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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拉潷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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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誰的子彈沒有槍
以前防守比現在嚴格的多,不會有現在這麼多罰球,其次,三分不像現在這麼流行,以前兩分球居多,總體而言,罰球減去三分,三分球以場均2-3個來算,多減去個2-3分,總體而言就是減去6分左右吧,就是以前44分,就相當於現在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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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追鳥戶外
得分主要看回合數,基本上每個完整的回合都有至少一次出手,回合數多了球員的出手數也跟著多了,而每個回合防守的強度自然就下降了些,兩者想加造成現在球星場均得分上漲,根據回合數變化做一個簡單的對比,現在小球的回合數較之之前大球時代要多出20%左右,那麼影響到得分也是同樣的比例,所以結論是小球時代的50分,相當於大球時代的40分上下,當然上古時代不計入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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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魔獸世界紀檢委
參考下現在的防守規則和對進攻的有利原則(規則太多了就不一一列舉了),比如二次進攻時間的調整,比如防守3秒啊,比如現在的體毛犯規啊,這些東西在以前的比賽裡我們都是看不到的,但是現在在每天的比賽裡有爭議的判罰越來越多。
以前的比賽就是節奏緩慢的陣地進攻,參考馬刺、湖人的比賽,內線球員一步步往裡鑿,鑿不進去再分,分出來再傳進去,再鑿......一場比賽下來,快攻得分就10分左右,現在呢,每場比賽快攻得分都是30分左右。剩下就都是投3分,以前的三分都是稀有武器,只有大空位的時候才投,很少有強投的。現在呢,不管內線球員落位沒落位呢,咔咔起手就投,投進了好說,投不進就是被對手打快攻,大個子球員都回不來,那快攻的成功率就超高了。
回到主題,現在球員得50分起碼得有6-7個3分球吧,以前的明星球員也不可能舒舒服服投進這麼多吧,以前我記得單場命中率是猛龍的馬紹爾和科比,科比是後來追評的。馬紹爾投12個3分的時候,波什還在猛龍呢,你說那個年代離我們多遠,而現在呢,你不會三分就業都難,除非你天賦異凜。6-7個三分有20分,剩下30分就是靠突破騙犯規,經常出現某個球星的罰球比對方全隊都多,你們說這樣正常嗎?以前nba每個隊都至少有一個防守好的,現在每個隊每個位置都有能投3分的,這就是差距。如果真要對比,我覺得現在已場拿50分,放到10年以前應該能得30分吧,不能再多了。看看艾弗森當年拿得分王的時候,
1998-1999:常規賽得分王
2000-2001:常規賽得分王 ,搶斷王
2001-2002:常規賽得分王, 搶斷王
2004-2005:常規賽得分王
他突破進內線硬碰硬麵對的都是誰?馬龍,羅德曼,大衛羅賓遜,奧尼爾,小奧尼爾,本華萊士,鄧肯,韋伯,加內特,諾維茨基等一堆大神,現在呢,內線有幾個明星球員?把艾弗森換成碰瓷登突破,你覺得第二天大鬍子他能起得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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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得分相比於以前得分更加容易。三分不用說了,現在整個聯盟都在追求小球,追求快攻三分。而且現在的體毛犯規,導致球員往往可以輕易的得到罰球。而且現在的防守強度遠沒有大。所以現在的50分對於聯盟裡的超級巨星以及全明星來說,可能不是非常難。換算一下,現在的50分,應該差不多算是以前的30分到35分(純屬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