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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與貓有緣

    現在這種事兒很常見,大家也司空見慣了,也不覺得有啥看不慣了。主要是,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老年人,多多少少都有點積蓄。房子也基本都有,甚至條件好的,有多套房子。當然了,到了這個年齡了,兒女也基本都有了自己的小家,也有了自己的下一代。在一個重錢的社會,連婚姻都已經被銅臭汙染了。再婚,又不可避免會和財產掛鉤。況且,有些女人再婚,就是奔著男人的財產去的。甚至直接挑明,跟你個糟老頭子,就是看重了你的房子,票子。否則,傻瓜才會找你。既然雙方心知肚明,為啥還要為了錢,去勞神?不登記,搭夥過日子,正好避免了這個問題,好,倆人就在一起,不好,就拜拜ノBye~。一把一利索。不拖泥帶水的。也少了羅亂。而且,這樣的搭夥過日子,也能得到兒女的支援,如果雙方登記結婚,恐怕大多數的兒女都不會同意,畢竟自己家的財產,讓一個不相干的半路女人分去一部分,那是太虧了。簡直是傻得不能再傻了。至於這種搭夥過日子。對還是不對?從法律角度看,民不舉官不究。你情我願的。除非,男方藉著這個玩弄女人,或者女人藉著這個弄錢。甚至出了人命。否則,沒人管這種爛事。現在人的生活條件好了,人的身體也強壯了,收入也提高了。那些單身的老年人,也有這方面的需求了。所以,存在就有市場。因為有需求。既不要妖魔化,也不要遊戲人生。畢竟人間正道是滄桑。

  • 2 # 小米拉

    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老年人的數量越來越多,單身老人的數量也在增加,隨著而來的是老年人再婚的比例也在提高,這是一個必然現象。

    然而有不少老年人再婚後不領結婚證,他們只是搭夥過日子,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老年人這樣做主要是為子女考慮,等他們百年之後給子女多留一些財產,給子女少減少一些麻煩。

    眾所周知,兩個人領了結婚證後就意味著在法律上被承認了婚姻關係,他們共同擁有家裡的所有財產,家裡的房子、家裡的存款、家裡所有東西都歸兩個人共有。

    年輕人領結婚證理所當然,他們有很長的一段婚姻要走,他們會齊心協力把日子過好,可是老年人就不同了。

    老年人的歲數都很大了,他們再婚後能夠生活在一起的時間有限,如果他們領了結婚證,他們的財產就會共有,如果一方去世,配偶就擁有了第一繼承權,去世一方的子女得到的遺產自然就會少了不少。

    如果他們沒有領結婚證,情況就不同了,沒有領結婚證就意味著兩個老人只是同居關係,一方去世後伴侶沒有財產的直接繼承權,去世一方的財產全都歸子女所有,這樣就避免了老人去世後財產分割方面的糾紛。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再婚老人中有一方去世了,老人的配偶和去世老人的子女因為財產分割大打出手,甚至鬧到法庭,這樣的悲劇不在少數,他們本是一家人,結果鬧得太難看了。

    那些不領證只是搭夥過日子的老人正是為了減少這種麻煩才這樣做,他們的做法是無奈之舉,不得不說這也是一種悲哀。

  • 3 # 希裡胡塗的我

    中老年再婚,如果不領證只同居的話,最好把財產問題說清楚,尤其是大筆的支出問題。否則一旦出現變故,極有可能人財兩空。畢竟大家再婚只是想讓自己的日子過得好一點,而不是給自己添堵。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要面臨一系列問題,尤其是中老年人再婚。

    子女干預不說,彼此雙方因為財產問題也會互相猜疑,所以不少“半路夫妻”選擇只同居不領證,就這樣搭夥過日子,不牽涉任何財產問題,就算之後兩個人聊不到一塊兒,走開也容易。

    那麼,這種相處方式真的能行嗎?

    張阿姨今年65歲,老伴在3年前病重去世。之後,女兒曾提議要她搬過去和自己一起生活,不過張阿姨卻拒絕了,她還是習慣自己生活,而且女兒有了自己的家庭,她也不想因為自己打擾到女兒。

    一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他認識了退休工人劉師傅,相處一段時間後,兩人就決定搭夥過日子。但是為了避免麻煩,二人決定只同居不領證。

    剛在一起的時候,劉師傅也曾給張阿姨買了金耳環和金戒指,當作“新婚”禮物。可以說,倆人除了沒扯證,其他方面和普通夫妻一樣。

    本以為日子就可以這樣安安穩穩地過下去,但是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本就有著心臟病的劉師傅在一次突發心梗後,就再也沒有醒過來。

    張阿姨感覺天都塌了,但也不得不搬出劉師傅的房子。在與劉師傅子女商量房子歸屬問題時,因為二人沒領證,張阿姨根本沒有繼承遺產的資格,所以張阿姨希望他們能夠把自己裝修時出的錢還給她,但是卻遭到了拒絕。

    張阿姨無奈又委屈,只能離開。

    所以說,就算是為了避免給雙方子女造成財產困擾不領結婚證的情況下一起生活,在大的經濟支岀之下 ,還是應該留下字據什麼的,以防萬一。說到底,半路夫妻各想各,打平夥過日子 ,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還是理智為好。

  • 4 # 馬文霞

    通過觀察,搭夥過日子無所謂對錯,主要是當事人的想法。

    我大哥36歲突患急症去世,兩個兒子大的十來歲,小的才幾歲。很佩服嫂子,一個看起來弱小的女人,拉扯大兩個孩子,大的已結婚,兩個孩子了。

    我們不清楚嫂子是什麼時候有的搭夥人,因為她不好意思和我們說。我另外兩個哥哥知道後還挺生氣,我和妹妹都說生什麼氣啊,嫂子夠不容易的了,蓋房子、娶媳婦都沒用我們怎麼幫忙,我們愛自己去世的大哥,就要善待嫂子,她覺得合適就行,又不是說不知檢點,畢竟大哥已經沒了,搭夥人對她的幫助比我們多。

    後來大嫂才鼓起勇氣對我們說起,她和對方說好的,不領證,百年之後還和大哥合葬,這個也是個老實人,這種形式可以減少很多矛盾和糾紛。還真是的,這麼長時間了,我們還都不認識那個人,他們都不怎麼參與對方,很簡單。

    有人說不領證沒有保障,其實領了證又能保障什麼呢?只不過是一種形式,除非是想保障自己的物質利益。當這個搭夥人的作用就是遇事有個人商量、內心的話有個人可以訴說、能互相幫助、互相鼓勵、互相安慰,前行路上有個伴,證不證的無所謂,如果有功利目的,患得患失,有沒有證都不會和諧。

