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風雲26610126
-
2 # 淡如水xue
對於勞改減型問題,不能全看獄中表現。當然獄中表現是最直接最現實的參考依據。
在獄中能誠墾接授勞改教育,主動認錯,不斷悔過,並能對受害方給予相應的精神經濟補嘗,適當給予減型也在情理之中,為啥這樣說?因為人非聖賢,誰能無過?知錯能改,仍是完全人。
但三鹿奶粉案,事關重大,畢竟有二三十萬嬰幼兒深受其害,即便主犯汪某在獄中表現很好,減型是可以的,但絕不能麻痺大意,對她的一舉一動須進行時刻監督,決不讓她的不法事後繼有人。型滿出獄後,她的舉動也該時刻關注,預防為了減型在獄做表面文章,以達到減型出獄後東山再起的目的。
田文華,一九四二年出生,現年已七十六歲。本案發於二00八年,當時已六十六歲,按現在減型年限再算,到型滿她也八十五六了,到風燭殘年的地步。按說不可能再掀風浪,但慎重起見還是應對戒心常存,預防死灰復燃,畢竟她對嬰幼兒造成的違害太嚴重!(謝謝)‘
田生於1942年,現年76歲。2009年被判無期徒刑,根據現在的刑期推算,估計其在80-85歲時即可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來年。
但是,想想那些可憐的孩子,應該已經接近成年的年齡了;那些痛不欲生的父母,將老無所依。田有何面目活著?應該將其關到死,不失為一種人道。
大家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