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我剛剛上班遇到的事,學生可能怕錢掉了,託我幫他保管,因為臨時需要我就用了這個錢,但放學時,我用自己的錢還給了孩子,孩子託我保管的是兩個五元,我還給孩子的是一張五元和五張一元!第二天家長和我談到,孩子說我把他的錢用了,意思就是沒有搞明白咋回事……現在想想萬一家長真以為我貪了孩子的錢,可能真就麻煩了,網上一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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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任的教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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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望月無缺
沒有他們說的那麼嚴重,紙幣的一個特性就是持有即所有,意思就是錢在你那裡,你就享有這張錢的所有權,但是你和其他人的權利義務並不發生改變,享有請求權的仍舊享有請求權,有返還義務的也得履行返還義務。在這裡返還不需要返還原紙幣,只需要相同價值的紙幣即可,除非另有約定。那麼,老師保管了學生的紙幣,很明顯這些紙幣是老師持有的,根據紙幣的持有即所有的特性,這些紙幣你是可以使用的,只是在學生或家長請求返還的時候返還同等價值的紙幣即可。這和保管其他物品是不一樣的。
舉個例子,學生將編號為a的紙幣交由老師保管,老師在使用了這張編號為a的紙幣後,把編號為b的紙幣還給了學生,紙幣a的價值等於紙幣b的價值,這是沒問題的。如果在交給老師保管的時候和老師說好了,這張編號為a的紙幣具有收藏價值或者特殊意義,老師就不能再使用這張紙幣,而且在返還的時候也必須返還這張紙幣。
對於其他人所說的會計和銀行職員等,可能會經手紙幣,但沒有持有紙幣,紙幣的持有者仍舊是公司或者銀行。據上,會計或銀行職員在無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這些紙幣是會觸犯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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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ongsuixinyuan
這件事不是錢的事,其實這個年輕老師,依我們當了這麼多年的老師的經驗來說,如果單單是錢的問題,你已經還了他十塊錢,完全用不著上綱上線,也就是說,家長其實在有意找你的事。
換言之,他們打算以這件事為突破口來“整治”你呢!
永遠不要把老師和家長之間的關係想得太單純,有些家長的想法確實是深不可測的。你只能說太年輕,不小心上了一個套。不過也完全用不著擔心,本來你在這件事上也沒做錯。我聽過一件事,有個家長,孩子一上高中,他就特別關注著老師的情況,全部的老師他們都非常滿意,只有一個老師,是一個新老師,才分配 來的,他們就非常不滿意,想辦法把老師趕走。有一個家長,就在教師節這一天,給所有老師發紅包,其它 的老教師不為所動,裝看不見,也不領也不動,只有那個新老師,就說不收,謝謝。結果那個家長巧舌如簧地就說了半天,意思就是勸老師領錢。結果那個新老師沒控制住,就領了。後來呢,那個老師想想不對,又返回了。那個家長可不領了。
他截了圖,就上告了。那個老師有口難辨,雖然她還了,但是人家家長不領,她就百口莫辨。
後來,那個老師就被調離到別的年級 去了。成了她永遠也抹不去的汙點。
但是,那個家長仍然在到處得瑟,意思是他本事多麼大!令人憤慨的是,其它家長也感覺做得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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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人爸爸說教育
題主剛剛上班,還是社會經驗太淺了。這種事真不應該做!但現在木已成舟,就不要再多生是非,實話實說,解釋清楚,並引以為戒!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老祖宗曾教導過我們,在容易引起懷疑的地方,不要做容易引人懷疑的事,即所謂“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從題主的表述中也看出,動用錢只是臨時的一個需要,而且只有五塊錢,我真不認為這事能有多麼著急,多麼必須,著急到你非要動用別人的錢,還是一個孩子託你保管的錢。
態度、態度、還是態度,習慣、習慣、還是習慣除了本身因為剛剛上班,社會經驗不足,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根本沒把這事當回事!
小孩子嘛,總共也就十塊錢,能有多大事?就算全丟了,或者全花了,大不了全賠他,大不了再給他十塊就是了,還能咋地?
乍一看,這麼想好像也確實沒錯,但是我覺得這是一個態度問題,和是誰讓你乾的,錢數量多少都沒有關係。
我這麼描述一下,這件事應該是這樣:一個人,讓我保管一筆錢,到時還給他。
這個人,可以是一個小學生,可以是你的校長,可以是你的父母、朋友,一筆錢,可以是五塊、十塊,可以是一百萬。
如果你像我描述的那樣想,那麼就會端正你的態度,不會因為物件是學生,錢數只有十塊而輕視它。
當你端正了態度,時間長了就會形成做事習慣,這兩點,是影響一個人在職場表現的最重要指標。這件事,出現一百次,一千次,有一百個物件,有一千個物件,有一百筆錢,有一千筆錢,你每次做事的態度,都是同樣的無比認真,那我覺得,我可以相信你這個人。
如果領導有件大事要辦,但他不可能直接把這麼重要的事交給誰,都是要先用小事去考察,看哪個人更靠譜,如果你覺得一件小事無所謂,態度不端正,或者你早就形成了對事不重視的習慣,小事都幹不好,試問,領導怎麼敢把大事交到你手上!
古人常說,“一屋之不掃,何以掃天下?”就是這個道理。
結束語就像你自己說的,如果家長真把這事一曝光,你一剛參加工作的新兵,會在眾人心目中留下什麼樣的印象?這還能混的下去嗎?