    領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無所謂對錯的,主要是當事人的想法是否正確。

  • 5 # 桂芹姐姐

    我個人感覺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應該是不對的。我的理由如下:

    不然的話,人們也不會說兩個人在一起搭夥過日子了,人們之所以不稱他們兩個人為夫妻,其實,主要還是因為兩個人名不正言不順,這就是領結婚證與不領結婚證的根本區別。

    在一起談戀愛,在一起搭夥過日子的兩個人一是不被法律所認可;二是名不正言不順。降低雙方的威信不說,而且,還會讓人們說這兩個人不靠譜;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兩個人不可能有刻骨銘心的愛情,兩個人不可能有真摯純潔的感情,兩個人更都不可能為了愛情和感情付出甚至是付諸自我,付諸自己才是。

    所以我說,這是對純真愛情和真摯情感,以及對兩個人之間緣分褻瀆;

    我真的不知道多大年齡的人才算是老年人,我也真的不知道多大年齡的人才算是年輕人。四十歲的人老不老,五十歲的人老不老,六十歲七十歲的人年輕還是不年輕?

    四十歲的人如果心態不好的話,這個人總是感覺自己老了,總是感覺自己做任何事情都力不從心。再就是我們不能用年齡來衡量一個人的容顏和相貌。

    請大家仔細想一想,這樣長此下去的話,會不會有那麼一天,因為懼怕婚姻的失敗,我們所有的年輕人會不會去效仿這些不結婚,只在一起搭夥過日子的人呢?

    所以我說這樣的做法敗壞社會風氣,讓人們人人自危。

  • 6 # 明月的退休生活

    這樣的問題在當下,還不能用對不對的標準來界定。很多老年人出於各種顧慮,自願搭夥過日子,儘管不去領證,也沒有法定夫妻的名分,卻自稱是為了能有一個伴,能減少一份寂寞中的孤獨,並是你情我願,這或許也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

    但是,這種方式的選擇,到底能不能真的就像很多老年人期待的那樣,互相陪伴,互相照顧,互相來溫暖心裡的那份孤獨,我倒是不能持肯定的看法。

    一、不領證就過在一起,用傳統的思想來衡量,叫名不正言不順。對自己不夠尊重,更談不上對情感的尊重。

    二、搭夥的概念,就包含著很多不穩定的因素,和則過,不和則散,這是很多人的想法。缺乏責任感,缺少歸屬感,即使吃在一起,睡再一起,也是你想你的利益,我想我的利益,沒有合法的手續,也就沒有了更多的約束感。

    三、只是為了搭夥過日子,說明都不夠真誠。多數人之所以選擇搭夥,主要都是因財產問題,這裡有其中的不捨,也有不夠信任的因素。沒有信任,哪有夫妻的那種情分?沒有情分,哪有心甘情願的照顧?

    也就是說,沒有一份相對的穩定,就沒有一份內心的踏實;沒有一份真誠的付出,就很難建立起一種真摯的情感。如果說,一對男女沒有這一切的存在,還能稱得上真正意義的陪伴嗎?也許由此平添的許多煩惱,還真不如選擇一份寂寞的平靜。

    由以上的個人的拙見,那麼請問:你覺得領證好呢?還是不領證好呢?恐怕還會是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只是不能用對錯來區分。

  • 7 # 聚光燈娃娃

    怎麼會有對不對的說法啊,老年人以後不領證的這種搭夥過日子方式會成為社會的常態,甚至可能會向下延伸到年輕人。

    低慾望和宅文化的興起,從日本的現在我們就可以看到以後中國的情況,尤其是大城市裡的這種現象尤為明顯。一人食,宅經濟,小面積一人居等等,都會是未來發展的方向,人們的壓力太大,看似熱鬧裡又包含著很多孤獨,不結婚,獨居,丁克, 或者是週末夫妻,或僅僅是搭夥過日子不領證,合者聚,不合者散,也無牽無掛,沒有任何經濟糾紛,都是相對獨立的空間,只不過是一起搭夥而已。這種方式避免了現在很多因為一方負債而影響對方也被執行的冤枉。

    老年人對於這種方式就更加明顯了,本身都是失去老伴或者年老之後找一個談得來的人一起過日子,相互有個照應,可以說說話,遞顆藥,端杯水,聊聊天,陪伴在一起,奮鬥了一生,只想在最後的日子享受生活,享受無拘無束的日子,結婚證不過對於他們來說只是一紙證明而已,老年人又哪裡在乎這些形式呢,他們更在意真心陪伴,如果再用一紙婚約去束縛的話,反而對於自己以前的財產,對於子女,對於本身的退休金和以後的安葬都會是一個頭痛的問題。

    人到老年,無非就是想圖個清靜安穩開心,沒必要牽扯太多複雜的東西,簡簡單單的過完餘生就夠了,分清各人的財產,還是子女對於老人的贍養問題,以後生病住院的照顧問題就行了,兩位老年人選擇在一起,年輕人應該支援,不讓他們太過於寂寞,而自己又沒有時間去陪伴他們。

    對於經濟想要獨立,精神獨立,又人格獨立的人,這種搭夥過日子的方式其實是非常科學的,沒有了太多像現在這樣的家庭責任和經濟糾紛,純屬為了內心愉悅 。到了晚年,不也就是圖個樂呵嗎。

  • 8 # 風帆ch

    對於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問題,不能簡單的按照《婚姻法》規定認為未經合法登記領證‘婚姻關係’不能成立、不具有合法夫妻關係、相互不存在夫妻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等等。我在退休以前協辦的這樣案例很多,其中依照法律規定正常進行登記結婚的老年人不足三分之一,而且即使這樣辦理了結婚手續又離婚的也不在少數。造成這樣情形的最主要原因,關鍵不在老人自己,而在於雙方其他家庭成員,尤其是子女。有了合法婚姻關係,互相承擔法定權利義務,又得到雙方子女認可支援的,肯定是理解孝順關心父母的子女。支援雙方共同生活,彼此子女相互認同,基本上也時常探望父母,但不同意領取結婚證的,對父母有孝無順,大多是各自子女惦記著自己父或母的那份收入和遺產。同意雙方共同生活,不同意登記領證,兩個老人單獨生活,與老人素不往來的,子女省心省事,只等著辦理後事,繼承財產。至於其他情況,包括根本不允許父母‘再走一步’的,就不再一一枚舉了,但是不代表兩個老年人走到一起不是雙方真心實意真實意思表示。所以我不能同意不分情況不知緣由僅僅從法律層面否定老年人未領結婚證共同生活就不合法的說法。

