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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杜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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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悟空志願
為什麼老師說著學習是學生自己的事,卻還要求學生如何學習,所謂教師職責又是什麼?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主體。老師作為教學活動的主體,根本任務有兩個,一是引導學生學習知識性的東西,而是對學生學習進行改造。
教師教導學生學習知識,這個很好理解。對學生學習進行改造指的是,老師有責任,有義務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學習方法、遇到的問題加以糾正,讓學生能夠明白什麼是正確的。最終的目的是提升學生的學習和認知。
學生是學習活動的主體。作為學生,要主動的參與到學習過程中。既要接受教師所教授的知識,也要在自我認識的不斷提升中進行自我改造。
學生也是有主觀能動性的,在學習活動過程中,學生可以充分的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進行主動學習,同時對於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以進行自我學習,自我提升。
作為學習活動的主體,學習自然是學生自己的事情。
教師的教學與學生的學習既是獨立的又是聯絡的,不能將二者割裂,應該辯證的看,統一的看。
要想達到學生最終能夠學習好的目的,作為教學活動的主體的老師,需要和作為學習活動為主體的學生一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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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奈斯剪刀手
我為您詳解這句話,您看可對?老實說。學習是學生自己的是,這是指作為學生應該有的學習態度,老師告訴學生應該如何學習,這是授之以漁。
教師的指責是什麼?這裡我想說,想知道教師的指責其實是很容易回答的一個問題,但是,所謂的教師指責又是什麼這個問題,我還真不敢回答!老師交給我的知識,我所認知的,總覺得這句話好似帶有一點點色彩在裡邊!
好,還是簡單的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老師說學習是自己的事,一點沒有錯,學習就是學生自己的事,作為家長,相信您在無可奈何的時候或許也會對自己的孩子說一句話:隨你去吧,反正學習是你自己的事情,以後別後悔。但是,說完這句話以後您就不管孩子的學習了嗎?並不是的,您依然願意每天監督他寫作業,願意聽到孩子從學校帶來的好訊息,願意看到孩子成長進步的一點一滴。
同理可證,老師這個職業,之所以是個職業,就是因為在教書育人的同時,可以有一份收入,可以養家餬口,可以更好的服務於學生,教授學生更多的知識,讓學生們掌握更多生存的技巧。
教師的職責,我這裡也說一下,很簡單的四個字:教書育人。願與題主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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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之後的所有成年人都知道,學習的確是自己的事情,但是對於孩子來講,他卻意識不到這一點,從他心中他直接的感覺就是學習是為了家庭是為了老師,根本就不是為了自己。
當我們把孩子的學習培養成一種習慣,把孩子的學習變成了孩子一種主動積極的自我行為,在這種前提之後,孩子自然而然的就能夠認識到學習是為了自己,當一個孩子取得了考試的好成績,取得了自己在生活中解決問題的能力之後,它會自然而然的意識到學習是解決這一切的問題的結果所在。
因此對於這一個問題,建議家長不要過於糾結,孩子的學習到底是為了誰,第2個問題,我們的學習到底是為了什麼?然後老師的責任又是什麼呢?
目前來看老師的責任其實卻是非常的狹隘,主要是為了提升孩子的成績,同時滿足自己的教學業務需求,當然更多的是為了提高自己在學校裡面的考核成績,這一點來說是非常自私的,但是這種自私的背後卻更大的原因是為了孩子的發展,不可否認學生的學習成績,一定能夠決定孩子的一生,可是在目前這種體系下,如果孩子的學習成績不好,他的未來一生又有什麼更好的保障呢?
所以老師的職責主要是在於韓愈先生所說的那句話傳到授業解惑,而最關鍵的還是孩子的主觀能動性,在孩子特別是小學和中學孩子的身上,他們不能夠主動積極的向老師去尋找問題的解決方法,這是一種被動的解決方案,那麼只能由老師在課堂上強制向學生傳授知識,解決疑惑。
因此我覺得現在的老師大多數責任仍然停留在為了孩子的成績,為了提高自己的教學質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