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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和時代母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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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泰德佳兒夢玲942
代孕,是指將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媽媽子宮,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過程。婦女代孕時需植入他人的受精卵子,精子與卵子在人體外的結合,必須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1.高齡二胎,隨著二胎開放,很多一孩家庭都想給孩子一個伴,但是年紀越大,卵巢功能越差,只能藉助他人代孕。
2.失獨家庭,最親最愛的孩子因為意外或者急病離他們而去,失獨者年齡基本上五十多,六十多歲了。身體和生理己經不能再自己懷孕,只能藉助捐卵都和代媽來完成自己的心願。
3.同性戀人群體,因為特殊原因,需要藉助他人代孕。
4.職業女性,因為忙於事業,還有怕身材走樣,而需要代孕的人群。
5.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統急性感染、性傳播疾病。
6.由於現在環境的影響 工作的壓力等因素 造成的不孕不育越來越多。
7.國內代孕是違法的,如果需要代孕的話,可以選擇海外助孕,到合法的代孕國家進行代孕。
8.目前合法代孕國家有美國,俄羅斯,烏克蘭,喬治亞,加拿大。
9.國內代孕是不合法的,且費用80萬起,成功率沒有保障,不建議國內代孕。
10.美國也只是有幾個洲合法,並不全是合法,唯一的好處是可以入美國籍,費用120萬起。成功率是第一的。
11.烏克蘭是盛產美女的國家,代孕是正規合法的,成功率跟俄羅斯差不多,費用只需30萬起,是目前合法代孕國家價效比最高的。
12.喬治亞是目前剛剛興的代孕小國家,費用跟烏克蘭差不多,但是醫療條件比較差。成功率不好說。
13.加拿大代孕也是合法的,還可以入加拿大國籍,費用在85萬起。成功率跟俄羅斯差不多不多。
海外代孕首選烏克蘭合法DY 安全合法 價效比高
從以前所謂的借腹生子到現在的試管代孕的發展,在中國醫學上一直都存在不小的爭議。代孕即使指由男女雙方提供精卵,由代孕媽媽提供子宮,經過試管移植技術,由代孕媽媽完成懷孕生產的過程。
在西方,對於代孕現象,各國立法各有差異。在英國,美國部分州商業代孕是合法的。在荷蘭和比利時,利他性代孕被允許,但是禁止商業代孕。瑞典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是代孕可以比照收養的條例進行,同時又允許代孕母親改變主意並有權保留孩子,同時又允許生物學父親主張權利。這屬於一種變相的法律保護。喬治亞和烏克蘭,代孕包括商業代孕是合法的。在義大利和匈牙利,商業代孕是違法的,但對利他性代孕並無立法。以色列是第一個宣佈代孕合法化的國家。日本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澳洲,加拿大禁止商業代孕,但對利他性代孕並無明確立法法規。
在中國也存在代孕的問題。原衛生部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規定中所說的“代孕技術”是一個錯誤的表述,因為代孕本身並無技術可言,應該說是輔助生殖技術在一些社會特殊群體身上的應用所產生的代孕現象。這是一個社會問題,而並非技術問題。隨著中國二胎政策的開放,不孕不育人口逐步的增加,代孕已經在中國越來越多。由於《衛生法》限制了正規輔助生殖機構,但未能限制“代孕市場”的發展,基本都是黑機構,專門針對久治未果,沒有後代的家庭。導致一個龐大的灰色代孕產業鏈在缺乏有小監管的情形下迅速的膨脹。
談到代孕就會談到關於代孕母親的倫理爭論。代孕母親待人受孕與生育,是處於道義還是賺錢,如果是為了獲利,就使性質發生了變化,這是把子宮轉化為出租,盈利的工具,走上了商業化道路。顯然與人格尊嚴和價值原則相違背。如果代孕母親在懷孕中途不願繼續妊娠,或對生出的孩子有感情,不願意放棄撫養權,就會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因此代孕母親身份的選擇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如果不予明確規定,就可能出現母親而女兒代孕,妹妹替姐姐代孕等情形,從而導致出生後的孩子在人倫關係上的混亂,並引發其他法律和社會問題。最後就是法律上的定義,代孕母親是否在是法律上的母親,還是撫養夫婦是法律上的父母?血緣關係和生育關係這麼平衡,這關心到新生兒身份確定的母親。
中國的代孕市場存在的時間不比西方國家短,但因人口眾多,近年人口生育率又低下,一直沒有明確的法規對這一塊加以管束。在這一點上我們不防借鑑西方國家一些逐步實施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