  • 9 # 啥啥小廚

    我個人認為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沒有對與不對,只有適合與不適合。生活中老年人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的居多。許多老年人選擇搭夥過日子,既是考慮自己子女的需求,也是滿足自己的需求。這是目前解決老年人需要陪伴而行之有效的辦法。

    孤寡老人找伴都是為了精神上相互安慰,生活上互相照顧,是身心的需要。但往往會遭到子女置疑而反對。如果沒有經濟問題的影響,老人找伴就相對輕鬆一些。雖然沒有必要只往不利因素考慮,但這確實是影響老人再婚的主要因素。領取結婚證,就是法定夫妻,就會涉及財產問題,會牽扯到雙方的子女財產分割的問題,還存在老人的身體疾病時照顧及養老的問題。

    作為獨居的老人,孤獨會加劇偏執情緒,變得越來越固執,子女陪不了,老人也無助,這是大多數家庭面臨的現實生活。搭夥過日子的老人,雙方相處的基礎就是相互照顧、相互陪伴,與對方子女的關係要看緣分,也要看相處,合則聚,不合則少聚。不必太強求雙方相處得很好,客客氣氣、禮貌有分寸就行。

    實際上這種方式已經得到了許多子女的支援和贊同,說明這是行之有效的解決老年人陪伴需要的辦法。所以,我認為老年人搭夥過日子沒有對錯之說,只有適合不適合。

  • 10 # 最美田園風光

    達夥過日子很好,若大歲數結什麼婚,人老精神壓力大,和自己兒女過不到一塊,老年人記默,找個同齡人,達伴,有了病各回各的家。

    現在有很多年輕兒女接受了這一事實,也給兒女減輕了很多煩勞,還有及少一部分年輕人不支援,這一部分,心不懷好意,希望老人早點死亡,老人在外面有合適的老年對向,兒女不支援,整天罵罵咧咧,有的甚至趕出門去。

    我村就有這麼一家,70多歲的老人,天天地裡幹活,老伴死後,也孤單,兒女不管不顧,又不會煮飯,跟兒子吃了半年飯,去早了不行,去晚了不行,去早了說你一天光等飯吃,你沒沒事幹,我們很忙,吃飯沒準,去晚了,他兒子家關了門,就不吃飯了,老人還有點錢,就在本村找’了個女人,這女人家兒女很是孝順,兩人準備達夥過日子,老頭的兒子作不了媳婦的主,聽見這一訊息,老頭有自己的兩間小屋,兒媳不問青紅皁白,把老人趕了出去,鎖上門,老人說這是我的養老屋,自己出錢修的,評什麼鎖上我的門,媳婦說,評什麼,評你老不要臉,你不要臉,我們還要,老人沒辦法,又租房和老件過日子,女的這方也有兩間房,可是兒女沒說什麼,只說你高興就行,但老頭也不能光住我們家,到時候,這麼大歲數了,有個三長兩短,他兒子賴皮,不管,怎麼辦,老頭也想到這一層,所以在外租了房,老頭說,有幾十萬塊錢,不怕兒子不管,兩人走到一起,達夥過了幾年了,老頭還很健康,有的年輕人不明白,想活活把老人拴死,為什麼不成全他們,省去了你很多麻煩,他老了,讓他們去過自己想過的日子,動不了了各回各家,他們在自己家,連個說話的都沒有,人老了,家裡人不聞不問不理,他們很難,希望年輕人多多理解,和支援。

  • 11 # 如煙語情感

    我們廠裡會計金姐48歲,單身10年了,帶著一個兒子生活,她有兩套房子,一輛奧迪A4L。

    前幾年,有人給她介紹了個男朋友,叫陽哥,比她大2歲,陽哥有一兒一女,名下一套房子,每個月工資有8000多塊。

    金姐看他人實在,對她也不錯,就和他在一起了。但是考慮到自己有兒子,為了將來沒有房子和經濟方面的困擾,金姐就提出不領結婚證。

    陽哥對金姐挺滿意的,長得好看有氣質,保養好還顯年輕,看金姐不像以前的相親物件,一點也不嫌棄自己的兩個孩子,就答應了她的建議。

    兩個人坐下來擬了份協議,約定雙方各自經濟自理,各自的孩子將來結婚買房由各自承擔,陽哥每個月交5000塊錢做家用,家裡有大的開支,雙方一同承擔。

    待簽字摁了手印,金姐就搬到陽哥家,和他一起過日子了。

    除了他們倆自己,沒有第三個人知道這份協議,也沒人知道他們倆沒登記領證。

    孩子們都上初中了,平時住學校,只有週末放假才回家,所以一家五口基本也沒有什麼大矛盾,相處得還算愉快。

    幾年後,三個孩子也漸漸地長大了,工作了,談戀愛了。

    金姐的兒子最先結婚,金姐就把名下最大的那套房子轉到了兒子名下。

    兒子和兒媳婦兒都有公積金,他們自己也買了一套140平的大三居,買房的時候,金姐給小夫妻倆轉了30萬塊錢貼補。

    第二年,陽哥的兒子小強也要結婚了,他問陽哥,能不能把金姐的另一套房過戶送給他。

    陽哥跟兒子說,當初他和金姐在一起的時候,就沒有領結婚證,那房子跟咱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小強一聽就不高興了,他知道金姐工資不低,年底還有獎金,每個月房子租金都能收好幾千塊錢。

    反觀自己父親,和金姐一起生活後,每個月要交5000塊生活費,私下裡也沒有別的收入,更別提私房錢了。

    之前小強想買輛代步車,問父親要10萬塊錢,父親都拿不出來,最後只給了他3萬塊錢付首付。

    小強自己去找金姐,他問金姐能不能把那套房子給自己做婚房。

    金姐自然是拒絕的,這套房子等將來自己走了,也是要留給兒子的。

    小強見沒得商量,轉身氣憤地走了。

    金姐和陽哥商量,要嘛把陽哥的房子給小強做婚房,要嘛他們夫妻給他20萬塊錢湊個新房首付,以後月供他們小兩口自己還。

    小強和女友一商量,決定要了陽哥的房子,年輕人還是會算賬。

    這套房子雖然不新了,但是稍微粉刷一下,還是可以住的,以後就算不想住了,賣掉湊錢買新房,也是划算的。

    金姐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她把這幾年,陽哥交給她的生活費裡面攢下來的10萬塊錢,給了小強做彩禮,還另外給了他5萬塊錢裝修基金。

