖然1500元看似很多,但是,如果你的工作缺崗會引發重大的事故,導致重大的生命財產損失,這點小錢又算什麼。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比如鐵路排程室的工作人員,隨時都在處理著眾多火車的排程工作,如果你遲到了6分鐘,看似不長,但有可能會導致車輛翻覆或者其他的惡性安全事故,這就是大問題了。
當然,在這些敏感的崗位,絕對不能輕易出現人員脫崗的事情,所以,以上的情況只是打個比方而已。想表達的意思是,某些重要崗位,哪怕遲到6分鐘也是不允許的,對於這些重要崗位,制定更為嚴格的考勤處罰制度,本身是非常合理的,它的出發點不是要罰錢,而是要你不遲到而已。站在整個角度來看,遲到罰款1500元,還真合情合理。
對於這個問題,雷哥的看法有兩點:
第一點,不合理。這就是我看到問題之後腦海裡第一反應,估計和大家都一樣,認為遲到幾分鐘就被罰款1500元,這個真不合理。
作為職場人,誰都會有遲到的時候。每個單位對於遲到也會有相應的管理制度。總體上,單次遲到的罰款基本上都不會特別高,與員工日均工資基本上接近,因為罰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主要是用於提醒員工不要遲到,否則你當天的勞動報酬就泡湯了,故而基本上都是按照員工日均的工資收入來作為罰款標準的。
具體到數額上,或者50,或者100,或者200,但很少會有單次遲到罰款1500元的,這個數額明顯太高,感覺不合理。
第二點,合理。不過,雷哥細細思考了一下,又覺得還是有它的合理之處,下面就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職場上,有的單位在管理考勤時,是執行遲到扣罰翻倍制。比如,一年之內,遲到一次罰款100元,遲到第二次罰款200元,遲到第三次罰款400元,以此類推。如果這個單位的員工,工作吊兒郎當,連續遲到多次,那當然一次遲到就可能會被扣罰1500元的工資。這非常合理,你不遵守考勤紀律,被罰款真是太正常了。
其次,工作缺崗會引起重大事故的崗位,必須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雖然1500元看似很多,但是,如果你的工作缺崗會引發重大的事故,導致重大的生命財產損失,這點小錢又算什麼。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例子:比如鐵路排程室的工作人員,隨時都在處理著眾多火車的排程工作,如果你遲到了6分鐘,看似不長,但有可能會導致車輛翻覆或者其他的惡性安全事故,這就是大問題了。
當然,在這些敏感的崗位,絕對不能輕易出現人員脫崗的事情,所以,以上的情況只是打個比方而已。想表達的意思是,某些重要崗位,哪怕遲到6分鐘也是不允許的,對於這些重要崗位,制定更為嚴格的考勤處罰制度,本身是非常合理的,它的出發點不是要罰錢,而是要你不遲到而已。站在整個角度來看,遲到罰款1500元,還真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