我們一些人,總是缺乏界限感,分不清你的,還是我的,私人的,還是公家的,如果你沒有這個界限感,不盡早建立這個界限感,將來還會有苦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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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真理的徒弟
請牢記:酒中不語真君子,財上分明大丈夫。和任何人打交道都應該把錢財上的事說清楚,理清楚,以防後患無窮!
第一,如何預防錢財上的爭執?
預防錢財上的爭執有三大原則:1,消除不必要的經濟(錢財)上的來往。2,保留好所有的記錄和證據。3,當面點清核實所有的錢財,最好有第三者在場做證人。
把這三大原則運用到眼前你所說的事情上,起初就應該這樣做:不要幫助學生保管錢,引導他們自己學會自己保管和使用。因為這本來就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教會他們自己學會保管錢財是培養其獨立自主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真有非常特殊的情況,比如家長把有智力障礙的兒子託付給你了(今年我所負責的班級裡就有這麼樣一位),你要和家長(有時是學生)當面點清或說清什麼時間,什麼地方,誰給了誰多少錢,幹什麼用的,多長時間這筆錢以什麼方式處理清楚。同時,立好字據(甚至合同),一式兩份(有時是三份或三份以上),連同相關微信截圖或現場拍照等同時精心保管。注意最好讓其他在場的家長、老師或領導作為證人。
當然,我們可以根據來往錢財的多少、性質選擇不同的重視程度從而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有了這一系列的預備動作,後來的分歧和爭執基本上不會再出現,就是出現了也會有多重證據來證明,處理起來自然不難。
第二, 怎樣處理錢財上的分歧?
就如你現在所面對的問題,已經產生錢財上的分歧怎麼辦?簡單來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想一想有沒有辦法核實清楚有關資料:自己到底幫助學生保管多少錢,有證據嗎?你動用學生多少錢,清點一下,準確、清楚、明白,不要有絲毫差錯。最後,還錢時,你當面清點嗎?和最初學生寄存的錢一樣嗎?注意反覆清點兩三次,確保無誤。更要讓對方當場清點。目前,對方既然已經說錢數不對,到底是誰記錯了?還是清點出了差錯?如果是前者,雙方記得的最初錢數不一致,又沒有證據,你就自認倒黴,什麼都不要說把錢補上,全當交學費上了一課。如果是後者,再次清點核實就可以發現問題,自己數錯自己補齊; 對方數錯也就自然澄清,沒有問題了。
第三,怎麼吸取這次教訓而不留後患?
1,牢記預防錢財爭執三大原則並堅決執行,直至養成習慣。尤其是,不要再替學生保管錢了。2,發生錢財爭執,又沒有證據又說不清,就承認是自己記錯了,自認倒黴把錢補齊還清。3,小心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包括部分學生和家長)利用,遠離他們,更不要和他們在金錢上有任何來往。
最後總結一下:錢財無小事,一定要留資料、講憑證,不貪不佔,來的明白,去的清楚。否則,用自己的損失再交一次學費,好好上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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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那麼久23
這有什麼難回答的,某天需要零錢就把身邊這零錢用了,然後換了零錢補上再給學生。總共十元錢,零錢應應急而已,這算什麼挪用?一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二沒有拒不歸還,三金額也不夠犯罪標準。別太在乎,你越在乎家長越覺得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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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看看就好不說不知道
我估計你這位小學高階老師的老師也是優質小學高階老師。果然教出來一個優質的高階小學生。
這種事情越解釋越假。越描越黑。你就說你放錢包或者抽屜裡,隨手拿給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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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九胃泰好喝
數對上就行 貪汙 職務侵佔 等相關罪名 都是以具體錢數來量刑定性的 而不是以幾張什麼面值的鈔票的來量刑定性的 有點上綱上線 這家長 沒屁格拉嗓子 沒事找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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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華真薛律師
只要金額對,沒有問題。他是數學不好。拿這個找茬真是LOW,別怪他弱智,就是用了也沒什麼,錢是種類物。解釋不動了,你和弱智解釋不明白的,他覺得有問題隨便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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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歸路晚風清104
你沒錯,你替同學保管的是錢數,錢數對上就行。致於哪張錢,號碼多少都沒關係。沒聽說到錢行取錢,先看看錢上號碼對不對。金錢是債權不是物權。家長明顯找事,以後也不用做這好事,你要明白這是在國內。你不可能成立貪汙。誰這麼說你,你直接到法院起訴他誹謗。
這孩子真的有點認死理,覺得給你的是兩張五元的,你就應該還原本的錢。不過小孩子都是這樣,不像高年級的學生和大人一樣處事靈活。
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有些尷尬,孩子出於信任,讓你保管錢,你臨時用了學生的錢,還了他相同數額,但是沒有給他解釋。在很多時候,大人覺得孩子們理所當然懂的事情,其實他們不一定懂。
一張五塊和五張一塊和兩張五塊都是十塊錢,但是你給的卻不是他認為屬於他的錢。孩子們的想法總是出乎大人的意料,所以以後有緊急情況還是要和他們解釋清楚。
孩子的家長不知道事情的原由,所以才會和你聊這個事情,而且10塊錢也沒有多少,老師也不缺,是想聽你說一下是怎麼回事,你得和家長說清楚,讓家長轉告孩子,不要讓大人孩子都誤會。
老師替學生保管錢,卻無意中被孩子誤會了,這可能會破壞老師在學生心中的形象,所以你一定要如實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不然孩子和別的孩子聊天,家長也相互傳家長,事情指不定會變成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