    在外人看來,小強結婚這件事情,金姐這個後媽做得挺好的。

    可是小強自從知道金姐和陽哥在一起沒領證後,對她的態度卻一天不如一天了。

    畢竟不是從小養大的孩子,感情沒那麼深,再加上金姐不願領證,可見一開始就對他們父子倆心存芥蒂。

    小強結婚後,陽哥就搬到金姐的房子住了,他知道兒子對這個事情不理解,他也不怪他,只能私底下多給小強一點幫助。

    小強的妹妹在外地工作,找了個當地的男朋友,她對金姐的態度稍微好一點。

    畢竟這幾年,自己父親和金姐過得還是很融洽的,將來她結婚了也不可能經常回家了,父親老了還得靠著金姐,有個知冷知熱的枕邊人,總好過外面請的保姆。

    她明白,女兒和兒子不一樣,收點婆家給的彩禮,孃家再陪點嫁妝,最後這些錢也還是到他們小兩口的手裡。

    小強妹妹一直都很懂事,所以結婚的時候,金姐也給她準備了豐厚的嫁妝。

    題主問,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呢?

    老年人再婚,領結婚證,對雙方都能多一份保障,說出去也合情合法。

    但如果雙方經濟條件都不錯,也各有兒女,只要彼此經過商量,願意不領證,只是搭夥過日子,也是可以的,將來也能減少很多經濟糾紛。

    就像金姐和陽哥這樣,事先說清楚了,以後孩子們長大了,也不會有太大的意見。

    作為年輕人,小強對此不理解,也是正常的,相信過幾年,等他經過生活的歷練,成熟了,自然會明白父親的苦衷。

    寫在最後:

    老年人再婚,

    能夠遇到知冷知熱的人不容易,

    領證既是對雙方的尊重,

    也是夫妻關係的一種保障。

    但不領證搭夥,

    一樣也可以好好過日子。

    晚年還能遇到合適的人,

    就好好珍惜吧!

  • 12 # 春城菲姐1

    50歲的陳姐在跳廣場舞的時候認識了65歲的張老師,兩人選擇了再婚,十年以後張老師突發意外,陳姐感嘆,還好當初領了結婚證,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陳姐命運坎坷,在她30多歲的時候,丈夫就因意外去世,留下她和女兒兩個人孤苦伶仃的生活。

    陳姐老公去世的時候,她還年輕,孩子也還小,有人給她介紹物件,都說,讓她趁著自己年輕早點找一個後老公,可以幫著她一起照顧女兒,一起掙錢養家,這樣她的壓力會小一點。

    陳姐始終都沒有同意,說後媽對孩子很多都不好,後爸也不一定能好到哪裡,如果找個後老公對孩子不好,還不如不找呢,自己一個人雖然辛苦點,但也可以把孩子養大。

    陳姐,每天起早貪黑地開一個小店,小店位置不好,一個月賺不了多少錢,也就是夠她和女兒基本的生活開支,很少能剩下錢。

    陳姐沒有自己的房子,她和女兒一直是租房子住,經常碰到房東臨時要出售的,讓他們搬家,多年下來,她和女兒不知道搬了多少次家。

    陳姐說,這輩子委屈了女兒,讓她跟著自己吃苦,總是顛沛流離,連家都沒有一個,如果哪一天有條件買套自己的房子就好了,最起碼不用總是搬家,可在城市裡買套房,哪是那麼容易的事呀,房價越漲越高,陳姐最終還是沒能買房子。

    陳姐的女兒從小就乖巧懂事,知道自己沒有爸爸,媽媽特別不容易,她特別體諒媽媽,小小年紀開始,總是幫著媽媽做事,學習還品學兼優,這一點讓陳姐很欣慰。

    一轉眼,女兒考上了大學,陳姐總算有點自己的時間了,女兒去外地上大學以後,陳姐偶爾給自己放點假休息一下。

    陳姐,一米六八的個兒,體重60公斤不到,在同齡人當中,算是身材保養得挺好的,從外形上看,不像50歲的人,略顯年輕。

    陳姐生性活潑,愛說愛笑,人也很幽默,樂觀,所以很容易讓別人注意上她。

    陳姐就是在跳廣場舞的時候,認識了張老師。

    張老師65歲,眼睛上戴著金絲眼鏡,顯得文縐縐的,張老師一米八的個子,看著也不顯老,也是廣場舞的積極分子。

    自從陳姐和張老師認識以後,兩人成了舞伴,約著一起跳廣場舞,張老師也經常去陳姐的店上陪著她說話聊天,有時候幫她賣東西,也幫她搬貨。

    半年時間下來,張老師向陳姐表白了,此時,陳姐才知道,張老師的老伴去世多年,兩個兒子已經成家,他獨自一個人生活。

    張老師帶著陳姐去家裡參觀了一下,張老師自己有一套100多平的房子,三室兩廳,房子位置也不錯,只是房齡有點長,屬於老小區,可是不管怎麼說,這是張老師自己的房子。

    陳姐因為多年以來一直租房住,沒有安全感,看到張老師有自己的房子,也是很羨慕。

    張老師說:“如果你願意陪伴我度過後面的日子,我們結婚了,在一起生活,你年紀比我小得多,如果哪一天我先走了,我就把這套房子留給你。”

    陳姐說:“張老師,這個玩笑開不得,你不能這樣說,房子是你的財產,我可不敢想,你還有兩個兒子呢。

    張老師說“小陳啊,兩個兒子的房子比我的還大,他們經濟條件好,不用我管,也不用我操心,我的房子想給誰就給誰?如果我們倆結婚了,這房子就應該給你”。

    陳姐沒有房子,也渴望有自己的房子,但她也不是個隨便的女人,她又和張老師相處了快半年,看到張老師對自己很體貼,感冒生病了,給她買藥,天冷了,給她買毛衣,來到家裡,還爭著幫她做飯,她被感動了,於是同意了和張老師在一起生活。

