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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摩訶無量亦無常

    我是男生,我與前女友也幾乎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是最後我還是選擇放棄了。不是不愛了,而是承受不起了。

    開始可能和所有幸福的開始一樣。但是談到了結婚就開始有諸多的分歧出現。我是上海的,上海做為全國的一線城市,生活壓力自然不言而喻。結婚作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金錢上的話費也很大,雖說上海本地幾乎沒聽說過什麼彩禮錢,但是也是有壓力的。當時我的女友就提出了要求,結婚要有房(當時心想結婚沒有房確實也不像話,不可能娶個老婆睡馬路或者分居啊),但是她提出條件呢,是不斷的在加碼,一開始要房子,過兩天說要全款買房,我表示可以之後,有過了幾天,說婚房要獨立不能喝我父母同住,怕將來有矛盾(當時也考慮確實不能住的太擁擠吧),也沒多想的答應了。又過了兩天說房子不能太遠,否則離工作地點太遠,上下班太辛苦。我也咬牙答應了。我想這樣的話應該咬咬牙也能全都把要求提完了。誰想過了兩天又提出。結婚生了孩子以後,她的父母就要住過來照顧她和帶孩子。生了孩子之後,要把我婚前全款買的房的一半登記到她名下,這樣對她有保障。其實聽到這裡我已經很失望了,搞雙重標準(她不能容忍我爸媽,但房子是我的卻要忍受丈母孃一家),感覺男生活的太沒尊嚴。這只是其中的一個問題。

    其次呢,說到結婚的儀式之類的。當時我記得在雜誌上做過測算,如果不考慮買房房子,一般結婚鑽戒,酒席,婚慶,婚房裝修搞下來大概26萬上下的樣子,她和我說她家可以出10萬陪嫁。其實一開始我就反對的,其實原因很簡單。有多大的能力婚禮總要量力而為吧。我說這樣,我家出30萬,你想要怎麼樣辦我都沒意見,你想怎麼樣都可以,就算什麼都不做她把錢收著也可以,我的預算就這些。她也不同意(當時我真實的心裡想法就是我就是普通人,結婚其實就是兩個人結婚過日子,婚禮只是個前奏,不是那麼重要)她讓我參與各種就是想,如果預算超出,還是想要我家來填補窟窿。這是另一點。還有就是結婚的酒席,我覺得男方出錢沒問題,但是她說,結婚雙方各自請來的人,女方禮金歸女方收,我收我自己的。她收來的禮金和她們家以後還禮用。反正就是各種得寸進尺。說到底,根本就沒把你當成自己人來考慮,就是一個提款機。在各種非分要求下,最終我還是放棄了,我不想因為我的婚事,讓我整個家庭活的沒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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