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說法有誤。嚴格意義上講,政事堂不能算是一個機構,它依然只是一個會議室,只不過國家政令俱出於此而已。但是玄宗時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這時候可以算是一個核心權力機構了。政事堂由會議室成為一個決策中心,進而成為真正的權力機構“中書門下”,根本原因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加強執行力,更好地讓三省六部制發揮作用。
(隋朝最初的三省六部制,因避諱隋文帝楊堅之父楊忠,故中書省稱內史省;戶部最初叫民部,李世民即位後避諱改稱戶部)
要解釋政事堂的來龍去脈,必須要先講三省六部制。自古相權掌握在一二權臣手中,權力過於集中,往往危及皇權。為使行政制度更完善,隋文帝始創三省六部制,將宰相權力一分為三,由內史省(唐稱中書省)負責起草政令、門下省負責稽核、尚書省負責執行。尚書省下設吏部、民部(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後避諱稱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負責各項具體事務。三省長官內史令(唐稱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同為宰相,這在當時而言,確實是相當先進的制度,對政令的合理性、程式的合法性都是一個很大的提升。所以被唐朝沿用。
(政事堂設立)
但是,問題也隨之產生,那就是行政效率低下,情況就出在中書省和門下省。因為門下省有封駁權,對中書省草擬的政令一旦覺得不合理就可以駁回。如果按照正常流程,中書省的政令被門下省駁回,再退回中書省重新擬定,再到門下省,或許還會被駁回,幾番上下,勢必政令不暢,嚴重影響效率,尤其遇到門下、中書二省長官如果不和,更是會加劇這個現象。所以,不得已採用一個變通的方法,提高效率,政事堂制度應運而生。
政事堂,最初就是太宗朝決定設在門下省的一個會議室。由宰相們(中書、門下二省長官必然參與)共同對政務進行商討,達成統一意見,再由中書省按照這個意見起草詔書,門下省蓋章透過。因為是共同決策,中書門下二省長官中書令、侍中都認可,所以不存在反覆駁回修改的問題,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唐朝宰相群相制,中書令、門下侍中和被授予“同中書門下三品”的官員共為宰相)
接下來,參與政事堂會議的人選也是大有講究。按照三省六部制的最初設定,宰相應該是三省長官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三人。但是因為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書令,後此職不再授予他人,加上尚書省體系龐大所以品級高,長官尚書令正二品,副長官左右僕射從二品。而中書令和門下侍中僅為正三品,僅僅與六部尚書一樣,如果由尚書左右僕射和中書令、侍中一起入政事堂,則按照品級,就該尚書省一家獨大了。所以,通常慣例,尚書左右僕射不入政事堂(個別除外)。自然是政事堂參會人員的只有中書令和侍中,但如果只有他們兩人,一旦意見分歧,一對一無法做出決斷。故而,皇帝會再選擇其他官員授予“同中書門下三品”(意思是與中書門下二省的三品長官共同議事),讓他們共同入政事堂參與決策。這些人可能是中書、門下二省的副長官中書侍郎、門下,也可能是六部尚書、侍郎。或是其他官員。這些人與中書令、門下侍中共同組成了唐朝的宰相班子。
我之所以說政事堂不是一個機構,因為它只是一個臨時會議場所。政事堂會議結束後,所有官員各回各家,處理本職的政務。不過政事堂後來產生了變化。
(武則天稱制,將政事堂由門下省遷往中書省,由親信中書令裴炎為首席宰相)
首先,最早的政事堂設在門下省,因為門下省負責稽核,所以早期門下省地位高於中書省。到了睿宗即位,武則天稱制。為了強化自己的權力,削減門下省的封駁權,故將政事堂由門下省改到中書省,自己的親信中書令裴炎成為首席宰相。從此,中書省開始逐步凌駕於門下省之上。
(玄宗採納中書令張說建議,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中書、門下二省聯署辦公,成為一個統一的機構)
更大的變化在玄宗在位時,當時玄宗採用了中書令張說的建議,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這可不是改個名字那麼簡單,因為從這時候開始,中書、門下二省聯署辦公了。所以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們可以說中書門下是一個機構了。中書門下後來更是直接簡稱“中書”,門下省幾乎淪為附庸。中書門下之下設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五房職權幾乎與尚書省六部重合,自此尚書省地位更是江河日下,成為徹底的執行機構,幾乎沒有自主權可言。