    張老師的兩個兒子都已經結婚成家,而且事業有成,工作也很忙,很少有時間來看望張老師。

    讓他們知道自己的父親找了陳姐,而且要結婚的時候,也都表示支援,只要陳姐照顧好張老師,他們也不會干涉,尊重父親的選擇。

    陳姐的女兒也支援母親再找一個伴侶,她也可以放心,因為她知道母親為了自己,年紀輕輕就守寡到現在,太不容易了,自己不能自私,全力支援母親和張老師在一起生活。

    陳姐的女兒說:“媽媽,你找到合適的伴侶,我也為你高興,你為我付出了太多,只要是你自己喜歡,自己願意的,我絕對支援”。

    領了結婚證,又舉行了簡單的儀式,陳姐搬到了張老師家裡和他一起生活,兩人開啟了再婚生活。

    張老師一個月有7000多的退休工資,結婚以後,他讓陳姐不要再開小店了,他可以養著她。

    陳姐說:“老張,我年紀不大,再開幾年店,過幾年我自己買的社保也可以辦退休了”。

    張老師說服不了陳姐,就陪著陳姐一起開店,倆人每天都在一起,就像新婚的小夫妻一樣,一直感情很好。

    張老師喜歡吃的菜,陳姐每天都會做給他吃,張老師有高血壓,陳姐每天監督他按時服藥,張老師從頭到腳,每天都被陳姐收拾的乾淨利落,越活越年輕了。

    張老師的老同事碰到張老師都誇他,結婚以後,越活越精神了!

    兩人的日子過得很幸福,陳姐和張老師夫妻恩愛,走到哪裡都是手牽手,陳姐看著張老師都是充滿崇拜的眼神,張老師看著陳姐,眼裡滿是憐愛,也總是笑眯眯的,說話都很溫柔。

    結婚幾年以後,張老師的年齡越來越大,身體也開始退化衰老,不斷地出現意外。

    有一次張老師出去買菜的時候,因為地滑,摔了一跤,這一跤不得了,直接大腿摔得粉碎性骨折。

    張老師在醫院住院的時候,陳姐全天24小時陪在醫院裡,張老師的兩個兒子就來探望了一次,和陳姐說:“阿姨,我們工作忙,只能辛苦你照顧我爸了”。

    陳姐說:“我們是夫妻,我照顧你爸不是應該的嗎?你們忙你們的,不用操心我們”。

    張老師的兩個兒子也就沒有再來醫院,張老師從住院到做手術,都是陳姐一個人在照顧,每天陳姐都是細心地照顧張老師,給他喂水餵飯,端屎端尿,每天給他擦洗身子,刮鬍子,照顧得非常到位,病房裡的人都誇張老師有福氣,取到這麼賢惠的老婆。

    張老師也感受到陳姐對她的愛和體貼,也很心疼陳姐,總是讓陳姐歇歇,千萬別累壞了。

    張老師出院以後,還不能下床,陳姐果斷地把自己的小店轉讓出去,全天在家裡照顧了張老師。

    陳姐每天給張老師變著花樣燉湯喝,醫生交代多喝骨頭湯,她就每天都給張老師頓湯,什麼有營養,她就做給張老師吃。

    就是因為有陳姐的精心照顧,張老師恢復得很好,三個月以後可以自己拄著柺杖慢慢行走了,半年以後,已經和正常的人一樣,可以到處去。

    患難時候見真情,張老師很感恩陳姐,看到陳姐真心對自己好,自己生病,精心照顧,兩個兒子也只理著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很少過來探望,張老師打算寫一份遺囑,將來自己不在了,這套房子和兩個兒子無關,留給陳姐一個人。

    張老師知道陳姐不是貪心的人,就偷偷地找來了自己的一個同事,也是自己的好友,留了一份遺囑,自己名下的這套房子,將來留給陳姐,而且還做了公證。

    張老師做的這些陳姐是不知道的,而且她當初嫁給張老師,也不是衝著他的房子來的,只是羨慕他有自己的房子,主要是對自己好。

    後來張老師又生了幾次病,每次都是陳姐精心照顧,一次次把他從鬼門關救了回來。

    可人老了,很多意外是無法預料的,有一天晚上,陳姐和張老師在小區裡散完步,兩個人還有說有笑的,相互手牽著手一起回家,回到家裡,兩人還坐在沙發上一起看電視,看完電視以後,陳姐又給張老師倒了洗腳水,洗漱完畢,兩人才一起上床睡覺。

    可第二天早上,陳姐醒來的時候,發現張老師怎麼叫都叫不醒。

    陳姐快速地撥打了120,又打電話給張老師的兩個兒子,最終,醫生趕來家裡進行了急救,最終,醫生說:“節哀吧!我們也盡力了”。

    陳姐聽到這話,一下子氣得昏了過去,好大一會兒才緩過氣來,又是哇哇大哭。

    陳姐和張老師的兒子給他舉行了葬禮,辦理了後事。

    因為陳姐沒有房子,而且當初她和張老師是打了結婚證的,現在張老師去世了,她沒有離開張老師房子的打算,她覺得自己住著,也是應該的,因為她和張老師是夫妻。

    張老師去世以後,辦完所有的事情,張老師的那個同事就把遺囑和公證書拿來交給陳姐,此時,陳姐才知道,張老師已經做了公證,留了遺囑,把她們現在住的房子留給她繼承,她再一次感動的流淚,雖然說找的是後老伴,可張老師處處為她著想。

    張老師去世三個月以後,有一天,張老師的大兒子和二兒子一起上門找陳姐,對陳姐說:“阿姨,我爸去世幾個月了,你總不能一直住在他的房子裡,這套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你先找個住處,到時候我們打算把這套房子賣了”。

    陳姐說:“你爸才去世幾個月,你們就打這套房子的主意,是不是有點過分?”

    “阿姨,你這樣說就不對了,這套房子是我爸的,現在他去世了,我們是他的兒子,有繼承權,我們怎麼處置和你沒有關係”。

    於是,陳姐打電話給張老師的那個同事趕了過來,陳姐拿出張老師留下的遺囑,當著證人,和兩個兒子的面,讓他們看清楚,這套房子張老師是留給陳姐的。

    兩個兒子不相信自己的父親會留遺囑,就把陳姐告上法庭,最終,遺囑有效,陳姐勝訴。

    題主問:老年人再婚,不領結婚證,搭夥過日子,是對還是不對呢?

