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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強93448523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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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書曰曉風
從法律角度來看,三鹿董事長兩次減刑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不能因為三鹿奶粉當時這麼嚴重的奶粉危機影響,而剝奪該有的享有的權利,從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再相應的減兩年,都是合理的呢。
而大家不理解的原因,主要是三聚氰胺事件讓大家對毒奶粉事件深惡痛絕,再加上現在疫苗事件所以才不理解減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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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景軍律師
無論是對於誰,無論是判處刑罰,還是減刑,假釋,只要具備法定條件,符合法定程式,這就是法治理念的體現,就不會有什麼看法,或者說就沒有負面的觀點。
就減刑而言,中國刑法有專門的規定,《刑法》第87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法定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另外,相關法律對減刑的程式也做了較為詳盡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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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杭州毛毛哥
三鹿事件,當年作為焦點案件,按照法律規定,該判刑的判刑,該罰款的罰款,犯罪當事人都已經得到法律的嚴懲,當事人也付出沉重代價。三鹿案件董事長減刑,也同樣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對有立功的受刑人員、對積極改造的受刑人員,按照法律規定給予減刑獎勵,體現了懲惡救人法制精神,法律不是把人一打到底,減刑規定是改則勉之,對任何回頭是岸的犯罪分子社會一貫是歡迎的,所以公眾也沒有什麼可以指責或者驚訝的。在人類社會發展歷程中,無論西方強國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會出現很多私慾膨脹惡性事件,這不是哪一個國家特有的現象。把老鼠屎摘掉,鍋裡的粥會更香!這就是法律的威懾所需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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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常想一二a
如果不是長春長生疫苗事件,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田文華恐怕已經被大眾淡忘了。當年的三聚氰胺奶粉給太多的孩子帶來健康危害,奪走了數名兒童的生命,給太多的家庭帶來災難與痛苦。
在法律層面講,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符合法定減刑條件的是可以減刑的,這是正常的法律法規。法律的意義是制止犯罪,懲罰只是一種手段。
問題是再次出現的長春長生疫苗事件和奶粉事件如出一轍,這難免讓大眾在情感上對各種職能部門的公信力失去信心,對法律的威嚴產生質疑。
田文華,張俊芳,都是女強人,企業家,單位的主管,擁有耀眼的光環和榮譽。卻都在利益面前喪失原則,漠視他人生命做出了天怒人怨的事,這是難逃的宿命,還是人為的結果,天知道。
田文華以或減刑,張俊芳正在接受調查,誰來為因奶粉失子的家長減輕痛苦,為注射偽劣疫苗的家庭去除疑慮,消除對未知結果的恐慌。
大眾相信公權力的責任擔當,信法律的正義與威嚴,但大眾也有權利質疑執行人對利益誘惑的抵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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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也恨 長生問題疫苗呢 是她拉回了萬眾矚目 焦點又重新投影到你身上 是她揭了我們舊時的疤 卻怎麼也忘不了痛的 你昧著良心毒創的痕跡斑斑 你減刑此時資訊的出現 是否讓現實打了我們的臉 讓我們重新認識了現實的不可信 清楚了這個世界原本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好 天真的以為壞人已經走遠 歷史不會重演 可長生問題疫苗又一次很很打痛了我們 你減刑此時出現 是否是壞人變好了 我們離好人更近一些還是壞人來的快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