之所以這樣改革,是為了讓權力更加集中。但也就是因此,唐玄宗後期開始,中書令執掌權柄,出了李林甫、楊國忠等大權獨攬的奸相。
題主說法有誤。嚴格意義上講,政事堂不能算是一個機構,它依然只是一個會議室,只不過國家政令俱出於此而已。但是玄宗時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這時候可以算是一個核心權力機構了。政事堂由會議室成為一個決策中心,進而成為真正的權力機構“中書門下”,根本原因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加強執行力,更好地讓三省六部制發揮作用。
(隋朝最初的三省六部制,因避諱隋文帝楊堅之父楊忠,故中書省稱內史省;戶部最初叫民部,李世民即位後避諱改稱戶部)
要解釋政事堂的來龍去脈,必須要先講三省六部制。自古相權掌握在一二權臣手中,權力過於集中,往往危及皇權。為使行政制度更完善,隋文帝始創三省六部制,將宰相權力一分為三,由內史省(唐稱中書省)負責起草政令、門下省負責稽核、尚書省負責執行。尚書省下設吏部、民部(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後避諱稱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負責各項具體事務。三省長官內史令(唐稱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同為宰相,這在當時而言,確實是相當先進的制度,對政令的合理性、程式的合法性都是一個很大的提升。所以被唐朝沿用。
(政事堂設立)
但是,問題也隨之產生,那就是行政效率低下,情況就出在中書省和門下省。因為門下省有封駁權,對中書省草擬的政令一旦覺得不合理就可以駁回。如果按照正常流程,中書省的政令被門下省駁回,再退回中書省重新擬定,再到門下省,或許還會被駁回,幾番上下,勢必政令不暢,嚴重影響效率,尤其遇到門下、中書二省長官如果不和,更是會加劇這個現象。所以,不得已採用一個變通的方法,提高效率,政事堂制度應運而生。
政事堂,最初就是太宗朝決定設在門下省的一個會議室。由宰相們(中書、門下二省長官必然參與)共同對政務進行商討,達成統一意見,再由中書省按照這個意見起草詔書,門下省蓋章透過。因為是共同決策,中書門下二省長官中書令、侍中都認可,所以不存在反覆駁回修改的問題,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唐朝宰相群相制,中書令、門下侍中和被授予“同中書門下三品”的官員共為宰相)
接下來,參與政事堂會議的人選也是大有講究。按照三省六部制的最初設定,宰相應該是三省長官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三人。但是因為李世民即位前曾任尚書令,後此職不再授予他人,加上尚書省體系龐大所以品級高,長官尚書令正二品,副長官左右僕射從二品。而中書令和門下侍中僅為正三品,僅僅與六部尚書一樣,如果由尚書左右僕射和中書令、侍中一起入政事堂,則按照品級,就該尚書省一家獨大了。所以,通常慣例,尚書左右僕射不入政事堂(個別除外)。自然是政事堂參會人員的只有中書令和侍中,但如果只有他們兩人,一旦意見分歧,一對一無法做出決斷。故而,皇帝會再選擇其他官員授予“同中書門下三品”(意思是與中書門下二省的三品長官共同議事),讓他們共同入政事堂參與決策。這些人可能是中書、門下二省的副長官中書侍郎、門下,也可能是六部尚書、侍郎。或是其他官員。這些人與中書令、門下侍中共同組成了唐朝的宰相班子。
我之所以說政事堂不是一個機構,因為它只是一個臨時會議場所。政事堂會議結束後,所有官員各回各家,處理本職的政務。不過政事堂後來產生了變化。
(武則天稱制,將政事堂由門下省遷往中書省,由親信中書令裴炎為首席宰相)
首先,最早的政事堂設在門下省,因為門下省負責稽核,所以早期門下省地位高於中書省。到了睿宗即位,武則天稱制。為了強化自己的權力,削減門下省的封駁權,故將政事堂由門下省改到中書省,自己的親信中書令裴炎成為首席宰相。從此,中書省開始逐步凌駕於門下省之上。
(玄宗採納中書令張說建議,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中書、門下二省聯署辦公,成為一個統一的機構)
更大的變化在玄宗在位時,當時玄宗採用了中書令張說的建議,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這可不是改個名字那麼簡單,因為從這時候開始,中書、門下二省聯署辦公了。所以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們可以說中書門下是一個機構了。中書門下後來更是直接簡稱“中書”,門下省幾乎淪為附庸。中書門下之下設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五房職權幾乎與尚書省六部重合,自此尚書省地位更是江河日下,成為徹底的執行機構,幾乎沒有自主權可言。
之所以這樣改革,是為了讓權力更加集中。但也就是因此,唐玄宗後期開始,中書令執掌權柄,出了李林甫、楊國忠等大權獨攬的奸相。