    不領結婚證,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感情不好,只是將就著搭夥過日子,那也還行,如果想長遠,還是有結婚證好。

    我覺得不管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再婚,領結婚證肯定是好的,也是對的,有了結婚證,是對雙方的法律保護,婚姻才合法有效,如果只是搭夥過日子,各想各的,說散就散,對誰都沒有好處,對彼此也不負責任。

    我的總結:

    老年人再婚,如果對彼此不放心,或者擔心將來兒女有糾紛,可以先做婚前財產公證,對各自的收入做出合理的安排,這樣可以避免很多麻煩和糾紛。

    老年人再婚,都是半路夫妻,沒有共同的子女和財產,感情不一定穩定,如果不打結婚證,只是搭夥過日子,多數都不長久。

    再婚老人都有自己的孩子,如果搭夥過日子,雙方的兒女再從中摻和,如果沒有定力的老人,容易失去判斷力,生活更是一地雞毛,最終還是分道揚鑣,所以有結婚證會更穩定一些。

    老人再婚,一定要真誠相待,將心比心,互相陪伴,不離不棄,如果沒有感情的再婚,還不如一個人單過還好。

    所以,老年人再婚還是扯個結婚證為好,最起碼有法律的保護,搭夥過日子不一定長遠,老年人一定要慎重慎重,三思而後行。

  • 13 # 秋的蒼桑

    表姨58歲那年再婚了,但沒領結婚證,再婚老伴六十三,比表姨大五歲,是退休領導,每月退休金八千,表姨退休金三千塊。可再婚後的表姨一點都不幸福,後悔再婚了。

    表姨年輕的時候結過婚,生了一個兒子,後來由於丈夫生病去世了,表姨就一直沒找,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媽,辛辛苦苦,把兒子拉扯大,供兒子上了大學,給兒子買了房子結了婚。

    兒子結婚沒幾年,就領著兒媳婦和孩子去了國外,準備在國外長期發展,表姨苦苦挽留,也沒有留住兒子一家。

    就這樣表姨生氣地和兒子斷了關係,兒子出國兩年多,表姨從來也不和兒子聯絡,也不接兒子電話,就等於沒有這個兒子。

    幸好表姨有一套全款的三居室房子,每個月有三千塊的退休金,表姨身體還不錯,日子過得也算還不錯。

    表姨的再婚物件,是在小區跳廣場舞認識的,兩人一開始是舞伴,後來熟悉以後,慢慢地瞭解得多了,兩個人有了好感,就打算在一起過日子。

    表姨的再婚老伴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自己一個人住。有三個孩子,三個孩子都在本市,都已結婚,都有孩子,但孩子都不大。

    再婚老伴也不用補貼孩子們錢財之類的東西,也不用表姨過去給看孩子。

    兩人約定不領證,每月的生活費男方出。兩人生病的醫療費,自己負責。家務活兩個人一起幹,偶爾出去旅遊,男方負責。

    表姨就搬進了再婚老伴的家裡,把自己的那套房子租了出去,租金用來補貼家庭開支,再婚老伴也同意,表姨尋思不可能一分錢不出。

    老伴每月給表姨五千塊錢,用於他們兩人的所有開支,表姨過日子精打細算,五千塊錢,在二線城市還算生活的可以,所以他們也沒啥壓力。

    每天兩個人一起做飯,一起跳舞,說說笑笑,心情比之前好了很多。老伴也挺心疼表姨的,表姨對老伴也挺關心的,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是一對原配的老夫妻。

    有一天,老伴的大兒媳,把女兒送過來,說讓表姨給看會,她要去開個會,表姨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畢竟又不是天天看孩子

    放下手中的活,專心地看起了孩子,幸好這孩子聽話,沒怎麼鬧騰,大兒媳晚上就把孩子接了會去。老伴還誇表姨會看孩子,孩子也願意找她。

    又過了幾天,老伴小女兒把兒子也送來讓表姨看著,並且要讓表姨給看一個星期。表姨不想答應,但老伴已經答應了,讓小女兒安心地去外地忙,表姨看老伴這樣說了,只能答應了。

    表姨每天早上都得起得很早,給這個孩子做飯,然後督促這個孩子吃飯,吃完飯,送去學校。下午再接回來,再給孩子做飯,晚上給孩子洗澡,把孩子哄睡。

    一天下來表姨累得夠嗆,想讓老伴給幫下忙,老伴說自己不會照顧孩子。

    表姨回了老伴一句,你不會照顧孩子,那你答應給帶孩子做什麼,老伴對錶姨說,不是你會帶孩子嗎?表姨當時都氣哭了,但沒有和老伴再說下去。

    好不容易,老伴的小女兒把孩子接走了,表姨尋思可以休息一下了。沒想到老伴又病倒了,表姨除了做家務,天天還得伺候老伴,幸虧老伴病得不嚴重。沒幾天就好了,表姨想終於可以休息一下了。

    這天大兒子打電話給老伴,意思是說,自己剛買了房,每個月有還貸壓力,孩子又報了興趣班,想讓老伴每月補貼兩千塊錢。老伴想都沒想就同意每月補貼大兒子兩千塊錢。

    不知道怎麼洩露了訊息,二兒媳知道了,上門來鬧,說老伴偏心,如果老伴不補貼,就和二兒子離婚,讓老伴,永遠看不到孫子,老伴一聽就急了。

    老伴二話不說,又答應每月補貼二兒子一家兩千塊錢,二兒媳這才笑嘻嘻地離開,這事才算消停。

    後來這事被女婿知道了,女婿回家給女兒說了,女兒也來找老伴。說老伴重男輕女,太偏心了,為啥兩個哥哥都每月補貼了,為啥不給自己補貼。

    又說自己在婆婆家沒臉呆下去了,又哭又鬧的,最後老伴也補貼女兒家兩千。讓女兒不要告訴兩個哥哥和嫂子,女兒開心地點點頭。

    老伴,每個月八千的工資,之前每個月都會拿出五千塊作為和表姨的生活費。現在只剩下二千塊錢了,一個人都不夠,何況還是兩個人。所以老伴和表姨商量以後就花表姨的退休金,表姨竟然默認了。

