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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花未眠Amy

    這個問題提出的時候,題主應該心裡已經有了答案。問題在寫下來的一瞬間,心裡想的是什麼,應該就是什麼了。

    既然猶豫了,說明現在的女友比不上以前的老婆,根本還愛著前任,可是婚姻和愛情誰又說的清呢?

    如果前任合適,就不會離婚,而且已經分開了5年,這五年會發生很多事情,她要求複合,您就想同意,是深愛無疑。

    可是這個問題要看當時分開的原因,別人無法判斷,也無法幫您做決定。

    別人說的話都是站在自己所謂正義的立場中。

    比如按照花姐自己的想法,無論如何,既然分開了,就過去了,翻篇了,好馬不吃回頭草。不必糾纏。

    現在的女友都談了一年了,多少有些感情,您這麼拖拖拉拉會傷害這個女人。

    一切隨心,但是也要權衡一下。

    花姐的建議是快速決斷,當斷不斷必受其亂。別耽誤兩個女人中任何一個的時光。

    閉上眼,想想,兩個人都有危險,你最想救哪個,你最怕哪個出事,就是愛哪個?

    不過花姐提醒一下:和前任符合還是有很多後遺症的,自己做好心理準備。

    好了花姐就分析到這裡,覺得有道理,請加個關注吧,感謝支援。

  • 2 # 山東純爺們

    呵呵!和前女朋友分手了,應歸於“前任”範疇,翻篇了。突然又想返過頭來想複合,那可不行啊!因為現在正在熱戀中。從資訊上看出來現任應該不錯?不然的話不會有“熱戀”一詞。如果是我的話,繼續和現任熱戀。至於前任嗎,因為有瑕疵才分的手,不然的話也不會分手。所以只能和前任說聲對不起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分手第三天,明知道他不愛我,仍然忘不掉導致失眠,如果親耳聽到他說狠話會不會就不想念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