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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甘熠敏律師

    如果工傷鑑定無級別不能勝任工作,首先要和企業進行溝通,儘量達到雙方都滿意的一個結果,但是工傷傷殘職工,即使在醫療期滿後,單位還是不能以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不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所以你不用擔心自己不勝任工作就會被開除。

  • 2 # 我喜歡的大蘋果沒有了

    原有的工作就不能勝任了,是工廠不想要你了,還是你不想幹,這不開玩笑嗎?工傷 10 級有多輕嗎?

    十級傷殘a,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3 # 夕陽映輝

    工傷十級是最輕的,不可能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所以,以工傷十級不能勝任原崗位為由要求調整,一般是得不到用工單位的同意。

  • 4 # 常青樹123583711

    工傷十級不能勝任工作,怎麼辦呢?工傷十級是工傷級別最低的,不知道幹什麼工作勝任不了,工傷十級也就是蹭點皮,縫幾針的工傷,怎麼能勝任不了?是不是不想幹了,還是違反制度被辭退了,不明白你表達的意思,反正這種小傷不至於幹不了!

  • 5 # 公司小劉

    簡單的說,工傷十級,原崗位不能勝任,公司會安排合適崗位進行調整,至於薪資多少會有點差異,事先會徵求你意見,然後籤一份崗位調整協議,確保雙方意願真實,而不是公司單方面調整,否則會違背勞動合同!

    有的回答,說工傷十級是小擦小蹭,恕我冒昧,你這不是順著嘴胡說八道,站著說話不腰疼嗎?舉個簡單的例子,十級的標準,骨折,手腳指末端殘缺!這種程度的傷害,必然會對一線工作者產生影響,放在刑事案件裡,這是重傷,不是少塊皮,掉塊肉,養養就好的!

    所以你可以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陳述工傷導致的工作侷限性,好好說,相信公司會予以安排調整,假如置之不理,無賴點的嘛,幹八分′出五分力,為什麼?不好意思,有傷在身,不服?不服去醫院做鑑定,沒有哪個醫生敢說百分百的話!傷心不想幹了,停工留薪,傷殘補助,傷殘賠償,醫療賠償,一分不能少,工會,勞動局都去走走,別怕麻煩,你失去了一些東西,不是金錢能彌補的,鬧一鬧,有理!

    但是,最理性的做法是積極和公司協商溝通,取得一個愉快的結果,好處是在公司裡,考慮到你的特殊情況,多少都會給點照顧,再就你換工作,礙於自身傷殘,未必能找到合心意的工作,最後你的傷殘賠償退休前取出來,比放銀行利息高!

    幾句話送給你!一,你要相信法治社會!二,忍辱負重不失為以退為進!三,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 6 # 廣東海涵律師事務所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勞動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在本單位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根據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解決勞動合同,但可以根據第三十九條解決勞動合同。所以,工傷十級,導致原崗位不能勝任,原則上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但若勞動者存在第三十九條的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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