    自從每月補貼老伴的幾個孩子以後,他們經常把孩子送回來,讓表姨看著,美名其曰,讓孩子多陪陪老人。

    可是每次每個孩子來,表姨都要在每個孩子身上花好多錢。所以表姨的退休金三千,房租一千五,再加上老伴剩下的二千,六千五根本不夠花。

    後來直接變成老伴的三個孩子,拖家帶口的每天晚上來家裡吃飯。他們每次都是空著手來,來了以後,就坐沙發上玩手機,從來沒有一個人去廚房給表姨幫忙。

    表姨每頓飯都要炒好幾個菜,等他們吃完,桌子上一片狼藉,表姨收拾完,經常累得腰痠背痛。

    給老伴說,以後讓孩子不要過來吃飯了,老伴說,一大家人在一起吃飯熱鬧,表姨說,那下次你做飯,老伴答應著,可下次老伴就啥也不做等著吃。

    這天老伴的二兒子買了很多禮物,二兒媳一口一個阿姨地叫著,甭提嘴巴多甜了,表姨猜想肯定有啥事,而且肯定不是好事

    二兒子說,孩子明年要上一年級了,自己家附近沒有好的學區房。尋思表姨家附近有個好學校,想讓孩子去表姨家附近的學校去上學。

    想讓表姨把房子過戶給他,讓他孩子上學,以後他給表姨養老,還沒等表姨說話,老伴就答應了二兒子。

    說同意把表姨的房子過戶給他,表姨就一個兒子,留在國外,也不回來了。以後還得是他的孩子給養老,房子早晚都得給,就不如趁現在上學的機會給了。

    表姨說那個房子我是留著養老的,我侄子我都不給,何況是繼子,我們只是搭夥過日子。

    表姨又說老伴每月的退休金只剩下二千,每月這個家裡的花銷最少六千五,剩下的錢都是我出的,我沒和你們計較就不錯了,現在你們開始打我房子的注意。

    老伴看錶姨生氣了,又打圓場,說這事是他們做得不對,讓表姨原諒,表姨說那這事就到此為止吧!以後不要提了。

    透過房子這件事,表姨明白了很多,在心裡已經有了要和老伴散夥的想法了。

    但還沒來得及說,發生了一件事,這件事加快了表姨和老伴散夥的速度。

    這天表姨在廚房出來不小心摔倒了,把頭磕破了,老伴去叫來鄰居,把表姨送去醫院,鄰居在那裡等醫生處理完,給表姨辦了住院手續,表姨不好意思麻煩人家,就讓鄰居回來了。

    表姨尋思老伴一會就來醫院照顧自己了,可是表姨等了很久老伴都沒有來,電話也沒打一個,更別說老伴的三個子女了。

    表姨只能含著眼淚,給孃家侄女打電話,侄女因為在外地出差,侄女只能讓好朋友去醫院伺候表姨,伺候了三天,醫生讓回家休養,表姨就出院了。

    表姨出了院,回到家,看到老伴和兒女們在一起說說笑笑。看到表姨回來了,老伴和兒女們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也沒有問問表姨的傷怎麼樣了。

    老伴竟然還讓表姨趕緊去做飯給孩子們吃。表姨沒有搭理老伴,而是去臥室收拾了自己東西,拿著包出來了。

    老伴一看錶姨要走,就對錶姨說,你這是大題小做了,不就是你住院,我們沒去看你嗎?多大的事,你還沒完沒了了。

    老伴大兒子說,在我家免費吃住那麼久,現在說走就走,太不講理了,把生活費給了再走。表姨本來不想再多說一句話的,但看到老伴女兒這樣說,就來氣了。

    表姨對老伴一家人說,我來到你家八個月,前兩個月,你爸每月給我五千,作為我倆的生活費。

    後來的六個月,你爸的退休金只剩下二千,後面這六個月,你們十幾口子人,天天晚飯在這裡吃,還不包括你們孩子的零食與玩具,你感覺你爸的二千塊錢夠嗎?

    老伴的兒女們不再說話,表姨接著說,我在你家呆了八個月,我自己倒貼七萬塊錢進去。

    老伴的二兒媳,對錶姨說,既然你跟我爸在一起了,就得為我爸付出,你為這個家花錢是理所應當的。

    表姨冷笑了聲,我摔傷進醫院的時候,你們在哪裡,沒有人去醫院伺候,連個電話都不打。我出院了,你們還讓我幹活,你們良心上過得去嗎?

    表姨說完,一隻手拿著包,頭也不回地走了,任憑老伴在後面怎麼喊,也沒回頭。

    其實像表姨這樣的情況,年輕的時候喪偶,一直沒找,老了就沒有必要再找人搭夥過日子。自己有房有存款有退休金,年齡也不大,身體健康挺好,一個人過著多舒服。

    表姨尋思老了,找個人一起做伴,度過餘生。沒想到老伴是找了,可是一家子都是昧良心貪得無厭的小人。表姨不僅消耗了健康,還給人家當了八個月帶薪保姆。

    如果遇到真心實意的還好,如果遇到表姨老伴這樣的一家人,無非就是去出錢出力給人家做保姆,最後累倒了,還沒有人伺候,或者是人家利用完你了,人家不需要你了,你還呆在那裡,對於人家來說,你就是一個多餘的人。

    無論年輕人,中年人,老年人,二婚需謹慎,二婚無論在經濟上,孩子上,還是關係上,都很不好處理,稍微不注意,都會引來沒必要的麻煩。

    無論一婚還是二婚,都要多替對方著想,多付出,多理解,多包容,多真誠,少抱怨,少指責,少猜忌,少虛偽。

    我覺是錯的。比如像老姨這種情況,男方剛想著讓女方付出了,自己啥也不付出,這樣對女方太不公平。

    老年人再婚,領不領證不是重要的,養老問題和財產問題解決好了,啥事也沒有了

  • 14 # 謙寶講故事

    我的高中數學老師楊老師,51歲的時候失去了老伴。不到一年就和班裡靜雯的媽媽住到了一起,不過倆人並沒有領結婚證。

    楊老師長相普通,中等個子,面板黝黑,是我們年級歲數最大的老師了。他家境很好,家裡有三套房,兩輛車。這些都是他寒暑假帶學生掙下的!

    楊老師老伴是學校的地理老師,她是突發腦溢血去世的。這件事對楊老師打擊很大,他好久都緩不過來。而且,平時都是老伴照顧他,老伴走後,楊老師經常一件襯衫穿三四天。

    那時候他們的兒子讀大三,平日裡家裡就楊老師一個人。楊老師教高三,教學壓力大,沒多久,就憔悴不堪了。

    楊老師是個好老師,不僅教學好,更是個熱心腸的人。那時候,我們是一個月休息一天,上學時要帶夠一個月的生活費。

    如果在學校有個頭疼腦熱的,看了校醫,買了藥,可能生活費就不夠了。這時候都是楊老師借給我們,說是借,每次還的時候,他都不要,讓我們拿去買箱奶喝。

    所以,我們班的孩子都和楊老師很親。看著楊老師一天比一天憔悴,我們都很心疼。

    班裡靜雯的爸爸媽媽早就離婚了,她媽媽一直也沒再婚,怕後爸對靜雯不好!高二時,靜雯媽媽生了一場重病,花光了家裡的錢,開學時,還是楊老師幫她墊付的學費,還囑咐她不用擔心,有困難就和老師說。

    靜雯媽媽知道了楊老師的情況,就經常給楊老師包點餃子、煮碗湯的,給他送去。後來,更熟悉了一些,就趁午休時間給他打掃打掃衛生。

    一來二去的,倆人就熟悉起來了。他倆一個喪偶,一個離異,楊老師看中了靜雯媽媽溫柔體貼,會照顧人,靜雯媽媽看上了楊老師善良踏實,脾氣好。倆人都生出了一起過日子的心思!

    不過,楊老師喪偶不到一年,結婚的話,怕別人說閒話。所以,也不敢捅破這層窗戶紙。

    倒是靜雯媽媽膽子大,趁著八月十五中秋節,跟楊老師說,她想有個家,能過個團團圓圓的節!

    楊老師看著靜雯媽媽熱切的目光,心裡想都到了知天命的年紀了,該為自己活一把了,還那麼在意別人的看法幹啥!

    他決定和靜雯媽媽在一起!不過,想到結婚後,自己的三套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以後就不能全留給兒子了,他又猶豫了!

    他讓靜雯媽媽先搬來他家,說是先磨合磨合,萬一以後相處得不愉快,就好聚好散,相處得好了,再領證也不遲!

    靜雯媽媽也沒多想,就搬了進來,靜雯也從學校宿舍搬到了楊老師家住。楊老師請年級組的老師吃了頓飯,宣告自己結婚了!同事們紛紛祝福他們。

    家裡的房子,靜雯媽媽租了出去。她說租金存起來,靜雯考上大學,學費生活費就夠了。

    楊老師說,咱都結婚了,靖雯就是我的孩子,她的學費生活費有我呢!這話說的靜雯和媽媽感動不已!

    靜雯媽媽把楊老師照顧得非常好,楊老師又恢復了以往的平和!倆人節假日經常出去遊玩散心,楊老師寒暑假也不帶學生了,歲數大了,也該享受享受了,可別像老伴似的,辛苦半輩子,什麼都沒享受到,就走了!

    靜雯的成績進步得也非常快,楊老師輔導她數學,還給她找了其他老師輔導薄弱科目,最後,她考了一所985學校。

    靜雯讀完大學讀研究生,馬上就要研究生畢業了,她媽媽和楊老師還沒領證!

    這期間,靜雯媽媽也提過領證的事,楊老師說,他兒子對他喪偶不滿一年就再娶,一直心有芥蒂,他不想讓兒子再寒心。

    靜雯媽媽知道,楊老師的兒子楊震不喜歡自己,連結婚都不願自己以後媽的身份參加,所以,她也就沒再提領證的事。

    雖然不提,她的心裡還是很不舒服的,就這樣沒名沒分地過了快八年了!雖然在外人眼裡,他們是令人羨慕的一對半路夫妻!

    去年,楊老師添了小孫子,靜雯媽媽幫忙伺候月子,照顧寶寶,讓楊震感動不已,對靜雯媽媽態度也緩和了下來。

    有了孩子,楊震覺得房子有點小了,想換套大點的房子,想讓楊老師支援自己一下。楊震現在住的這套,是楊老師以前買的,只有兩室一廳,確實有點小。

    看到兒子問自己要錢,楊老師才驚覺,自從跟靜雯媽媽在一起後,自己竟然沒存下什麼錢!

    老伴還在世的時候,他們花一個人的工資,存一個人的工資,一年怎麼著也能存個六七萬,再加上寒暑假帶學生的錢,一年十幾萬輕輕鬆鬆!

    和靜雯媽媽在一起後,自己一個人的工資,要負擔三個人的生活,還要負擔靜雯的學費生活費。三人假期出去遊玩,花的也是自己的錢,自己還時不時地送靜雯媽媽點小禮物。

    這麼算下來,不用說存錢了,不月光就不錯了。退休後的這幾年,有幾次都差點動了“老本兒”了!

    他想著,這幾年,靜雯媽媽的工資,雖然不多,自己可是一分錢沒見到,她的房子的租金,自己更是不知道有多少。以前念著她憐惜女兒的心,也支援她給女兒存著。

    現在想著,她存自己的錢,花我的錢,心裡頓時有點不舒服了!

    以前的老夥計勸他,你跟人家玩心眼,不領證,怕人家分你的房子,就不興人家跟你留一手,攢自己的錢?

    楊老師覺得也對,他甚至覺得這樣比一般的夫妻還好些,至少不會為了錢生出什麼齷齪!

    靜雯碩士畢業後,打算回老家找工作。靜雯媽媽向楊老師提起了領證的事。她說女兒大了,談戀愛了,離結婚也不遠了,她不願別人說起女兒時,說她媽媽是和別人廝混在一起的,人家連個證都不願給!

    這話說的楊老師不想答應都不行,可他仍然不願答應,因為前幾天發生了一件事,讓他覺得靜雯媽媽心裡根本沒他!

    那天,他倆帶靖雯去買衣服,靜雯要去參加面試,想買套正裝穿。楊老師花1500給靜雯買了套西裝,花1200給靜雯媽媽買了條連衣裙。自己看好了一件打折後580的襯衫,想付賬時,接了個電話。

    回來後,發現沒人給他付款,還是自己付的錢。當時他心裡就不舒服了,我花2700給你們娘倆買衣服,你倆連600塊都捨不得給我花!

    這件小小的事,在楊老師心裡掀起了大大的波濤,讓他懷疑這麼多年,靜雯媽媽是不是把自己當成了提款機。幫她養了這麼多年的女兒,現在女兒要工作了,自己的價值沒有了,她倆連敷衍自己都懶得敷衍了!

    到了晚上,楊老師越想越不是滋味,他打算開誠佈公地和靜雯媽媽談談!

    沒等楊老師行動,靜雯媽媽先給了楊老師一個措手不及:她要分手!

    她說自己這麼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地和他在一起八年,對靜雯的傷害很大,讓她覺得自己的前程是媽媽“賣身”換來的!

    楊老師震驚之下,口不擇言,說,靜雯大了,工作了,我沒利用價值了,你們娘倆打得一手的好算盤!

    靜雯媽媽說,我早就看出來你的不滿了。覺得這麼多年,全是你在花錢,可我也是真心實意地照顧你啊!你不和我領證,是為了楊震,我不花我的錢,也是為了我女兒,都是為人父母的,希望你多理解!說完,靜雯媽媽就離開了家!

    楊老師坐在空蕩蕩的房子裡,看著沒了靜雯媽媽痕跡的房間,不知道自己選擇不領證到底是對還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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